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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對種花比較感興趣,最好是我從前看過的花,能夠讓我想起從前。太陽東升西落,費那麼大勁,吸引人眼球,花一下子就能做到。我想追求花。植物會開花,那是因為蜜蜂、蝴蝶喜歡花。要是蜜蜂、蝴蝶喜歡石頭,那麼植物的種子一定長在石頭裡了,我是說如果。蜜蜂、蝴蝶怎麼會那麼傻。蜜蜂、蝴蝶聰明着呢,它們喜歡花,卻不自己種花,欺負我,哼!我一般會在陰天的時候種花,種完的花經過雨水的澆灌,雨水對它好,土壤也對它好,它很快就發芽。我想,後發芽的花一定很羨慕先發芽的花,就像我很羨慕有男朋友的女生。生活一層不變,可是花每天都開出新氣象,所以看着花開,就覺得生活變得那麼多姿多彩了。我是從理解花的開放來理解生活的,真的。如果有一天,世上所有的花都消失了,而我又沒找到男朋友,我真的就不用再活了。人有時候不想面對某種狀況,就會撒謊,但是花不會,開了,就是開了,不開,就是不開。花朵這種品德與生俱來。所以我們都覺得是應該的。因為你是花啊,就得開花,就得開完整,不能開一半就不開了。

那麼除了種花,我就是比較愛看書了。我覺得每本書中的女主角都應該是我。當然是這樣了。我又溫柔,又善良。如果女主角不是我,那麼男主角的人生有什麼意義?誰來欣賞他的才華?有誰能像我這樣知曉一個男人能在接近火之前就光芒萬丈?不讀書的人都是內向的。一般我會挑作者經歷跟我相似的人的作品來讀。一開始,我覺得很多人經歷都跟我很相似,後來,相似的就不那麼多了,現在我突然覺得跟我經歷相似的人真的不多了。村上春樹?顯然已經不是了。誰會在三十剛過就孤孤單單一個人?好像沒有。一個人個子高,一個人個子矮,那麼交談的時候就得有一個人低頭。那麼我低頭吧,原因就不說了。我家人不喜歡看見我讀書。畢業了,還讀書幹什麼?他們不理解。讀書也是在傾聽一個人說話,說話的人把它寫成了文字。他在用心寫,我在用心讀,這樣不是很好嗎?如果有人來了,他們看見我在讀書,就會說:“你為什麼又要看書?能掙錢嗎?”我沒有辦法來回答他們。後來,我就在桌子旁看書,把抽屜打開,只要聽到有腳步聲,我會“唰”的一下把書放到抽屜里,迅速關上。

有自己的想法,就寫下來。

我選擇用文字來創造另一種生活,把我的靈魂交給文字。有時候寫着寫着也會卡住,那個時候一定是我在猶豫是否要繼續敞開內心,讓靈魂來去自如。唯有思考能打通關節。有時候媽媽的電話會打過來,總是看一眼電話號碼,如果是媽媽就接,如果是陌生號碼就不接,聽一會鈴聲也蠻享受的。有時候會出門散步,或者在家裡跳會兒繩,休息一小會兒。創作跟回憶分開,有時候創作的過程就是回憶的過程,回憶是會流血的,這就是想當作家的人很多,但並不是每個人都有勇力去寫,被自已的內心拷問,指責。

那麼真的會有這樣一次同學聚會嗎?看到網絡上那些關於同學聚會的圖片,真的有一種衝動來來往往。畢業剛好10多年了,我們會有了一次同學聚會嗎?是水,都會流到一起,桃南的水、桃北的水、桃山的水……流到一起的時候,第一句話會說些什麼?他會來嗎?這場聚會會由誰來主持?是青途教授?珍妮?微信群主?水格不常在群里露面,似乎不太可能是大路他們。地點會在杏花高中嗎?如果不是,那麼會在青途教授尋歡作樂的蝴蝶谷酒店?因為充滿了未知,所以才變得有意義。那麼青途是因為不再出現,才有意義的嗎?青途是存在的嗎?或者我是存在的嗎?從前想不明白的問題,現在依然是這樣。時間也改變不了的事情,一定不是時間的錯。那麼這一切到底是為什麼?其它同學過得好不好,都有怎樣的境遇,真的都與我無關。只要看青途一眼,人生才有重量,車才有輪子,草才有根。

“我不是……你是…….”,他還會說這句話嗎?一句話,經過10年,會不會有別的意思?否定句,經過10年,會不會變成肯定句?告訴我,告訴我…….

