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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大福啊!”丹歌連連點頭,他一指竹杖,“它為相。”再一指自己,“我為體。”

子規的眸立時煥發了光彩,“真的?”

丹歌重重點頭,“真的!”

“好好好!”子規連呼三聲,臉喜意之呼喊更甚。

金勿在一旁很是懵懂,“一個體,一個相?”盤算着一歪頭,“什麼意思?”

他自然不懂,這大概只有丹歌和子規懂,這是他們在處理江陵的赤蛇時,地府貢差黑貓透露的。赤蛇沒死的時候子規和丹歌能在宜昌看到赤蛇的屍體,黑貓解釋為屍體先行遣送。屍體為相,赤蛇本身為體,是分身之法。

而如今丹歌對體與相稍有些理解,伐的又是曾經作為“相”的青竹,所以這分身之法用起來,頗為簡便。這相像當初代長房死一樣,如今可以代丹歌死。

“你的收穫呢?這仙翁廟供奉的是費長房,他可是有名的神醫,懸壺濟世一詞正因他而來,你沒有感知到什麼仙丹妙藥?”丹歌問向子規,他是跟着子規來的,所以子規感應在前。此時他已尋得寶物,不知道子規的感應指向何處。

子規一攤手,“自你取下竹來,我的感應消失了,想必是指引你來到這裡吧。”

丹歌搖頭,道:“亦或你感應指向的也是此竹!”丹歌將竹杖向子規一拋,“這本是屬於你的,我不好奪人所愛!”

子規接過即拋還給了丹歌,他穩坐在石頭將身子搖了搖,噘嘴道:“我雖不願承認,可也不得不承認,我到如今也沒有領悟那‘體’‘相’法門,這竹杖我也用不了。而且,我也不會耍弄這棍棒傢伙。再者說,我也不歸丐幫管。”

丹歌滿臉黑線,感覺子規的最後一句才是重點,他揚了揚手竹杖,“橫是太丑了!”

這邊的事情了結,三人繼續啟程,連夜趕往沈丘縣。跑到後半夜,金勿有些遭不住了。

“哎!”金勿叉着腰喊停了依然精神飽滿的丹歌子規二人,“我說二位,這何至於這麼急?我們緩緩吧!”他來到路邊,一屁股坐在了路邊的石頭。

他臉滿是不解,“我也才三十來歲,怎麼和你們,我像是七老八十的。”

丹歌子規遠遠地朝金勿招了招手,喊道:“你要不走,我們可把你丟下了!”這二人說完,一個神行,沒影了。

“靠!”金勿罵了一聲,縱起身法連忙追趕,他雖一路和丹歌子規行走,卻並不知道目的地在哪裡。如果被丹歌子規丟下,他可真的找不到了。

丹歌和子規不作停留是有原因的,因為自信陽開始,他們發現好一陣子,有一隻老鷹盤桓在他們頭頂。直到他們在平輿縣停留,那老鷹消失不見。也不知是真的離開了,還是潛在了黑暗。

他們猜測這可能是金勿雇來的殺手,但並沒有證據,這猜測也終歸是猜測,兩人只能加強對金勿的提防。他們沒告訴金勿目的地,在路又行走不停,不給殺手們在前路設伏的機會。

這一夜三人少有停息,在第二天的清晨,趕到了沈丘縣槐店鎮,跛足亭前。

丹歌一指那跛足亭,對金勿笑道:“吶,你坐那裡面歇一歇吧?”

金勿點點頭,猜測此處是目的地了。他往前頭一看,“跛足亭?!呵,倒是應景,我這跑了一夜,可真是險些把腿跑廢了。”

丹歌子規則站在原地,朝四面呼喊起來:“黃嵐!黃嵐!”

