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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2章論婆媳關係下

其實,在法律上,早就確定了誰的父母誰孝敬。

法律規定了子女都有繼承權,而對媳婦{女婿},卻只有死了丈夫{老婆},還依然對公婆{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才有繼承權。

只要丈夫{妻子}還在,無論媳婦{女婿}怎麼對公婆{岳父母}盡孝,都是沒有繼承權的。

而權利和義務是相輔相成的,法律沒有給予媳婦和女婿繼承財產的權利,自然也就規定他們對公婆和岳父母有盡孝的義務。

也可以說,法律並沒有鼓勵媳婦對公婆盡孝。

當然,作為晚輩,尊重、尊敬、照顧長輩,這是應該的。只不過,這是家人之間的互相照顧,而不是單方面的要求,將一個孝字壓在媳婦身上。

也就是說,你可以要求自己的子孫孝敬你,卻不能壓迫媳婦孝敬你,更不能阻止她對自己的父母盡孝!

如果婆婆能夠認清形勢,自己對媳婦並沒有養育之恩,不用孝字去壓媳婦,而是關心照顧媳婦,讓媳婦對這個家產生歸宿感;

如果男人能認清妻子只欠岳父母的恩,不欠自己父母的恩,不強迫老婆去對父母盡孝,而是以愛對待妻子,讓她愛屋及烏去尊重敬愛父母;

如果媳婦能以一種對待上司的心態去對待公婆,尊重、照顧公婆,坦然孝敬自己的父母;

那麼,這天下最難處的婆媳關係,必定變得好處得多。

萌玉嘆口氣,對顧東行說“你放心吧,她是你的母親,她生養了你,對你有恩,而我愛着你,所以,我會尊重她,照顧她,並儘力跟她好好相處的。其實她也不是很難相處對不對?”

顧東行的心中更加慰貼了“嗯嗯,我的小萌很厲害,一定能處理好婆媳關係的,不過,我會好好跟我媽說說,讓她做個好婆婆,我自己也會做個好丈夫的。”

萌玉忽然噗的一聲笑了出來“我才十七歲,等結婚還有三年呢,我們今天說的,好象我們馬上就要結婚一樣。”

顧東行眼睛一亮“要是你願意,咱們就馬上結婚!”

小桃在空間里馬上聳恿“答應他,那樣那樣就不用花一萬功德值兌換雷系功法了。以男主人的能力,只要拿到雷系功法,極有可能馬上就能結丹!”

萌玉很想敲小桃一記“結婚?婚姻法規定20歲才能結婚,我才十七周歲,十八虛歲,結哪門子的婚?”

小桃馬上喪氣了“以前的女人十七歲不結婚就成老姑娘了,要二十歲才能結婚,這是什麼鬼婚姻法嘛。”

萌玉好笑“你就那麼希望你的主人嫁出去?”

小桃卻白了萌玉一眼“主人,別看男主人現在不如你,但他以後肯定會比你強大的。不對,他現在雖然只是築基巔峰,但他的戰力已經比您強大了!”

萌玉不由羞愧,論戰力的話,她一個金丹初期,的確不如顧東行一個築基巔峰啊。那次跟南宮對戰,她的攻擊基本對南宮無害,而顧東行的攻擊,卻能傷到南宮。

她一定要修鍊戰技,讓自己變得強大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