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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這就是你給我選的世界?”蘇湛面無表情的看着眼前的破廟。

外面傳來雨水落在地上的聲音,屋外下大雨,屋裡下小雨。

現在正值深秋季節,原主穿着一件破破爛爛的衣服,蘇湛低頭照着地面上的一個小水坑,面無表情。

水坑裡照出的人,活像是一個小乞丐。

全身白色毛髮如雪的白狼怕怕的縮在一旁,總覺得主人現在的心情是好想吃狗肉怎麼辦。

咦,我又不是狗,為什麼要怕。

話雖如此,但白狼愣是躲在神像後面不敢出來。

蘇湛扯了扯嘴角,原以為自己和玄冥冰狼簽訂契約之後,就可以走上人生巔峰,萬萬沒想到自己家的狼居然是個坑主人的。

她涼涼的看了一眼把自己縮成一團的白狼,然後才閉起眼睛把原主的記憶在腦海里過了一遍。

原主這一生的經歷很簡單,從小被父母拋棄,被一個老乞丐撿到撫養成人。

對原主來說,老乞丐就是她唯一的親人。

隨着她長大成人,老乞丐也漸漸老了,再也不能笑着把她舉過頭頂。

一天晚上,原主想着老乞丐這兩天不太舒服,連她乞討來的大白饅頭都吃不下去,可能是饅頭太幹了。

這樣想着,原主就到城門外的小河裡,打算摸兩條魚炖了魚湯,給老乞丐改善一下伙食。

誰知,河邊石頭太滑,原主一不小心就跌進了河裡。

當時正好是晚上,極少有人靠近河邊,因此原主在河裡努力撲騰了許久才終於被人救了上來。

這個時代,哪怕只是簡單的風寒感冒,都會死人的年代。

老乞丐聞訊趕來,見到昏迷不醒,發著高燒的原主,求了救原主上來的幾個人把原主送回他們暫住的破廟。

然後他自己就揣着這些年存下來,本來打算給原主當嫁妝的所有積蓄往城裡醫館裡跑。

直到第二天早上,原主奇蹟般的退了燒,老乞丐還沒有回來,人們沿着道路去找他,卻發現老乞丐倒在深秋的街道上,身體都硬了。

破破爛爛的前衣襟被人扯開,用來裝錢的布被人隨意的扔在一旁,裡面的幾十個銅板不翼而飛。

老乞丐趴在地上,手朝前伸着,似乎是想拽住那個搶他錢的人。

看到這一幕,周圍人還有什麼不明白的。

也不知道是哪個喪天良的,連乞丐的錢都要搶。

一名乞丐,死了也就死了,對所有人都沒有影響,就像是水滴落入大海,泛不起一絲波瀾。

可對原主來說,從這一刻起,她的天,塌了。

原主沒有錢,所以最後只能一卷涼席,自己給老乞丐挖了個坑,親手把養育自己長大的人給埋了,最後還自己歪七八扭的立了個木頭刻的墓碑。

她不認識字,追着好幾個書生問,才總算把‘老乞丐之墓’這五個字給學會了。

兩年後,原主還留在破廟裡不肯離開,又是一個深秋季節,大雨滂沱。

原主在這個寄託了她人生所有時光與歡樂的破廟裡,被人殺了。

死了之後的原主一開始是茫然的,為什麼人就這麼容易死呢。

為什麼老乞丐就能死的這麼容易,為什麼別人就能夠這麼輕易的就奪走她的生命?

原主茫然茫然過後,緊隨起來的就是不甘心,她還沒有找到那個搶走老乞丐錢的人,怎麼能就這麼死了呢。

所以,蘇湛就來了。

“所以,原主的願望就是找出那個搶走老乞丐錢的人嗎?”蘇湛低聲呢喃。

不過,她來的時間不巧,今天恰好就是原主死的這一天,也就是說老乞丐已經死了兩年了,要找出那個沒人看見過的搶錢的人,難度不是一般的大。

如果那個搶錢的人是外城的人,那茫茫人海,她還不定要找到什麼時候。

而且這個世界可不同之前的普通世界,這是有武功存在的。

雖說白狼和蘇湛都有超出常人的能力,但能不能弄倒習武之人就是另一回事了。

別到時候任務沒完成,還把自己陷入危險境地,那可就得不償失了。

噬魂族雖然有近乎永恆的生命,但卻不像其他神界種族那般天生就擁有強大的力量,因此指望蘇湛每到一個世界就立刻大殺四方是絕對不可能的。

噬魂族的強大在於可成長性,從理論上來說,只要噬魂族不死,就可以無限的成長下去。

這才是,噬魂族遭到神界忌憚,最終滅族的原因。

蘇湛幾乎是拼了命,才突破了神界在她身上的枷鎖,重新把天賦能力魂契給用出來。

但除了魂契之外,她根本一無所有。

像之前用過的力量驚人和讓人倒霉的能力,說實話,前者相比那些生下來就可以輕易舉起萬斤幾十萬斤重量的神族之人來說,她那點力氣完全不像是神界後裔。

至於後者,噬魂族天生就有掌控靈魂的本能,每一個噬魂族人都可以輕易做到。

如果說其他人的修行之路是吸納靈氣強化自身,那麼噬魂族的修行之路就是魂契。

蘇湛在魂契上,還只不過是剛上路的萌新。

找人的事情暫且擱置不管,蘇湛看了看外面,大雨漸漸變成小雨,像是要雨停的樣子。

要快點離開這個地方了,因為蘇湛知道再過一會,雨勢就會重新大起來,然後就有一夥心狠手辣的人進來躲雨,隨手就把這個破廟的原住民——原主給殺了。

從原主記憶里可以知道,這些人個個武藝高強,蘇湛可不想和這夥人比拼一下到底是誰更強大。

乘着雨勢小了下去,蘇湛收拾收拾東西就準備離開了。

其實也沒有什麼好收拾的,做為一個乞丐,除了一個破碗之外,原主身上最值錢的就只有她留下的半個饅頭。

饅頭是用白面做的,幾天前城裡有一個大戶人家辦喜事,原主很幸運的討到了一個白面饅頭。

這麼珍貴的饅頭,原主捨不得一餐吃掉,每次只啃那麼一點點。

渴了,就去一旁的河邊咕咚咕咚免費喝到飽。餓了,就去啃樹皮野果,有時候饞了,現代孩子都不屑吃的白面饅頭就成了加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