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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譚這些年掙了不少錢。

到底掙多少他不知道,他是個不愛管錢的人,又常年在外工作,所以工資卡放在家裡,林燕管着。

老譚除了工資外還有管理費,管理費單獨一個卡,這個卡老譚拿着供自己花銷足夠, 還有剩餘。

林燕自從當上業務經理後工資也高了,所以不咋動老譚的工資卡。她們公司做得大,業務覆蓋整個東北區。公司大,小的配送業務幾乎不做,全轉給關係比較好的小物流公司去做。

小物流公司一般沒有冷庫,接單後都是速運速發。

林燕是業務經理, 手裡掌握資源, 和小物流公司的關係自然不錯。有時林燕也接一些小單子和他們合作,每次都能賺上千八百的。

時間一長和小物流公司熟了, 有時小物流資金周轉不開她就給墊上,等人家款打回來了再還她,彼此都很信任。

十月初,經常和林燕合作的一家小物流公司資金又不靈了,這次數目有點大,二十萬。

林燕不準備借,因為她手裡沒那些錢,借的話就得動老譚的工資卡。老譚工資卡里的錢她已經拿出一部分借給大弟買貨車了,大弟準備搞長途運輸。

但和這家公司合作這長時間了,信譽一項良好,老闆又說的誠懇,也打了保證,說款回來立馬就還。

林燕猶豫再三還是把錢借了。

結果這筆錢是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

事情是這樣的。

這是一批速凍海鮮,從青島提貨運哈爾濱,結果在高速上出了車禍, 車和貨物報廢不說,倒霉的是小物流老闆也在車上,當場撞死。

林燕上火了, 滿嘴是泡,連着幾晚上睡不着覺。

不管林燕對老譚的態度啥樣,在持家過日子這方面講她做得到位,用老百姓講話是個過日子人。在我們一貫的認知里,但凡被稱為過日子人的女人都愛把持錢,錢只要進了手就很難往外拿。

二十萬呀,不是小數目,對一項勤儉持家的林燕來說能不心疼嗎?

心疼也沒法,老闆死了,要也要不回來。

她想到了老譚,這個法定的丈夫。

錢是老譚的,當然也是家裡的。如果這錢過日子正規正用了她不會心疼,也不會合計,即使老譚問起來也能理直氣壯。

可是這錢是自己私下借出去的,還是有去無回的那種,心疼的同時也心虛。

當初借大弟錢的時候沒和老譚商量就有點兒心虛,畢竟也不是小數目,並且心知肚明的知道啥時候還不一定。但那畢竟是自己弟弟,就算不還心裡也能接受。說白了老譚有一天問起,自己也有話說——借給你小舅子不行呀?

可這回不行呀。

她也知道, 即使老譚知道了也不會埋怨她,頂多說沒就沒唄,沒了再賺,着那急上那火幹啥?

小二十年夫妻了,她了解自己的丈夫。

雖然常年聚少離多,聚也是分房睡,沒有夫妻生活,但畢竟是夫妻呀。

她了解丈夫的性格、脾氣秉性,熟悉丈夫說話的語氣和做人做事的方式方法,知道丈夫的生活習慣和口味愛好。這些她都知道,只是這些年心思全放在了兒子身上,而忽略了丈夫。

忽略,是忽略嗎?

她問自己。

好像不只是忽略,還有傷害。

這些年,不管老譚在外面幹啥,是有女人還是沒女人,至少這個家沒不管不問。掙的錢一分不少的交家,從不過問花多花少,花到哪了,怎麼花的。

當然,自己也沒亂花錢。谷腲

話說回來,雖然老爺們應該掙錢養家,但能做到老譚這樣的沒幾個,這必須承認。

老譚挺好。

細想想這些年自己做的有點過,說一不二,做啥事也不跟老譚商量,好像沒這個人似的。沒給過老譚妻子的溫柔,也沒給過好臉色,甚至連句軟乎話都沒有------

可老譚呢?他是怕自己嗎?笑話,他能怕?

老譚似乎沒生過氣,即使生氣了也不沖自己發,頂多是躲出去喝酒。再不就收拾東西去外地,幾個月才回來。

說實話她來氣老譚這個啥話不說、動不動就走的勁兒。動不動就走,往哪走?上哪住去?還是外面有人,有地方住,要不然不帶走的。

一走了之,把家和孩子扔給自己,是老爺們兒乾的事嗎?真不知道要老爺們兒幹啥。

可是現在想來這一切不都是自己造成的嗎?但凡自己對他好一點,儘儘做妻子的義務也不至於這樣。

這是林燕這些年來第一次反省自己。

她知道老譚身體不好,有高血壓,支擴,動不動吐血。

作為妻子,沒說過關心的話沒做過關心的事,甚至在他生病養傷的時候都沒去看望過,就別說照顧了------

現在又把他的錢打了水漂-------

有些傷着老譚了。

脾氣再好的人總傷也不行,沒離婚就不錯了。

林燕這樣想着,很自然的從反省自己過渡到反省這些年的婚姻和家庭上。

她感覺很失敗,明明可以過得很好,卻被自己過得亂七八糟。

咋過成這樣了呢?

她能感受到老譚對她的失望、沮喪和無可奈何,以前她對老譚的這些反應感到解氣,好像自己贏了什麼似的,可到底贏了什麼嗎?

現在想來自己很傻,不但什麼都沒贏,反而輸了。

錢的事先不跟老譚說了,自己弄砸的自己承擔,以後多接點單,慢慢往卡里補。

這些年對不住老譚,等他啥時候回來好好談談,不行就------離了。

林燕想到了離婚,她覺着這些年不但對老譚不好,還拖累了老譚,也許離婚是最好的選擇。

想到離婚更睡不着了,以前跟老譚說離婚是性子使然,覺着自己一個人帶孩子也能過,並且過得挺好。那時候以自己為中心,不考慮別人。

現在似乎是在贖罪。

她想,離婚前和老譚談好了,房子可以不要,但兒子必須跟自己。老譚可能不會同意,但沒辦法,自己離不開兒子。

還有,往出借錢的事那時候再跟他說,反正已經決定不要房子了,就當兩不相欠。

還有,兒子------

兒子會同意他倆離婚嗎?

又咋跟兒子說呢?

難道還像兒子小時候的那樣問兒子:我跟你爸離婚,你跟我還是跟你爸?

她記著兒子那回哭了許久,邊哭邊抽着嘴角說:“我不叫你倆離婚,我不叫你倆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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