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逛了鎮子一圈,李風倒也把這裡的風土人情風俗了解了一下。

這種鎮子休斯說全世界都是這樣的。

這個世界的人分成了幾等,平民,貴族、王族以及最高級別的教廷。

平民佔了整個世界人口的jiǔchéng,人口基數最大,但是卻都是生活在最底層的人,沒有權利,沒有財富,規則在剩下的一成之中又佔了近jiǔchéng,有些權利可以擁有,但是卻並不是掌握着絕對的權利。

王族掌握着平民的命運,貴族也仰王族的鼻息而生存,擁有較大的權利,但是這權利僅是相對於平民和貴族而言,在王族之上,真正掌握所有人生死權富的,是教廷。

教廷才是這個世界的主人,教廷內聚集了這個世界最強大的力量。

力量才是權利的根本。

如休斯這樣的最低層次的武士,在這個鎮上獨一無二,算是最底層的貴族,所以擁有全鎮人民的生殺大權,而他也只能在鎮上囂張跋扈,出了這個鎮子,他就得夾着尾巴做人了。

李風覺得自己應該直奔教廷,要想知道這個世界有沒有密匙,只有在權利最高,實力最強的地方才能夠得到驗證。

回到府里,他找休斯詳談,詢問教廷的具體情況。

休斯卻是苦着一張臉,滿是無奈,他哪裡知道教廷的事啊,以他的身份地位,教廷的基本情況他也沒辦法了解到。

不過他也沒讓李風失望,說他雖然沒有資格知道,但是到凱旋城裡,找魔法師協會,那裡有個教廷長期安排在協會內的教士,教士直屬教廷,這個人肯定能夠告訴李風答案。

李風也就不逼問他了,到了傍晚,管家回來了,帶回來一本厚厚的書,李風看過之後對這個世界了解得就更深了,在休斯家裡休息了一夜,他便準備前往凱旋城,去見見那個教士。

教廷的事情,世史裡面也沒有記載,休斯說教廷的事是不允許外部任何勢力評說的,所以不管哪裡都不得記載關於教廷的事情,一旦發現,便有滅族之危。

甚至教廷還有個很恐怖很殘暴的律法,連帶罪,比如說某座城有百萬人口,若是有關於教廷方面的評說出來,情節嚴重的,教廷會審判整座城的人,百萬人都得跟着陪葬。

這也使得人人互相監督,一有發現根本不用教廷方面出手,怕死的周圍的人便會把罪人揪出來弄死。

李風乍舌,尼瑪這簡直就是文字、獄啊,實在太兇殘暴戾了。

書中倒是記載了貴族和王族方面

的等級是如何具體劃分的。

貴族等級分為幾等,從低到高分別為:騎士、男爵、子爵、伯爵、候爵、公爵。

一旦成為武士,得到武士公會頒發的胸章,便會獲得騎士的稱號,從而正式踏進貴族的行列。

休斯便是一個騎士。

各等級的貴族,還細分為三等,休斯這樣的僅僅是最低的三等騎士。

也就最普通的三等騎士,在這鎮上都能夠威風八面,掌管着上萬人的生死。

這是一個絕對以地位身份而來統治的世界,弱肉強食在這裡表現得更加淋漓盡致,平民是沒有絲毫人、權的,只能苟且生活。

大公之上,便是王族,王族也細分為了幾個級別,從低到高分別是:王子、親王、王公。

這三個之上便是各國最高者了。

魔法師,只要成為了初級魔法師,便會獲得男爵的封號,比武士的起、點高上很多。

離開鎮子,休斯一直相送到鎮外十里,還給李風備了輛馬車,並備好了乾糧和水,熱情的叫李風有空一定要經常回來做客。

李風敷衍的應他,鬼才會回來呢,對於這個世界來說,他就是個過客,要再見他可就難了。

馬車趕路的速度太慢,李風可不準備坐着去,但是既然對方都送了,他也就收下,他自有他的打算,這世界要用到金幣,而他知道,這麼一輛馬車外加兩匹健壯的駿馬,拿去賣了可以換來三百來枚金幣。

行進了十幾里,遇上一個村莊,李風問村裡人要不要買馬車被村民們一陣白眼,他們哪裡用得着馬車啊?馬還差不多,車是沒用的,因為大家根本沒機會用,也沒那麼多金幣買。

單買馬,李風肯定不幹了,光剩車難道讓自己扛着走啊?