當初如果不是把信交給叫沙的男生,事件會有怎樣的改變?當初如果不是跟沙鄰桌,那麼結局會是怎樣的?會不會是另一種逃跑?愛情為什麼會逃跑?僅僅因為它想證明會不會有人追它?為再次回來積累一些土壤,才能紮根於愛人的心田,生生世世不變?聽說有因為同學聚會而解散了各自的家庭最終走到一起的。我們的聚會將會出現什麼樣的故事?是感慨萬千,還是無法嫁接記憶?如果記憶是睫毛,時間眨眼睛,記憶便跳動。

在聚會這件不確定的事情上,我卻已經開始為它而做足心理準備了,好像就算誰都不來,都能聚會成功似的。我開始買衣服,為聚會而穿的衣服。

喜歡拍衣服的照片。在網上遇到了拍,在商場也遇到了也要拍。搭配多漂亮的絲巾、帽子、包包也挽救不了這呆板、死氣沉沉的羽絨服樣式。我興高踩烈踩着銀白色地磚走在商場里,就像在十五遇到殘月,冬天的衣服真不遂人心愿。

我不懂zz,我只關心衣裳。雲想衣裳花想容。

點燃一根火柴:我想要衣裳。再點燃一根火柴:我想要衣裳。把美國總統點了也沒用,冬天,真的沒有太好看的衣裳。

灰姑娘遇見白馬王子,一定是在春天。如果是冬天,仙女也變不出好看的衣裳。

梁山伯與祝英台變成蝴蝶也一定是在春天。若在冬天,剛變成蝴蝶就凍死了。蝴蝶是不穿衣服的。

〞喂,你這隻昆蟲,你這個布偶,不聽話就把你玩死。〞穿上第6款衣服的人都是夏安安,她見到庫庫魯王子總是這樣一番奚落。第6款給人的感覺俏皮又不失典雅。9也可以,在衝突中尋求一種平衡,陌上花開,風刮過第一片花瓣的嫵媚,像謠言,像火。

我解讀的時尚:在冬季,感情合不合身,只有羽絨服知道。如果你的感情忽冷忽熱愛感冒,你就選第一款,成熟、大方、知性,我就不信你震不住他的花心;如果你散慢慣了,感情也淡了,就選第2款,小家碧玉,溫婉含蓄,以點蓋面,一下就抓住他的心;我總是太衝動、太不理性,我選6,淑靜,又不呆板,希望自己能安靜點,老實點,從此不再錯過他。

在心裡給那些衣服標上123456……

其實時尚不過就是只幺蛾子,也不總是對的,因為它總想用一塊錢買下全世界,時尚是一個壞男人,我想安靜點,他卻老撩私我。

在顏色的選擇上,我更傾向於黑色,視覺效果可以瘦一點,可以給同學們留下好印象。可是我又在想,如果其它人也這麼想可怎麼辦?人到中年,身材多少都和上學時有些變化的。大家都穿黑色衣服,場面多他媽的搞笑!那我得提個燈籠去!所以我決定不穿黑色衣服了。女人的衣櫃里永遠都缺一件衣服,衣櫃不滿足。那麼就閉上眼睛用手摸,摸到哪件算哪件,摸到褲衩就穿褲衩去參加同學聚會。當我不知道該怎麼辦時,我就會這麼做。他們應該不會感到意外,因為我就是這樣的人,他們都了解我的。

雲想衣裳花想容,對於美,都挺有想法。我如果能穿上一件漂亮的衣服,我就能比花還美,寫的詩比李白還炫。那麼勇敢的去摸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