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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江政府的行政機構是布政司署,其最高長官是布政司,布政司的地位僅次於港督,港督不在,布政司代理港督職權,名稱是署理總督。

布政司署下設14個政策科,各科下設署,處,局等幾十個行政部門,管轄領域幾乎無處不包,如保安科以下的行政部門有:保安司,警務處,人民入境事務處,懲教署,消防處,醫療輔助隊,民安隊,皇家輔警,皇家輔助空軍,皇家輔助軍團等。

律政司署的最高長官是律政司,他是總督與港府的法律顧問,負責各行政部門的法律指導,不具體管理布政司署與相關的行政機構。

財政司署是專門管理政府財經政策與工作的行政機構,輔助並監督布政司署內的經濟科,財政科,工商科,工務科的具體行政工作,該署最高長官是財政司。

而榮樂想要進入香江的銀行業,自然是免不了要與布政司署,財政司署打交道了。

為了優化銀行業的規模結構,限制接受存款公司的盲目發展和銀行業的盲目發展,加強持牌銀行的地位和利率協議的約束力,從而提高整個銀行業的穩定性和應付危機的能力。

港府在1983年實施了金融sānjí制,這種新的銀行體制是由持牌銀行,持牌接受存款公司和註冊接受存款公司{如銀號等}sānjí金融機構組成。

同時港府對這三類存款機構的經營標準和業務範圍進行了明確的劃分,並進行監管。

持牌銀行的最低資本額及實收資本均為1億港元,比sānjí制度實施之前提高了不少,持牌銀行具有廣泛的業務範圍,包括接受各種類型和期限的存款,發放各種貸款,從事海外匯兌,外匯買賣,證券投資,信託和保險代理等業務。

持牌銀行必須加入銀行同業工會,因此受利率協議的嚴格約束{3個月以下50萬港幣以上的存款,及15個月以上的任何金額的存款,可不受最高利率的限制}。

持牌接受存款公司最低資本額為1億港元,實收資本額為7500萬港幣,且必須向財政司申請營業牌照,持牌接受存款公司的業務範圍也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只准接受50萬港幣以上的定期存款{少於50萬港幣的定期存款及任何金額的活期存款不得接受}和從事各種批發性業務,包括證券包銷,財務服務和諮詢,銀團貸款,可轉讓存款證買賣等,持牌接受存款公司不受利率協議的限制。

註冊接受存款公司,須擁有1000萬港幣的實收資本,並向監理專員申請註冊,該機構的業務範圍受到更嚴格的限制,只准接受少於5萬元港幣期限為3個月以上的定期存款。

後來在明年港府又把5萬港幣的存款最低額提高到了10萬港幣,該機構可從事批發性金融業務,如抵押貸款,股票,債券,外匯,黃金,保險代理等,註冊接受存款公司也不受利率協議的限制。

金融sānjí制實施以後,持牌銀行的數目不斷上升,而銀號等接受存款公司總數逐漸下降。

榮樂想要進入香江的銀行業,自然是要做持牌銀行了,雖然現在香江開放了持牌銀行的牌照申請,但是一套手續下來依然是無比的麻煩,而且如果是從無到有的做,這其中將會牽扯到榮樂大量的心神,同時持牌銀行的一些業務雖然被港府批准可以進行,但是依然需要申請,又是一個非常麻煩的過程。

所以在榮樂經過多方考慮後,認為要進入香江的銀行業,最合適的還是收購一家私人銀行,來的穩妥,所以榮樂現在就有了兩個選擇,一個是在私人銀行的業主手中收購他們原有的銀行股權,另外一個就是收購現在被港府接管的銀行。

榮樂最終的決定還是雙管齊下,這樣也能夠將迅速的擴展自己在銀行業的影響力。

榮樂盯上的第一個目標就是在1983年被港府接管的恆隆銀行!

恆隆銀行的前身是恆隆銀號,1965年時註冊為恆隆銀行,後來被閩省籍庄榮鯤,庄青泉為首的菲律賓統一機構,以5000萬港元的代價,收購了恆隆銀行80%的股權,成為大股東。

恆隆銀行被收購後,發展迅猛到80年代初的時候已經擁有28家分行,成為了一家中等規模的本地銀行。

而恆隆銀行之所以被港府接管,正是因為他們沒有躲過香江在前兩年地產業崩潰的時期,當時恆隆銀行在八十年代初,地產業gāocháo期間,過度投入,結果香江地產業崩潰,恆隆泥足深陷而不能自拔。

所有事情的起源要從1982年,在香江擁有近百年歷史的謝利源金鋪倒閉說起,當時市場盛傳謝利源金鋪與恆隆銀行關係密切,謝利源金鋪的倒閉觸發了恆隆銀行的擠提風潮,恆隆銀行一日之間被提走了7000多萬的港幣,幸而恆隆銀行反應敏捷,除了在總行急調數以萬計的港元現金,發往各受擠提影響的分行,又在總行舉行記者招待會,由其法律顧問證明恆隆銀行與謝利源金鋪並無財務關係,事態才算是暫時平息。

但是福無雙至,禍不單行。

恆隆銀行在同年11月份再次爆出新聞,香江一家較具規模的大來信貸財務公司被停牌,清盤。恆隆銀行的兩位董事,包括常務董事庄榮鯤同時也是大來信貸的董事,所以恆隆銀行的清償能力再次受到質疑。

恆隆銀行一直挺到了1983年的9月份,香江爆發空前的金融危機,恆隆銀行為彌補尚未結算賬戶的凈損額,向其票據結算銀行渣打銀行就一張11.8億港幣的支票要求透支5000萬港幣,遭到了拒絕。

鑒於恆隆銀行的倒閉有可能觸發新一輪的銀行危機,造成金融體系的大動蕩,港府聞訊立即召開立法局緊急會議,閃電式三讀通過了《恆隆銀行{接管條列}》,授權政府動用外匯基金接管恆隆。

港府接管恆隆銀行後,迅即組成了以金融事務司為首的新董事局,並委任滙豐銀行信貸部經理為總經理,而恆隆銀行的控股公司統一機構亦隨即被停牌,清盤。

半年後恆隆銀行的真相被披露,銀行虧損額高達3.36億港元,其中,數額高達2.66億港元的款項被公司董事及有關機構在極少抵押的情況下被一筆筆借走,銀行被接管的導火線則是大來信貸欠恆隆銀行的一筆8億港元的債項,而這筆債項正是被渣打銀行發現,所以一直支持恆隆銀行的渣打銀行才會在最後選擇放棄繼續支持而使恆隆銀行的問題暴露。

港府為了挽救恆隆銀行,通過外匯基金向恆隆銀行注入3億港幣,才算是幫助恆隆銀行度過了難關。

恆隆銀行的業績雖然有所回升,但是依然處於虧損的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