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揚州
林軒三人恣意喝酒,不知在何時睡下,等他再睜眼時天色已經昏暗。
藉著朦朧的月光,隱隱可見遠處湖水有一抹寒芒。
他離開船,踩着湖水,慢慢朝遠處走去。
呵!
一聲哂笑。
林軒拿起了湖的物件,放在手仔細打量。
一柄古樸的寶劍,外套着一個平凡無的劍鞘。
鏗鏘!
一聲劍吟,長劍出鞘。
劍在手,劍身一點一點的出現,露出清水一樣的劍光。
長劍通體森寒,劍長三尺,渾然天成。
劍鋒的寒光有些內斂,沒有其他神兵利器寶光四射的驚艷。
他握着這劍,有種熟悉的感覺,但心裡卻有些不相信。
白鬍子老道先前將這劍吹噓的那麼厲害,怎麼現在看起來僅僅只是一把凡兵?
賣相這樣差勁?
真的不是一件贗品?
他現在懷疑白鬍子老道是不是在劍動了什麼手腳。
之前那一副不可一世的模樣,怎麼打造出這樣普通的一把劍器?
神識覆蓋在這劍,忽然感受到一股寒徹的涼意。
不過數息之後,又恢復如常,再用神識去探索則一無所獲。
罷了!
林軒嘆了一口氣,決定親自試試這劍的鋒利程度。
他伸出手指在鐵劍輕輕一划,頓時手指傳來一陣輕微的疼痛,一滴滴鮮血順勢流了下來。
林軒感慨一聲,但臉仍有感慨之色:“終究是我小覷你了,但若是僅僅只能割開我的手指,還遠遠不夠啊!”
修鍊界肉身不乏他強悍的人,若是對付這樣的人,這劍的威力似乎有些不容樂觀。
嗯?
一聲輕咦。
從手指滴落的鮮血,在落到劍身的瞬間,彷彿融入劍身一般,直接被吞了進去。
他恍然覺得現在拿在手裡的劍和自己有種特別的聯繫,這劍和他像是血脈相連,像是他身體的延展。
林軒一愣,有些哭笑不得。
這算煉化了這柄劍?
這也太草率了!
若是沒有割破手指滴自己的鮮血,而是首先用這劍殺人。
它選擇那個死在劍下的亡魂做主人,自己該如何?
白鬍子老道不靠譜!很不靠譜!
林軒搖搖頭,眉宇間有些唏噓,他輕聲說道:“我今日和過去劃開界限,以後的日子算作新生。你在這時落到我手裡也是緣分,不如……”
“不如……”
“不如叫你斷念。”
斷念再無念,回首再無悔。
抬頭尋覓,星辰寂寥,唯余冷月。清秋靜葬花魂,直教人心碎腸斷。
墨發飄飄,衣袖翩翩。
林軒將一世的悲歡離合傾於流水,悄無聲息的灑盡前世所有的凄涼與愉悅。
他選擇葬送告別所有關於回憶的故事,只因那些紅塵念與如今的他並無太多瓜葛。
斷念!
此刻斷的是他心頭的念想!
話音剛落,劍身開始震動,一道道白色的光芒閃爍起來籠罩着劍體。
待白光散盡,兩個古樸的小字緩緩顯現在劍柄。
林軒笑而不語,將劍背在身後,拂袖離去。
那柄古劍的兩個字赫然是斷念!!
轉身行走在花瓣飄隕的湖水,耳邊響起古琴竹笛輕吟,他有些惆悵。
彎眉間,繁華哀傷成為過往,只聽得歲月里一聲長長的嘆息……
這一生,似乎蒼涼了陌如煙的歲月……
榮華夢一場,功名紙半張。是非海波千丈,馬蹄踏碎禁街霜,聽幾度頭雞唱。
塵土衣冠,江湖心量。出皇家麟鳳,慕夷齊首陽,嘆韓彭未央。
……
煙花三月下揚州,孤帆遠影碧空盡,唯見長河天際流。
濛濛細雨。
雖不是那般的煙花三月,但揚州的風情卻依舊不曾減弱。
朦朧的天氣,撐着紙傘,踏在青石小巷。
四周瀰漫著一種讓人憂愁的情緒。
傷春悲秋是人雅客所有,是大家閨秀依窗低垂雨打芭蕉的感慨。
但更多的還是詩人情懷。
煙花三月,富人下揚州,賞揚州春雨,看那千樹萬樹梨花開。
初秋七月,金麟才子下揚州,以詩為酒,以會友,譜寫萬里山河。
大周詩盛會三年一次,每一次都在七月二十三日這天,在揚州開辦。
這是一場很盛大的活動,至達官顯貴下至布衣平民都會參加。
對於許多人來說,這是一個飛黃騰達、一飛衝天的好機會。
若是興緻到了,妙手偶得幾句千古絕唱,日後成為門閥世家的堂貴賓,坐等人人追捧。
再不濟,做個學堂先生,人人敬仰也是不錯。
一個男人,一身白衣,一柄長劍。
背後跟着江南煙雨。
他撐着紙傘出現在揚州古道,瞬息間讓那裡沒了聲響。
看見那個男人的長相後,所有人都沉默不語,即便是極其紈絝的世家子弟都在這時閉了嘴。
他面貌俊秀,樣子並不可怕。但偏偏旁人在認清他後,都緘默不言。
帶着一身瀟洒,一身傲然。白衣人緩緩從古道走過,有兩位年輕人遠遠在身後跟着他。
有人臉色複雜,悄聲說道:“這是殺人不眨眼的天下第一高手長生劍?他在這個時候來揚州做什麼?”
