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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臭小子!誰說我們沒證據!”

“有證據你們倒是拿出來啊!”段珩冷哼。

公堂大門外不知誰喊了句:“對啊!你們有證據,倒是拿出來啊!”

段氏等人隨之跟着附和,“沒錯!有本事拿出證據來!”

公堂外一陣喧鬧,吳縣令頭大。

這年代百姓若不是碰上人命官司,平常是不會選擇鬧到官府來的。平常那些小打小鬧,小偷小摸,不說官府的人會不會管,就是會管,平常百姓想到報官可能產生的費用,便敬而遠之了。

吳縣令這縣令當得是得過且過,他不會主動去爭取什麼功勞政績,只求往日里沒什麼大的差錯,因此平日里,吳縣令倒是閑得很。

人閑慣了,有點要忙的事,便會覺得心煩。

現在的吳縣令便是如此,他巴不得這堂審早些結束,他好喝茶逗鳥去。

他煩躁的拍了拍驚木,呵道:“肅靜!肅靜!”

大門外的百姓被劈耳的驚木聲嚇道,頓時安靜了下來。

吳縣令繼續問沈嵐娘道:

“沈氏,你酉時末從清漯鎮回到白漯上村時,是什麼時辰了?”

“回大人,小女子坐馬車回到村裡時大概是戌時三刻。”

“大人!她出鎮時馬車跑得很快,若中途沒有去做其他事,最多戌時二刻便能回到白漯上村!她戌時三刻才回到,這期間肯定去做了什麼見不得人的事!”

沈嵐娘轉頭抬眼去看那個她一說話便跳出來反駁的大漢,她那眼神好似在看白痴一般。

吳縣令面無表情,底下的人隨意發言,只要說出有用的話,他倒不是很在意,反正他自己也懶得開口問,不如交給他們自辯,他倒可以省去很多功夫。

那大漢見沈嵐娘看她的眼神有些怪,便瞪了她一眼,呵斥道:“看什麼看!被我說中了對不對!”

沈嵐娘搖搖頭,無奈道:“大叔,剛出鎮那會兒天還有些亮,我想儘快回家,當然讓車跑快些,可到半路天色暗了下來,我家車夫看不清路,馬車便慢了下來,戌時三刻鐘回到家又有什麼奇怪?反倒是你們幫主,大晚上的還去追我一個小姑娘,不知是何居心。”

“都說是想找你談酸筍生意了,對你一個小姑娘,能有什麼居心?”

吳縣令聽到這裡,嗤之以鼻,王傳虎的特殊癖好他是知道一些的,大晚上去追人家一個小姑娘,不是想打人家小姑娘什麼壞主意,他才不信。

“想談生意,去我們作坊找我們的長輩便是,找我一個小姑娘談生意,你們幫主是不是太可笑了些?”

“你!”

“啪!”吳縣令知道大漢後頭不是無話反駁,便要說定是些沒營養的廢話,便一拍驚木打斷了他。

驚木聲一落,沈嵐娘便道:“大人,為何我們在堂下得跪着,這些人卻站着?大人是否有失偏頗?”

吳縣令皺了皺,又有些頭大。

“哼!你們鄉下泥腿子能與我們一樣?我們可是青龍幫的人?”一大漢傲慢道。

沈嵐娘一臉驚訝的看着他,“青龍幫幫主難道還能大過縣令大人?大到他的屬下見了縣令大人都不用跪?”

吳縣令臉紅了紅,他覺得丟臉又有些隱怒。

“堂下回話的人,速速跪下!否則別怪本官讓人打你們板子!”

一旁的四個大漢氣得臉色大黑,他們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後咬牙不甘不願的跪了下去,心想若是我們幫主還在,定要你們好看!

見大漢們都跪了下來,吳縣令有些成就感,多少年了,青龍幫的人終於跪在了他的腳下。

“沈氏,你說你戌時三刻回了村裡,可有證人?”

“回大人,當時天色已晚,路上並未碰到什麼行人,不過馬車進村時,走在路上的聲音,附近的村人應該都聽得到。”

吳縣令點點頭,卻沒有要派人去找白漯上村的人詢問情況的意思。

由於死的是他的死對頭王傳虎,他不自覺的偏向了沈嵐娘。

“大人,我們幫主身上有多處刀傷,看着就是匕首所傷,而我們的人有次與她發生衝突,曾看見她拿匕首做了武器來對付我們,再加上那夜我們幫主就是去追的她,所以我們幫主的死肯定與她有關,段家以段珩為首的十來個小子,個個身上都有功夫,因此我們認為是他們聯手謀害了我們幫主!”

這些大漢心裡也覺得沈嵐娘一個小姑娘傷得到王傳虎的幾率不大,所以他們認為傷王傳虎的人絕對不止沈嵐娘一人,他們這才以幫凶的罪名將段珩一起給告了。

然而,吳縣令越聽越覺得這幾個大漢瞎扯,便不耐煩道:

“先前你們說是沈嵐娘謀害了王傳虎,段珩是幫凶,這會又說幫凶是十來個小子,你們當到我這衙門裡是來過家家嗎?隨你們怎麼說?”

他諷刺完了那幾個大漢,轉頭來問沈嵐娘:“你身上可是有一把匕首?”

沈嵐娘點頭,“回大人,是有一把。”

“可有帶在身上?”

沈嵐娘搖頭,“並未,小女子那匕首是買了上山時防身用的,平時若不上山不會帶在身上,大人若是想看,可派人同我回去取來。”

吳縣令皺眉摸了摸圓滾的肚子,這派人去白漯上村取東西,他們豈不是要在這等一個多時辰?這小姑娘有匕首怎麼不隨時放在身上防身呢?真是麻煩!

沈嵐娘好似看出了吳縣令的不耐煩,她瞄了瞄段珩。

段珩會意,他拱手道:“大人,草民也有一把匕首,與拙荊的一模一樣,現在正在草民身上。”

吳縣令心裡一喜,道:“快快呈上來!”

段珩從胸口摸出匕首,雙手遞給過來取匕首的衙役,那衙役接了匕首,捧給吳縣令,吳縣令拿起匕首看了看樣式,隨後道:

“拿去給仵作,看看這匕首的尺寸是否與死者傷口吻合。”

那在旁等候的衙役又從吳縣令手中接了匕首朝邊上的停屍房走去。

不多時,有個瘦小老頭匆匆來了公堂上。

吳縣令一見來人,便開口問道:“盧仵作,怎樣?那匕首是否是殺害死者的兇器?”

那老仵作躬身行禮道:“回大人,從死者屍體浮腫程度,死者屍體大概泡了兩日的水,那些泡了水的傷口已經變形,但依小的多年的經驗來看,傷口原先的尺寸與這把匕首的尺寸相差無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