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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真是不知去向?”

聽到丁兆蘭說開槍的馬車融入御街不知去向,韓鉉忍不住問道,“昨天你不是說有車子墜下下虹橋,不是那輛嗎?”

“那輛車並不是被偷的車。雖然是同型,外形都一樣,但車牌號不同,刻在車架上的編號也不同。”

丁兆蘭解釋着,偷眼看韓岡,韓岡似乎聽得很認真,看起來頗有興緻。丁兆蘭的差事,使得他每天都要接觸男女老少各色各樣不同的人,眼光最毒,可即使這樣,他完全看不透韓岡的情緒變化。

丁兆蘭繼續說,“在這東京城內,大大小小的街巷有三千多條。多少街巷裡面,每天都只有十幾人、幾十人行走,只要把馬車往這樣的僻靜小街一丟,幾十天內都不會有人覺得有什麼不妥。”

“或者乾脆就改頭換面的賣掉了。”韓鉉插話道。他早聽出了興趣,沉浸在案件中了。

丁兆蘭搖頭,“如果是被拖去城外銷贓那就沒的說了,不過如果是在城內,兆蘭查過,是有人賣車,但並不是大通車行被偷的這一輛。”

韓鉉眉梢一挑,“上個月金寶街不是給查封了,城裡面還有人這麼大膽敢收贓?”

“不是金寶街。”丁兆蘭微笑道,“京師裡面,銷贓的地方金寶街名氣最大,但還是有其他去處的。”

韓鉉失望地問,“肯定是查不到了?”

“嗯,一輛馬車太容易處理了。不說直接丟棄,或者拖出新城賣掉,就是劈碎了車廂、車輪、車轅,把這些碎片當柴燒了,再找地方把車架一拆,誰也沒辦法找到了。”

“之後呢?”韓鉉放下了馬車的事,繼續問。

“之後?”丁兆蘭點頭會意,“之後得再說回到軍器監派出所,文煌仕……疑似文煌仕的男子進入派出所之後,就沒有再出來。那一天,從早間到晚上,那位證人都在關注派出所的大門,但始終沒有看見文煌仕出來。”

韓鉉搖頭不信,“不可能一直看着,總會分心的。何況還有可能從夜裡走。”

“夜裡走不可能,因為學生鬧事,國子監大街直至東期門巷,府衙下令宵禁,軍巡院的人守着路口,車馬行人不許走。要說分心,倒是有可能。所以只是這一條證據並不一定可信。但是還有兩條證據。”

丁兆蘭豎起兩支手指,先屈起中指,“一個,就在一天之後,也就是前天,行人司有四名官吏出門後就不知所向,盧方、韓彰、徐慶、蔣平這四人,當夜也沒有回來……”

他又收起了食指,“還是國子監派出所旁那位證人看見的,大約是午時之後,他看見派出所中有四名面生的巡卒押送了一名人犯上車。”

丁兆蘭說著,又向韓岡、韓鉉多解釋了一句,“國子監派出所院中地面狹窄,只能在派出所外面上車。”

韓鉉急着追問,“是不是就那行人司的四個人?死在下虹橋下馬車裡的?”

裝了四位行人司成員屍體的馬車被推下河,這件案子給韓鉉的印象極深,一說到四,就聯想到了此案上。

韓岡抬手向下壓了壓,讓韓鉉稍安勿躁,對丁兆蘭道:“你繼續說。”

“出來的人犯,當然不是文煌仕進去的那一套,但他的衣服並不合身,而身形則與文煌仕差不多。”他看了眼韓岡,“這點也的確不能當做證據。不過他們使用的車子是大通車行對外租賃的馬車,有着清晰的記號,型號與之前被竊的馬車相同,只不過是大篷貨車。”

“用大篷車來押送人犯,的確不對。”韓鉉說道。

單純載客的馬車,有木製的車廂,裝了玻璃,基本上只在城內走近路,而客貨兩用的大篷車,則是半邊圓筒狀,頂棚是塗了瀝青的帆布,裡面能裝貨、能載人,因為沒有座位佔地方,人還可以方便的躺下來休息,通常在鄉里或者出遠門用。

丁兆蘭豎起一根手指,“還有一件,派出所押送人犯,自有軍巡院的專用檻車,絕不會用一輛從車行租來的馬車!”

“沒錯!”韓鉉一擊掌,差點叫好起來。回神過來,不好意思看了看韓岡,訕訕的笑了一笑。

面生的巡卒,身形相似的犯人,加上不該使用的馬車,雖然這幾條還不能形成一條完整證據鏈來定罪,可正常的推理已經足夠了。

“再說這輛車。因為使用的是大篷車,讓那位證人很奇怪,他便記下了車牌號。”

韓岡忽然笑了起來,“這個證人有趣。”

韓鉉也點頭,這觀察能力,這盯着國子監派出所的耐心,感覺就像是一名專司打探消息的哨探細作了。

丁兆蘭向他們解釋,“這一位雖然只是個做小買賣的店主,但最愛的就是去茶館聽公案小說,平日里就在自個兒查探周圍,簡直就像入魔了一般。但的確發現了不少有用的消息,過去兆蘭手上有幾樁案子,得了他的幫忙。這一次,真是多虧了他,否則,不知要查到什麼時候了。”

