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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暮曉也不知道自己是怎麼走回家裡的。

等到看見了居民樓中的透出暖黃的燈光時,她才回過神來。

紀凜死了?

江暮曉忍不住扯了扯嘴角,怎麼可能呢?

是啊,怎麼可能。

上輩子,紀凜明明是在半個多月後才消失的,而且,當時他是被“槍斃”。

而不是現在這個,掉進海裡面,下落不明。

會不會,這其實只是一個意外呢?

江暮曉努力讓自己的心情平靜下來,不管如何,過幾天看看有沒有新聞吧。

第二天一大早,江暮曉就打開了電視機,此時正播放着新聞。

“近日,C市警方聯合陸軍特種部隊成功打掉一個特大販毒團伙……在跟嫌疑人交火中,因嫌疑人反抗造成五死二傷……”

新聞的畫面是西岩海灘,這個海灘比較荒涼,很少人會去這邊。

江暮曉靜靜的看着新聞,這一回,大概可以確認了。

她獃獃的看着電視機,如同失掉了靈魂的木偶般。

還是楊芬在旁邊喊了幾聲,才讓她回過神來。

“一大早看什麼電視,你真的是閑着沒事幹啊,再過幾天你就要高考了,我告訴你,考不上市裡最好的大學,你就別想去上學了。”

江暮曉看着楊芬嘰嘰喳喳的樣子,一言不發的背上書包離開家門。

這麼久以來,江暮曉還是頭一次沒有反擊她,讓楊芬有點詫異。

從家裡面出來,江暮曉抬頭看着天空。

天氣越來越熱,也越來越晝長夜短,這麼早天已經亮透了。

但江暮曉心中卻有一層陰霾。

是因為她重生了,所以無意中改變了事情發展的方向?

原以為按照既定的軌道走就行了。

但是現在,她連紀凜是死是活都不知道。

她知道他們這種身份,就算真死了,也不能將他的身份亮出來。

不然他的家人會被人打擊報復。

而她,除了他的電話號碼,其他一概不清楚。

她就算想要打聽紀凜究竟還活着不,大概也沒有人會告訴她的。

她之前的顧慮是對的,她跟紀凜怎麼能有結果。

想到這裡,江暮曉心間針扎一般難受,緊了緊拳頭。

隨後,輕哼一聲。

紀凜這個渣男!欺騙她的感情後,一聲不吭就走了?

最好他還活着,她還要跟他算賬。

想是這麼想,卻感覺眼眶有點酸澀發熱的感覺,江暮曉伸手捂住了眼睛。

……

高三的日子過的飛快,特別是最後幾天。

馬芳玲對於自己安穩如山的成績並不擔心,還計劃好了高考之後要去B市轉轉。

在這個時代的人心裏面,對帝都B市有着別樣的感情。

而霍均臣則準備去國外旅遊,還問江暮曉要不要一起去,他包全部的費用。

江暮曉婉言拒絕了霍均臣的好意。

她幫霍夫人做的衣服也很快就好了。

霍夫人氣質跟霍嘉欣完全不一樣,是端莊典雅的,所以,她想來想去,決定幫霍夫人做一套旗袍。

她選擇的是香雲紗材質,鴉青色,顏色比較古樸暗沉。

接着就設計款式。

旗袍跟裙子不一樣,不注重款式新穎獨特,更加重視質感。

越低調簡單越好,如果太奢華,反而看着像迎賓小姐。

江暮曉將旗袍改良了下,在領口跟袖子處使用了黑色蕾絲,七分袖。再用針線在旗袍上面綉出蘭花來。

就如同在旗袍上面繪製了一副山水畫。

江暮曉這件旗袍的風格講究的是寫意,所以用的絲線都是暗色的。

最終,在高考完一個星期後,江暮曉把這件旗袍做好了。

霍均臣興緻沖沖的拿着衣服回家了。

一見到霍夫人,霍均臣就說,“媽,暮曉說幫你做的是旗袍,如果你要穿的話,建議搭配紅色系的珠寶比較好。”

“是旗袍啊……”霍夫人有點驚訝。

她旗袍倒是不少,她也很喜歡,不過這年頭,大家更喜歡西式的禮服,所以這些年她出席活動也都穿西式禮服比較多。

只有偶爾的小聚會會選擇穿旗袍,但都被她的姐妹們嫌棄穿旗袍顯得太老氣了。

所以聽見是旗袍,霍夫人有點失望。

霍嘉欣卻在旁邊笑道,“媽,暮曉做的旗袍,能跟別人做的一樣嗎?”

這確實,霍夫人打開看疊好的旗袍,這顏色也讓霍夫人皺眉,這麼暗沉的青色,只會顯得更加老氣吧。

不過,等她將旗袍打開來後,就驚訝了。

這件旗袍款式乍一看很普通,長款,跟平常旗袍的款式一樣。

只不過,它上面用蕾絲改造的袖子跟領口,結合了西式風格。

一瞬間就從普普通通的古樸風,變得時尚起來。

霍嘉欣也驚訝,“還能這樣改造?看的我都想要來一條了。”

霍夫人飛快回房間里換衣服。

旗袍十分貼合她的身形,穿上之後,就將她的身材勾勒出來。

霍夫人也不算胖,中等身材有些豐腴。

而旗袍很挑身材,太胖穿不好看,瘦了也不行。

她這樣就剛剛好。

而她的手臂上方肉比較多,沒想到江暮曉也發現了,所以她選擇了七分袖,剛好將手臂上方的肉都擋住了,顯得溫婉極了。

黑色跟綠色交織的滾邊也做的十分精巧。

加上裙上綉着的大朵大朵的蘭花,因為選用的是暗色系絲線綉出來的,所以絲毫不感到浮誇,反而淡雅有韻味。

霍夫人還將自己的紅翡翠耳環翡翠項鏈都拿出來戴上。

都說紅配綠很難看,但是,穿上這旗袍,搭配紅色的翡翠,就像是萬綠叢中的一點紅,亮眼又漂亮。

而且明明這麼深色,怎麼就覺得雍容華貴呢?霍夫人都被自己美了一把。

霍夫人當然不會知道,江暮曉做這件旗袍就是為了將霍夫人自身雍容的氣質展現出來的。

之所以不用華貴的牡丹而是用蘭花,一是覺得牡丹花太普遍泛濫了,二也是霍夫人本身就有那個氣質,不用再加多而顯得累贅。

霍夫人有了這件衣服,心花怒放,怎麼也得要當面感謝江暮曉。

於是讓霍均臣去喊江暮曉來他們家裡吃飯。

江暮曉跟霍家也很熟悉了,現在又有空便跟着霍均臣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