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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蒙曾聽過幾個故事。

1972年的安第斯空難,45人,活了16人。這很著名,也叫做安第斯奇蹟,一個關於毅力的奇蹟,一個關於人性的無奈,就像青銅時代號,黑暗,黑暗,更黑暗。

19orten”,當地土著語里的意思便是“不要去。”然後他們果然沒有再回來,有人說是被雪怪襲擊了,有人說是秘密實驗,但這些都不重要。他們沒再回來。

無論如何,雪,冰雪,才是最考驗人的事物之一,就像是珠穆朗瑪峰,總是有人甘願拿性命去挑戰。

雪,冰雪,輻射,蓋革計數器。一雙軍靴,一行血跡,大概這就是西蒙眼前的一切,刀刃的烈風刮過他的臉頰,乾涸僵硬而皸裂,偶然間費力拔出小腿,可以看見雪白里一抹漆黑,那是他的長筒馬靴。每一個活在廢土的人想活下去,都會準備三件東西,及膝的馬靴,越過泥濘;長擺雨披,抵抗雪暴沙暴;蓋革計數器,知道哪裡不該去。

計數器指針停在1500msv,而戰前從事放射性行業的工人一年輻射積累量不過50msv罷了,超過500msv就足夠令血液中白細胞顯著減少,免疫系統嚴重削弱,4000msv,死亡。

夏季溫暖,風沙漫天,誠然可恨,冬季酷寒,雪暴便是輻射暴,雪,不再是詩人的讚美對象,假如現在還有詩人。

西蒙又跨過了一步,抬起頭成了僅次於邁步的艱難活計,他模糊地望見了槍火騎士狼狽的羊皮夾克後猙獰的骷髏頭,很遺憾破甲彈射流沒能摧毀掉這件飛行夾克。“嗬……嗬……”每有一口冷空氣順着鼻腔吸入,西蒙都要花費很長時間才能令這口氣暖起來,於是他的肺部和一台破風箱般,隨着時間推移,楔子磨損,或是乾脆火焰倒灌?不,沒有火焰,只有雪,該死的雪。

一步,一步,再一步。

人在瀕死前,會情不自禁地飄飛過生前一幕幕景象,很多都是自認為早已忘卻。一步,一步,再一步,西蒙心裡默念着,他忽地想起了童年時他寫過一篇作文,讚頌一個戰爭英雄,一步一步地走離了敵國控制區,當別人問他怎麼走過了那一百英里,英雄說道:“告訴自己,多走一步,敵人就遠離你一步。”

“多走一步,我多靠近敵人一步。”好似這句話給西蒙一點動力,他奮力趕了幾步,黑夾克離他更近一步。

西蒙不知道他已經走了多久,夜幕漸臨,他猜自己應該走了快有三四個小時,或許走得並不遠,在如此深的雪地中,距離可能才剛過兩位數。

“天黑了,你再追下去,你和我都要一塊死。”終於有一句人聲傳來,刺透雪幕,槍火騎士沉沉道,他受創不比西蒙輕,破甲彈高溫射流燙壞了他的臉,爬出車廂後的搏鬥消耗了他不少精力,他還要在沒有任何補給的情況下逃回快一百英里外的芒茲維爾,這本就天方夜譚,若是後頭再追一個鍥而不捨的敵人,兩個人很快就會活活凍僵。

西蒙想動動嘴唇,但他覺得沒有必要浪費這個力氣,他壓根沒停步,他腦海只有一個目標,一個下達好的任務,他是一名士兵,不完成任務,他不會停下,無論敵人提什麼條件,西蒙始終謹記,他是一名堅韌的遊騎兵。

“想一想,你還年輕,你在鋼鐵軍里有美好的前途,而我已經老了,堅持不過這一百英里,你要追我下去,不出一夜,你和我一定會死,你現在回去還來得及,等到你們找到我的屍體,你依然是大功一件。”雪原磨蝕掉了戰爭騎士的傲氣,惡名昭著的槍火騎士開始求饒了。“想想你愛人,你孩子,你不希望她早早上其他男人的床,你的兒子,叫另外一個男人‘爸爸’,轉頭吧,約瑟夫,你儘力了,我尊敬你。”

“不。”西蒙蠕動着嘴唇,他就這麼一句回答。

“好。”在西蒙眼前的,只有那件連雪花都沾染不上的黑夾克後的骷髏頭。“老子死之前還能拉一個,但在這之前,你會比我更堅持不下去,城市嫩雞崽,你根本不懂得荒原!”