“哎——!”黃嵐站在丹歌子規的腳邊,直起身來,仰頭大張着嘴高聲應着。

“喲!”丹歌子規被這忽然的聲音嚇了一跳,連忙跳開,低頭望去,正是黃嵐帶着它的兩個小黃鼬。

“你何時竄到我們腳邊的?!”丹歌子規訝異不已。

黃嵐翻個白眼,“您二位看天看慣了,不屑看我們這些走獸爬蟲了!您二位險些把我孩子踩死,我可沒那麼大的心把孩子往您腳邊送!”

“哦?不至於的呀!”丹歌子規都是皺起了眉頭,“你也算黃鼬界的龐然大物了,我們怎麼可能看不到?”

“你們呀,莫要聽它瞎說!”銀鈴般的聲音響起,正是那跛足的栗狗來到了,“它修行長進不少,方才使了縮地成寸的妙法,騰挪到你們腳邊,是想嚇你們一跳的!”

那金勿本坐在亭,聽得這銀鈴的女子聲音,立刻認定這聲音來自於一個貌美的姑娘。他立刻四下觀望,卻只見走來了一條栗色的狗,他翹首以待牽狗的主人,卻發現狗後面並無人影。“嘶,了怪了。總不能是這狗發出來的吧?!”

丹歌子規向著走來的栗狗點頭,如今的栗狗不是當時的栗狗樣貌了,這栗狗一身毛髮頗為滑順,栗色透亮閃光,是一條高貴之犬。丹歌暗暗點頭,“這種樣貌,和我測算一致,這正是那舔食了石筍白乳的妖犬模樣。此時更有幾分妖犬的儀態了!只是當之魂,並非妖犬之魂是了。”

子規此時則看着黃嵐,“哦?你修行竟有長進?那你這兩個孩子的神格如何了?”

黃嵐看着兩個小黃鼬道:“這兩個小傢伙時常到華佗冢前,神格已經完全恢復,而稍有增長。如今華佗冢的嗯哼!”

黃嵐說道這裡笑着和栗狗對視,栗狗也笑了。丹歌子規也知道黃嵐栗狗的用意,那跛足亭里的人,莫說黃嵐栗狗不信任,丹歌子規也不信任。所以黃嵐用“嗯哼”替代香灰,兩人沒有任何意見,甚至想點個贊。這香灰機密自是保藏起來較好。

黃嵐繼續道:“如今華佗冢的嗯哼對他們幾乎沒了效用,我和他們都不去了,總要留下神力,庇佑子孫後代的。這兩個小傢伙我給他們取名為黃可和黃見,取了你們二位名字的一部分進來。

“我要讓他們一直記得,是二位帶我們來此,他們的性命才得以保全的。如果不是二位,我留在徐州,只怕他們難逃一死。”

丹歌子規滿是笑意,他們本無心之引,卻救了這一家性命。他們想起了一個這幾日多次提及的詞:“天命所歸”。

丹歌暗忖:“確實天命所歸吧。”

“只是……”黃嵐看着一隻較小的黃鼬,“這小黃見學步甚慢,你們離開沈丘一半月有餘了,它依然沒有學會走路。”

“哦。這不要緊的,我們恰有葯隨身。”子規從兜掏出葯來,正是新採的五加樹根,“將這樹根剝取根皮,隨後晾乾,即得五加皮。五加皮可治小兒行遲。”

“單此一味葯?”黃嵐問道。

那一邊金勿踱步而來,邊走邊道:“此一味主葯,大抵是夠了,小黃見既是神明之體,直接使用應能發揮效用。若是有慮,可輔以牛膝、酸木瓜,與五加皮一同研成粉末,每服一錢半,粥飲調服。”

黃嵐抬眼向丹歌子規一看。丹歌也有些遲疑,他並不懂醫,所以無法判別真假。但想到這金勿雖未必真是倒騰藥材的,但此時金勿既然想藉此機會證明他自己身份屬實,是必不會作假的。丹歌於是點頭,道:“這位大師常與藥材打交道,精通藥理,你信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