另一人輕聲回道:“大周詩盛會要開始,想必他也是來此湊熱鬧。以他的性子,近幾日怕是會死不少人啊!”
“不少人?”
又有人幽幽說道:“你們也太小覷長生劍了!他在這時候出現在揚州城,很有可能想血洗那些所謂才子。畢竟,他們的世家曾對他出過手。”
“不會吧!畢竟那些都是大官的後人啊!”
有人冷笑一聲:“哼!江南王家還是江湖八門之一,號稱在江南一帶隻手遮天。這長生劍不也一樣打到他們府,成功而退?僅僅為了殺掉從他手逃走的三個人,踐踏了百年世家的聲譽。”
“嘖嘖!你們也太小看他了!這可是近百年來,江湖殺心最重的一個人。”
一處閣樓。
一位氣質高貴的年人對着手下吩咐道:“傳令下去,所有待在揚州的人不許招惹長生劍。違者官降sānjí,俸祿減半。”
“這小子是個睚眥必報的狠角色,若有人擋他路必死無疑,萬一牽連到我身,他估計也不會放過我。”
“一人殺光二百餘人,這是何等心性?殘忍如斯,你們不怕,我怕!”
“諾!”
另一邊。
一個蒙面黑衣人對身後的同夥輕聲說道:“沈行之抱了長生劍的大腿,這次渾水淌不了,我們撤吧!”
“這樣撤走?我們準備了快一個月了!”
另一人打斷道:“現在天下誰人不知他的戰績?連三歲小孩都知道天下第一高手長生劍,我們此時出手不是找死?”
有人應和道:“確實,更何況當初在樓里,兄弟幾個沒人能在沈行之那傢伙手裡走過一招,眼下再多一個長生劍和不知底細的佘家公子,我們根本沒有半分機會!”
又有一人說道:“沈行之現在不是自己人,他也很清楚這一點。我們了解他,他也了解我們,一旦他先對我們下手,一切都遲了!”
“撤!”
街道。
小雨連綿。
一柄大紅色紙傘,一襲白衣,林軒朝一處酒樓走去。
噠!噠!
腳下踏出一片一片水花。
朦朧細雨,手的紅色紙傘微微傾斜,絲絲雨水如線一般從傘沿滑落。
紙傘遮住了臉龐,獨有略顯清淡的聲音回蕩在風雨。
“穿一身青衣頗有些不自在,現在換這白衣,倒是舒服許多。”
“我身的青衫很不錯,乃是由千丈冰山的雪蠶吐出的絲製成,它水火不侵,穿在身像穿着雲一般,沒有分毫重量。”身後傳來一陣憤懣不平的聲音:“這一件衣服價值千兩黃金,甚至可以說有市無價。你為何偏偏選擇穿這白衣?那衣服不光質地不如我,在價錢也遠不能與我的相!”
沈行之贊同道:“這衣服豈止是不錯,隨意一點邊角料都夠買下一座酒肆。不論和什麼樣的人相處長生劍特立獨行、與眾不同的風格都未曾改變,但我也很好,你為何會如此選?”
林軒搖頭說道:“長生劍換其他衣服不能稱作長生劍!唯有穿着白衣,別人才能感受到我的冰冷孤傲,穿着白衣總歸氣派一些。”
不過是一件衣服而已,他並不在意,但卻能帶給別人恐懼感。
聞言。
佘小風笑了笑:“這是什麼歪門邪理,人依舊是這個人,劍依舊是這把劍,一件衣服能起多大作用?”
“至於你說喜歡這種純粹的感覺,我卻一點都不相信,我覺得你找的借口真的很爛!”
林軒蹙眉,輕輕嘆道:“如果你早點告訴我,先前那件衣服如此名貴,我怎麼會換掉它?”
“不光不能換掉它,還得給它找一頂轎子,讓八個人抬着它。像它那樣貴重的衣服,該享受這等待遇。”
沈行之打趣道:“長生劍能被稱為天下第一,看來與嘴皮子不無關聯。”
林軒輕輕一笑:“確實。論喝酒,我一個人可以喝倒十個你!”
……
一步踏盡一樹凋,一橋輕雨一壺酒,一身白衣一柄劍。
林軒並沒有說大話,也沒有吹牛。
身着白衣,踏着微風而行。
那白衣皓若明月,皚皚如冰雪。
人生的塵埃,歲月的沙,半點也沾它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