“try”西蒙簡單說道,他們之間只相差兩個身位,誰都禁不起哪怕是一拳,跌倒後再也爬不起來。也不會有人救他們。

夜幕降臨。

裁決日核爆掀起的塵埃一度遮蔽了天空,重創了生態循環,臭氧層被大規模破壞,有些人說時代是好也是壞的,至少在戰後,星子很璀璨,仰頭誰都能欣賞,但這卻是人類最不需要的絢爛。

前方有一片小樹林,低矮而幽邃,沒有人可以在雪原表層度過安穩的一夜,那時西蒙穿着七層內襯的防寒服,挖掘出坑洞才得以熬過。有樹林就意味着燃料、食物、避風處,更多的希望更多的危險,西蒙也明白,一旦進入樹林,他將再也追不上槍火騎士。

一步,一步,再一步。

他們之間,只差一個身位。

沉默絕望的較勁,到了這個距離,這個時間點,任何與生存不相干的爭鬥,都是致命的。“你是瘋了么?你真的不要命了!”槍火騎士的聲音聽起來筋疲力盡惶急不堪,他終於回頭看了,西蒙在發力,走得越來越快。

從最初的五十米間隔,到現在的一個身位,槍火騎士曾是一個荒原客,自然知道其中的艱辛,問題是西蒙真的趕上了,強弩之末似乎一直綳在哪兒,現在他要來同歸於盡了。

西蒙壓低了身姿,沒有什麼踢腿、肘擊、鎖喉,他只是靠到足夠近,然後一個前撲,撞翻了槍火騎士。

“放開!放開!這裡是森林!森林!”槍火騎士拼盡全力地踹着抱着他大腿的西蒙,釘着鋼掌的靴底踹得西蒙頭破血流。“你是想被凍死還是被人面蛛吃了!鬆開!不然我喊了!”槍火騎士的口氣和一個走夜路被人尾隨,威脅着要扯喉嚨的大叫的姑娘沒太多區別。

西蒙被當胸一腳,早先在芒茲維爾折斷的肋骨都沒痊癒,此刻一腳踢得西蒙悶頭一翻,卻是扒下了槍火騎士半邊靴子。

“呼哧呼哧……”槍火騎士手腳並用爬得離西蒙遠了些,大口大口喘着氣,盯着仍舊緩慢爬起的西蒙。“我應該在那一天獎你一顆子彈。”

“你應該在見到我的第一次就殺了我。”西蒙回答道。“你不記得我對么?”

“我殺的人海了去了,我怎麼可能記得住每一個要向我復仇的人?”疲憊至極的人一旦坐下,再要起來遠比繼續堅持更難。槍火騎士說道。

樹林里飛鳥驚起,月光灑在西蒙臉頰,不知不覺間有幾顆眼淚。“記得你去年夏季截殺的鋼鐵商隊么?我在裡面,你追了我五十英里。”

“啊,原來你是為了同伴而來,很好的復仇理由。”槍火騎士搖搖擺擺地站起身。“我要走了,你跟不跟上?”

說到底,槍火騎士還是沒能記起西蒙究竟是哪根蔥,他估計都不記得那時候信誓旦旦說的要獵殺到底的話,他的仇家太多了。

“為了同伴?一直不都是這樣么?”西蒙喃喃道。“雪絨花……雪絨花……”那個金髮的女孩終於肯出現面前了。“是你嗎?朱莉安娜?”兩行眼淚溢出了眼眶,旋即凍結。

“每天早晨迎接我……”飛鳥於空,鷹唳高鳴。“為什麼你非要離開?”金髮女孩漂浮在西蒙之上。“許多許多理由,但首先,是你先離開的我。”更為深沉的陰影投下。“別走!我求你了!”

西蒙伸出手,試圖挽留住被他刻意遺忘住許久的愛人,然後他觸到了冰冷的甲胄。

一頭惡魔。

這頭俯視着獵物的惡魔鳥任西蒙撫摸着它的喙,它剛吞咽下了一個人,在荒原之夜裡惡魔鳥往往需要梭巡大半夜才能捕捉到一隻足夠大的野獸,抱團行動的雪狼非常機警,狼群有專門的哨兵,敵情剛來,它們就會一頭扎進雪地。惡魔鳥會避開捕食雪狼的雪蟒,因為一條雪蟒長到能噎死它。

惡魔鳥拳頭大的紫色眼珠閃過一層白膜,它審視着爪下的獵物,它分辨出了那股虛弱到極點的氣息,不比拚死掙扎的狼,滑不溜口甚至能捆住鳥喙的蟒,這個生物很弱,看上去很細,很瘦。於是惡魔鳥進一步地放低了身姿,慢慢端詳着。

忽然,有種它厭惡的味道衝到了鼻翼。“唳!”惡魔鳥短鳴一聲,揮動了一下翅翼,但那股厭惡的味道怎麼也驅散不了,它突然想起了這是什麼味道。

這是同類的味道,惡魔鳥收起了鳥喙,它沒有吃同胞幼崽的習慣,孕育出一頭惡魔鳥有多難它是明白的。它是站在食物鏈頂端的掠食者,它不是什麼低賤卑微的鬣狗,也不是腐狼。“唳唳唳!”它退後了,向另一邊奔跑着,扇動着翅翼,惡魔鳥衝天而起,飛上了夜空,它要去尋找下一個獵物。

一根黑羽緩緩飄蕩,覆住了星空,覆住了天使般離去的愛人,也覆住了西蒙的眼睛,黑暗,無盡的黑暗,那一剎那,西蒙無比溫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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