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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中山介信的家屬收到了警方信息,很快趕來了。

中山介信有妻子看到中山介信的遺體後痛哭失聲,全靠雪裡才沒立刻癱倒在地,而小孩子還不懂事,只是惶恐又畏懼的拉着母親的衣擺,看着父親的屍體有些不知所措。

這種表情北原秀次很熟悉,他上輩子童年時也有過類似的經歷,只是更慘一點,父母雙方同時不在了。他沉默了一會兒,仔細看了一眼龜田義正,發現這個人正柔聲安慰着好友遺孀——從雙方相處來看,中山和龜田兩家人以前關係似乎不錯,好友應該是事實。

雪裡在旁邊也跟着在笨嘴笨舌的安慰,過了會兒,還協助運屍車上的工作人員把中山介信的遺體裝袋運上了車,沾了一手的污血,不過她不怎麼在乎。

她一貫是熱心助人的。

北原秀次遠遠看着,等運屍車走了,發現龜田義正對着運屍車離去的方向深深鞠躬,久久沒有直身。

或者是演技,或者確實內心有愧,但北原秀次分辯不出來。

這時村上繁奈快步走到了他身邊,附在他耳邊說道:“鑒識課採集指紋快速對比過了,鞋上沒有龜田先生的指紋。”

“那手機找到了嗎?”

村上繁奈拿出了一個證物袋:“找到了,果然被扔在了十樓的雜物堆里。”

北原秀次默默點頭,龜田義正要拿鞋回去偽造意外事故現場,那沿路最好藏東西的地方就是十樓的雜物堆了,只是十樓中山介信生前去過,半途掉落說得通,不管上面有沒有龜田義正的指紋,這都沒辦法拿來指證他行兇。

只憑有疑點的口供以及推測出來的行兇動機,地區檢查官根本不會同意公訴龜田義正——按疑罪從無原則,沒有鐵證的話,檢查官不會冒險把龜田義正送上法庭,就是硬送上去了,法官和陪審團也不會同意定罪,哪怕正常人都覺得龜田義正是兇手也沒用。

日本刑事檢方勝訴率99.9%的背後,是大批懸案、意外死亡和自殺案件。

村上繁奈也很頭痛,本來以為的意外死亡案莫名其妙就變成謀殺案了,她感覺她沒那個能力處理,看北原秀次沉思了一會兒也沒說話,不由拿出了手機說道:“我通知北條前輩情況有變化,讓他再回來主持搜查吧?”

她也不知道為什麼,很樂意服從北原秀次這少年人,拿出了手機但沒拔號,似乎在等待北原秀次的指示,而北原秀次抬起頭看了一眼龜田義正,輕聲問道:“村上刑事,您覺得把手機重新放回去怎麼樣?”

村上繁奈搖搖頭道:“那沒用的,北原同學,就算咱們埋伏好抓到了去找手機的龜田先生,甚至是發現他偷偷轉帳了,那檢查官也很難讓他認罪——他可以解釋說是帶警察上樓時發現了手機,一時起了貪心沒報告,在中山先生死後想偷錢,這並不能直接證明他確實殺了人,律師一定會和檢查官抗爭到底的。”

“但會讓他的口供疑點大增,有嚴重的殺人嫌疑,更直接能證明他盜竊了!”

村上繁奈愣了愣,遲疑道:“先以盜竊罪抓捕他嗎?”

“不,以盜竊罪逼他供認殺人罪。”北原秀次想來想去,實在是沒想到什麼好辦法——日本法庭定罪需要動機、物證以及口供,現在龜田義正做事太小心,根本找不到任何物證,除非是里才會出現那種指出疑點,罪犯馬上就供認不諱的事情,現實中哪個不是頑抗到底?

坦白從寬,牢底坐穿;抗拒從嚴,回家過年。

這道理放哪裡都一樣的,龜田義正是個非常冷靜的兇手,不看到鐵證,一定會抵賴到底,而依日本司法系統的尿性,如果檢查官的補充搜查沒有成果,這人八成就給直接放了。

很難想像會發生這種事,但依北原秀次了解的法律知識,這種事真發生的可能性非常之高,基本接近於現實。

已經有過無數先例了,就像辛普森殺妻案一樣,大家都知道99.9%的可能性是他殺的,但一樣物證被證明有疑問,是真是假說不清,於是這人被放了。

圍觀群眾除了說MMP也沒辦法,法律就是這樣的。

村上繁奈愕然:“以盜竊罪逼他承認殺人嗎?這怎麼可能!”

“盜竊罪要判幾年?”

“數額較少的話,罰款或是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巨大的話,最高處以十年監禁。”

“殺人罪呢?”

“中山先生的案件嗎?這種算是故意殺人罪了,最高可以到死刑,但……”

“但判不了死刑對嗎?”

村上繁奈想了想平時新聞上看到了判例,遲疑道:“現在人權運動人士鬧得很兇,廢除死刑的呼聲很高,只殺一個人的話確實判不了死刑……上次殺了兩個的都沒判,我覺得大概要殺三個人才能判死刑吧?不過判了也未必執行。”

“那依你看法,龜田要是承認殺人的話,會判幾年?”

村上繁奈沉吟了一下:“死者只有一名,而且證據不足,他主動承認的話,算是認罪態度良好,有悔改之心,大約會判八到十年吧?我不是律師,說不好的,北原同學。”

北原秀次搖了搖頭:“我估計頂多判七年,請個好律師,演技好一點,騙騙法官和陪審團,可能還用不了七年——按最低量刑,殺人罪是五年,比巨額盜竊罪還要少,這個人不傻,知道怎麼才對自己最有利。”

殺人和盜竊,對一般人來說都是社會性死亡,都是名譽崩潰成為犯罪分子,那龜田義正只需要考慮自己幾年能出來就行了。

村上繁奈當警察,肯定了解一些基礎法律知識,想了想還真沒錯,搖頭道:“日本的法律總覺得哪裡不太對的感覺……”

兩大法系拼起來的四不像,當然感覺不對,不過北原秀次沒糾結這問題,只是把話題重新拉回了正軌:“抓他的現行,抓到了讓他自己選,是準備按盜竊罪伏法還是以殺人罪伏法,而且他就是要選盜竊罪,那有殺人嫌疑的情況下,十有八九會從重判罰,十年牢他是坐定了,相反,他供認了殺人罪,錢財反而成了動機,認罪表明有悔過之心的話,用不了十年就能出來。”

北原秀次說完自己的打算,自己都感覺日本法律果然有些無厘頭,但沒辦法,現實就是這樣子,一時也改變不了,不過感覺釣魚執行應該能行——先把兇犯抓起來,到時就看檢查官和龜田的律師怎麼商量了。

人應該適應環境,不該讓環境來適應人,所以,哪怕再荒謬的事也要干!

村上繁奈仍然遲疑不決:“但龜田殺人了啊,他要是真認了盜竊罪怎麼辦?”

“那他就準備好比殺人多坐幾年牢好了,而且可以繼續追究他的殺人罪,申請補充搜查,所這裡每一寸都翻過來,看看能不能再發現線索!”北原秀次無所謂地說道,對他這種實用主義者來說,把罪犯送進牢里就行了,名義什麼的無所謂——當一天警察也要好好當,算是不錯的人生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