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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別,總是讓人心情複雜的,無論是何時何地。

因為要分兵,我們在羅安達港再次擴充了船隊。當然,這個地方沒有什麼好船隻出售,而且為了以最高效率出發,我們將船廠里整體狀況較好的二手船幾乎購買一空!

新購入的三條船,一條十五年船齡的卡拉克船——也是能買到最大最好的一艘,我安排到了華梅的船隊,讓她正好湊夠五條船的標準陣型。而我則在保留的威尼斯戰艦的基礎上,增加了兩條護衛艦。

這是一種小型船隻,按照六級船隻來衡量的話,大概是介於第五級和第六級之間。荷載水手在四十人以內,船速很快,轉向靈活,火炮略等於無,更多的是起到預警和策應的作用。

不過對於我來說已經足夠了,我這次北上的行程並不長,戰鬥的概率很低,到達聖喬治之後,除了尋找神醫,還有等待陳奎、充實實力,再調頭回去報仇雪恨!

當然說實話,我對這種起不了決定性作用的戰鬥沒有太大興趣。經過這幾天的思考,我已經有了新的計劃!不過那是個漫長的進程,需要大量的時間堆砌,也需要一些機緣和運氣,到時候在具體看吧。

第三天下午,我們準備按照既定的計劃分兵兩路北上南下了。站在碼頭上,濕熱的南風吹拂着臉龐,讓我覺得心頭頗感壓抑。我定定的看着華梅道:“此去東非,不求有功,但求自保。能打則打,不能就早些退卻。犯不着為了那些不着邊際的利益拚死平活。安全第一!”

華梅看着我,微微一笑,半晌後方才說道:“之前有些莽撞,那是因為心無掛礙,又情緒不好。可是如今已然不同,我自然是安全第一。只盼啟藍你儘早趕來支援便是了。”

我點點頭,卻不知說什麼好。半晌方問了句:“離霜......你還帶在身上嗎?”

華梅露出一個奇怪的表情,從懷裡摸了摸,便拿出了一把紫色錦帕包着的短匕,從刀把上看,正是離霜無疑。

一時間我們竟沒了言語,良久我方道:“收好吧!一定保管好它!”

華梅默默點點頭,將離霜收了起來。看動作表情,她似乎還有話要說。但是見我不說話,華梅微微嘆了口氣,說了聲:“珍重!我走了!啟藍”

而後,便扭頭決然的去了。楊希恩走之前,看了我一眼,搖了搖頭,也跟着去了。

看着艦隊越行越遠,我長久的沉默着。嵐在我身後,忽然輕輕說了句:“先生,我們也啟程吧!現在出發,大後天天亮差不多就到了聖喬治呢。”

我嗯了一聲,正要說話,嵐突然又道:“先生又心軟了是嗎?”

我偏頭看着嵐,她似笑非笑的看着我,表情里充滿着說不清的意味。見周圍無人,嵐微微低下頭,輕聲道:“先生,那日我遇險之後,本以為已經絕無幸理,沒想到您竟然飛身過來救我!”

說著,眼神中滿是愛意的望着我。我不知怎麼回答,只能咧嘴笑着。嵐望着我,幽幽的說道:“先生的恩情,我永生不忘!今生我必不負你!也望先生不要負了鳶的情義才好!”

我知道,嵐是見我似乎又原諒了華梅,怕我忘了自己的承諾。我輕輕嘆了口氣,想了想,方才道:“放心吧!我有生之年,必不負鳶,也不負你。”

說完,輕輕的抱了抱嵐。她渾身先是一緊,繼而又放鬆下來,輕輕的環住了我的腰。南風吹在我的背上,暖暖的,懷裡的嵐卻在微微發抖……

我們的小型艦隊也起航了。三條船,按照護衛艦在前、旗艦在後的順序,一路北上,直奔聖喬治而去。

大半天后,我們的艦隊又到了聖多美和普林西比的周圍。望着那天暴風雨中似曾相識的場景,周圍的人無不唏噓。

那天的慘敗,至今還深深地烙印包括我在內,每一名倖存者的心裡。我沒有選擇立即復仇,而是把這仇恨深深地記在心裡!我一定會把當日他們給我的痛苦全部還回去!

我以自己兩世為人的人格發誓!

聖喬治港就在不遠處了,我站在船頭,已經望見了聖喬治港的建築物!

有些人很疑惑,現代的聖喬治港是位於巴哈馬領域的加勒比港口,但是在中世紀時,西、葡、英、法的航海家們將現代尼日利亞南端的拉各斯、奧貢一帶也稱為聖喬治。

其實這不難理解,就和現在依然有很多地方被叫做維多利亞港一樣,聖喬治只是個大眾化的名字而已。

現代的是尼日利亞原首都,也是西非最大的港口城市。也是西非第一大城市。拉各斯位於尼日利亞西南端、幾內亞灣沿岸,由奧貢河河口地六個小島和大陸部分組成。

這座城市真正開始開發是在十七世紀,英、葡兩國的殖民者交替對這裡加大了開發力度。到了現代,拉各斯已經被稱為“西非威尼斯”,可見這座港口城市在當地的地位。

我們姑且按照當時人們的習慣稱其為聖喬治。這裡是典型的亞熱帶草原氣候一年分為旱季和雨季。目前正是旱季特徵最明顯的時候。

當我們從維多利亞港登陸,哈馬丹期從東北部撒哈拉刮來的帶有層土的乾燥的風吹在臉上,讓我覺得嘴唇乾燥的像要裂開一般!

根據華梅的介紹,到了聖喬治,想要找到任何人,一定要去碼頭隔壁的海馬酒吧,找一個叫做“號手”的傢伙——也就是酒吧的老闆。他能帶我們找到我們要找的人。

我帶着七八個人,一登陸之後,馬不停蹄的鑽進了懸掛着大大招牌的海馬酒吧。

這裡和其他地方的港口酒吧並無什麼不同。髒兮兮的扇門兒,黑乎乎的地板,糟吵的人群,難聞的氣味。見我們進來,絕大多數黑乎乎皮膚的傢伙扭頭看向了我們。

那眼神里,有的是想找些差事,有的純粹是將我們當做了肥羊。但是看到炙等幾人一人腰間揣着一把短把兒火槍的時候,當我們是肥羊的傢伙們紛紛收斂了眼神。

我給了瑪維一個眼色,便帶着其餘幾人走到了一出空着大半的桌子旁。原本坐在桌上的兩人見我們來勢洶洶,很自覺的端着酒杯去了長條桌。於是這一片兒便成了我們一夥的專場。

瑪維到了吧台,也很直接,掏出一個金幣,扔給了看到金幣兩眼放光的老闆,用高出三杯的價格換到了一桶精品朗姆酒。這老闆也知道,一般花大價錢買酒的人都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於是讓小弟送了酒到我們這桌之後,繼續和留在吧台沒有離開的瑪維攀談着。

“老弟!說吧!到底想買什麼酒?”被稱作“號手”的猥瑣老闆斜靠在吧台上,眼神里頗有內容的望着瑪維。

瑪維端起一杯大麥酒,抿了一口後並不急於說話,而是左右張望了一眼,笑道:“你這地方不錯!怪不得人們推薦這裡,說只要是在這周圍的人,你都能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