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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樣,在經過了祭祖、朝見等一系列有關規定程序後,公子黑臀自洛邑回晉國即位,這就是晉成公。

趙穿立了大功,免了弒君之罪,但堂堂晉國國君被殺,就這樣了事了?當然不,至少史官有活幹了。

當時晉國的大史官叫董狐,這是一位不畏強權的正直史官,他在史書上認認真真記下了“趙盾弒其君”這五個字!然後,將記錄本恭恭敬敬地呈給趙盾看。

趙盾一看,我勒個去,怎麼說我趙盾弒君啊,人明明是趙穿所殺的啊。

趙盾當時便跳起了大腳,他衝著董狐就發火了:“您作為史官,怎麼可以罔顧事實啊!是國君要殺我,哪裡是我要弒君啊?殺國君的人是趙穿,當時我已經流亡了啊,人都沒在場,怎麼說是我弒君?快改過來!”

董狐嚴肅道:“作為史官,記史不能只看表面,而要看到內在的深層次的東西。確實,國君是趙穿殺的,但如果沒有您的指使,趙穿敢弒君嗎?您可能會說沒有指使過趙穿,那您作為執政大夫,怎麼不立即殺了趙穿?

再則,您雖然流亡了,但您根本沒出過國境,您一直呆在晉國。只要您仍舊在晉國,那您仍舊是中軍元帥,仍舊是執政大夫,就得為國君之死負責。既然您不肯緝拿兇手,那只能說明國君是您指使殺害的。”

趙盾頓時語塞,是啊,自己作為中軍元帥,按理應該立即將趙穿緝拿歸案,但自己下得了這手嗎?趙穿是為了自己才犯弒君之罪的啊。

顯然,董狐給趙盾出了一道世紀難題:要麼殺了趙穿,要麼將罪名攬到自己頭上!

趙盾又氣又急,但最終卻是無可奈何。名聲固然重要,而且是永遠記在歷史上的弒君之罪!

但趙穿也很重要,如果自己殺了趙穿,那自己就是有負趙穿,作為趙氏家族族長,非但不保護重要族人,反而殺了保護自己的重要族人!那今後在自己的趙氏家族內部,可能會引發無窮無盡的矛盾和內鬥。在晉國這樣的國家裡,家族不穩定便意味着災難!

趙盾終於嘆了一口氣,道:“我之懷矣,子詒伊戚!這便是在說我啊。”

什麼意思?趙盾這話源於詩經,意思就是因為我有太多的依戀,所以給自己帶來了麻煩。趙盾當時選擇逃亡,但他實在捨不得離開晉國,結果趙穿殺了晉靈公時,趙盾還滯留在國境內。

趙盾的最終決定是保全趙穿,而讓自己背負起弒君之惡名!

他只是嗟嘆不已,並沒有強壓董狐修改記錄,就這樣,趙盾弒君這事就被歷史記錄了下來。

讀史至此,不由感慨趙盾的心胸開闊。要知道,當時的趙盾可謂是權勢通天,他完全可以強令董狐修改記錄,但他沒有,單從這一點看,趙盾可稱為良臣!

大約50年後,公元前548年,東方大國齊國也發生了權臣弒君事件,當時的上卿崔杼弒殺了國君齊莊公,齊國太史記錄“崔杼弒其君”。

崔杼不幹了,他命令太史必須修改記錄,太史不改,於是太史被殺。新任太史是其弟,繼續記錄“崔杼弒其君”,繼續被殺。然後是太史的三弟出場,繼續被殺。輪到四弟,這是太史最後一個兄弟了,而後面太史家裡的子侄輩們都一個個輪流排着隊!殺人,那是你權臣的權力,但直筆記史,那是我太史的責任!

我們在講齊國風雲時把這一段故事講得很具體,崔杼一連殺了三位太史,三位太史都是一家子,然後這一家子的子侄們都來了,最後是太史家族的小宗南史氏也帶着全家人來了!他們來做什麼?他們來捍衛太史的尊嚴!

崔杼弒國君這是不爭的事實,太史手頭握的雖然不是刀而是筆。但這支筆,是最剛直的筆,事實是怎樣的,記錄必須怎樣!

董狐是幸運的,他沒有遇到象崔杼這樣的惡臣,而是趙盾這樣的良臣,所以他不但能夠記錄下晉靈公被弒的詳細事實,還給後代史官樹立了一個榜樣。

後來,孔子也稱讚董狐,說他“古之良史也,書法不隱”,這便是董狐直筆的典故,意思是指敢於秉筆直書,尊重史實,不阿權貴的正直史家。

而董狐秉筆直書的事迹,可以說是開創了中國古代史官直筆記史傳統的先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