有個好心的村民告訴他,這麼好的馬車要想賣掉,得拿去鎮子里賣,附近有兩個鎮子,其中便有休斯那個鎮子,李風不可能走回頭路,也不合適拿回去賣掉,便選了順路的那個鎮子,隔了三十來里。

馬車跑得太慢,李風離開存在,乾脆叫月宮玉兔把馬車帶馬一起拖住,然後飛天而起,眨眼間便到了那鎮外,落地下來,進了鎮子里,找街上的人詢問了一下,找來一家專門收購各種東西的商鋪,準備把馬車賣掉。

商鋪的老闆是一個胖子,笑眯眯的很是熱情,聽聞李風要賣馬車換金幣,他那細小的眼珠子頓時滴溜溜直轉,暗喜發財的機會來了,賣馬車的人,連自己的趕路工具都急着要賣,定是遇上要花錢的急事了,這正好是送

上門來讓他宰啊。

“五十個金幣,不能再多了,這馬皮毛太粗糙了,有氣無力的,四條腿都發軟呢,肯定是得了什麼毛病,還有這馬車,做工太差了,跑快了路差點都會散架。”胖子笑眯眯的挑着並不存在的毛病。

李風也不着惱,做生意的手段他明白着呢,買家都是使勁埋汰,想的只有一個目的,少花錢買好貨。

他也笑道:“老闆,我們明人不說暗話,馬車和馬,四百五十個金幣,不能再少了!我這馬和車都沒毛病,你也別凈挑刺!”

胖子心裡一突,好傢夥,遇上行家了。

他很堅決的搖了搖頭,說:“兄弟,你這價喊得嚇死人啊!四百五十個金幣,你當你這是汗血寶馬啊?車是鍍金的么?看你風塵撲撲的,趕路也不容易,我們做生意的都喜歡交朋友,這樣吧,八十個金幣,算我們交個朋友!”

李風冷笑,瞥他一眼,道:“老闆,你說的對,多個朋友多條路,我也少點,四百四十枚吧!”

胖子暗道這小子真吝嗇,老子一加就是三十枚,你丫倒好,才少十枚,太不夠意思了。

“一百枚,不能再多了,您若堅持你的價格,就去別家吧,我這店小利微,實在買不起!”胖子直接拿出絕招來,欲擒故縱。

李風也不羅嗦,說:“好吧,那我去別家試試!”

胖子的手段他清楚得很,看誰抗得住。

他轉身牽着馬準備走人,胖子見絕招無效,暗道不能就這麼放過了,難得有人賣馬車的,鎮上能夠遇上這種生意簡直就是一年難得一次,那馬車一看便很值錢,連這個鎮子的鎮長也就只能坐這樣的馬車呢。

他立馬笑道:“兄弟請留步,你這樣牽來牽去的實在麻煩,老哥看你辛苦實在不忍啊!不如這樣,我們敞開了說,也別在這浪費時間了,兩百枚金幣,這是最實在的價格了,我有賺,你也有得賺,大家齊賺,你看如何?”

李風回頭一笑,尼瑪這死胖子還想敲他,兩百?整整差了一百啊。

三百枚金幣,這是他了解好的最低價格。

他直搖頭,說:“老闆,你太不厚道了,還說敞開了說呢,這車和馬,沒三百金幣我是絕對不會賣的!”

胖子心裡一突,他預估的最高收購價也是三百枚,看來這小子真的懂行情啊。

三百收購來,賣出去也就最多賣四百。

一百枚金幣的賺頭雖然很大,但是他最近着急要錢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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