“這樣的人應該不少吧?”韓岡笑問道。這怎麼聽怎麼像是讀多了偵探小說,自己也想做偵探的哪一類書迷。

“的確如此。茶坊酒樓裡面,如今最受喜好的說書,除了九域之類的風土遊記,就是這一類市井中的公案了。所以近年來,快班辦案時也方便了許多,只是各種各樣的誤會也有不少。”生怕韓岡又岔開話題,丁兆蘭連忙說道,“再說回之前這輛載着文煌仕離開派出所的車子,我在衙門裡查過,這車牌號並不屬於大通車行,而且車牌對應的車輛並非是大篷車,而是一輛專用載貨的太平大車。”

韓鉉長吐出一口氣,道:“可算是鐵證了。”

“確實是鐵證了。”

破案的過程中,證據的真實性是必須要保證的。如果是車牌號是店家隨口所說,要麼不存在,要麼存在,但根腳清晰。隨口一說,就撞上一輛偽造車牌的馬車,可能性實在是太小了,很明顯就證明了證人並非是胡說八道,而是親眼所見。

“除了車型車牌和文煌仕之外。”丁兆蘭說,“還有一件事,最為關鍵。”

韓鉉立刻問:“是那四個巡卒?”

丁兆蘭點頭,“證人對於那四名巡卒的具體相貌沒看太清楚,但還記得有一老一少,還有兩人一高一矮,少者身穿藍衣,顏色很鮮,所以記得很清楚。這是兆蘭當夜問到的。而第二天,就出了下虹橋的案子,從車上發現的四具屍體,也是一老一少,一高一矮,少者身穿藍衣。這四人,正是行人司前日失蹤的盧、韓、徐、蔣四名行人。”

“有一件事,必須要知道。就是從下虹橋下的河水中撈起的馬車,同樣出自於大通車行。”

韓鉉聽得毛骨悚然,心底里卻有一種莫名的興奮翻上來,冒起了一片雞皮疙瘩。

聽着丁兆蘭將幾件案子娓娓道來,文煌仕煽動學生,文煌仕偷入國子監派出所,行人司四人殺文煌仕滅口,而四人又被殺人滅口。撲朔迷離的幾樁案子,被丁兆蘭用他調查出來的一件件證據串聯起來,直指真兇。

這還是他第一次,親眼目睹破案的過程,果然比聽那公案小說要有趣百倍。一時間都忘了丁兆蘭是來質詢父親,興奮的睜大眼睛,等待丁兆蘭的後續。

“到現在為止,一共出現了三輛車。”

丁兆蘭抬起右手,豎起食指,“第一輛車,是竊自大通車行。因為大通車行分號失火,使得所屬車輛轉移,不得不停靠在路邊,故而竊賊很容易就得手了,很巧。”

韓鉉點頭,催促道,“第二呢。”

丁兆蘭又豎起中指,“第二輛的貨車,出處不明,標識是大通車行,牌號則是偽造,但車牌是鐵板上打上鋼模印記,手工做不到,即使做出來,一眼就能分辨。必須要用機器。”

他瞥了韓岡一眼,沒有了之前的謹慎,更加大膽,更加充滿自信,“為了偽造一塊牌號製造一台鋼模機這是不可能的,要麼就是京師內外的遍地偽造車牌,要麼就是使用了官中製造車牌的鋼模機。兆蘭為捕快,耳目眾多,聽說過京師之中有偽造的車牌,卻沒聽說過有哪塊的車牌能與真貨相差不大的,倒是被當成笑話說來的多。”

韓鉉驚訝失聲,“是拿了正牌的機器偽造的?”

丁兆蘭笑了一下,卻不回答,再豎起無名指,三根手指擺着,“第三輛的客車,就完全是從大通車行租用了。兆蘭設法去查過大通車行的記錄,近幾日被租走的馬車有七百七十餘輛次,其中只有一輛是不要車夫,自付押金,也就是這一輛。”

“只有一輛?”韓鉉又問。

丁兆蘭這一回解釋了,“世人租用車行馬車,最看重的就是車行的可靠,故而都會是連車夫帶人租用,自己趕車若是顛簸壞了,丟了,押金就回不來了,連車夫一起,車夫車馬嫻熟,熟悉道路,路上車壞了也都是大通車行的事。”

他對着韓岡說,“據兆蘭所知,大通車行也不願意單純的出租馬車,怕被賊人使用自家馬車連累着敗壞了名聲。故而不是熟門熟路的老客戶,根本就不用想只租賃大通車行的馬車。但這一次的租車人,卻不是大通車行的老客,兆蘭去問,車行說是學徒做的登記,給弄錯了。

“呵。”韓鉉一聲冷笑,“這真是騙鬼了。”

丁兆蘭微微一笑,“與案件相關的三輛馬車,全都是與大通車行難脫干係,一個是恰巧被盜,一個是恰巧偽造,最後一個竟然是恰巧弄錯了,這三個巧合,說明了什麼?”

韓鉉搖頭,“太巧就不對了,行人司真是蠢貨。”

“不是,是有人故意如此!”丁兆蘭雙目剔起,絲毫沒有顧忌的盯着韓岡,聲音陡然拔高,“是有人想要告訴外界,大通車行背後的行人司就是一切的幕後黑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