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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更新周亦凡的番外~`又是個大章節,雖然比起闌安冉的要少了一半……但是怎麼說也有5000來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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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的番外也是以第一人稱寫的,這次是站在周亦凡的角度,請各位看官別迷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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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禮的那天她很美,只是牽着她手的人並不是我。我甚至連站在她身邊的資格都沒有,或者說,是沒有勇氣?

是的,我害怕。害怕看到她別人擁有她的樣子,害怕看到她眼裡對別人的愛意。所以,我只能默默地站在一邊,站在她看不到的地方,遠遠地看她一眼。

只是一眼。

似乎,我總是只能站在遠遠的地方,才能肆無忌憚地表露出我對她的感情。

似乎,我從來只會在意她的感受和需要,卻在不知不覺間把自己的真正感受和需要都深埋在了那個不可知的所在。

她咽喉不好,有慢性咽炎,而且很討厭煙味。所以,我從來不抽煙,也從來不會讓自己身上沾到一丁點煙味。儘管我煩心的時候,其實很喜歡用煙味來舒緩自己的心情。

她不喜歡下廚房,也很不會照顧自己。所以,我學會燒得一手好菜,並且很會調理人的身體。儘管,我其實並不喜歡做菜。

她打電話最怕找不到人,掛電話也害怕聽到嘟嘟聲。所以,我從來不會關手機,更不會先掛她的電話。儘管,我真的很討厭半夜被電話吵醒……

像這樣已經多久了呢?三年?四年?六年?八年?或許從遇到她的那個雪夜起,我的心就跟着一起淪陷了,只是那個時候我自己並不明白心中對她的那份感覺究竟是什麼。

幾年之後當我終於明白這種感覺究竟代表了什麼的時候,那件事情又發生了……

四年前,我二十四歲,而她,剛剛二十歲。

二十四歲的我,已經在外打拚了兩年。其實,我並不喜歡受人管制,所以工作了兩年之後,我便辭掉了當時很好的一份工作,出來開了一家酒吧。

那家酒吧,就是現在的迷醉。

她曾經問過我,為什麼要替這家酒吧取名為迷醉。我當時並沒有告訴她,因為我不知道該怎麼開口對她說,迷醉,正是她給我的感覺。

她,就像是一杯摻了迷藥的烈酒,讓我迷惑,讓我沉醉。

還記得酒吧開業的那天,她很開心,一口氣喝了很多酒。那個時候我並不知道她是五杯倒,更不知道她喝醉之後會抓着人猛親。那個時候我坐在她身邊,眼見着她一杯接一杯的喝,最後喝高了,竟直接撲到我懷裡,對着我一陣熱吻。

那並不是我的初吻,可是那一吻給我的感覺,竟如此強烈。直到今天,我依舊忘懷不了唇齒間那讓人迷醉的味道。

也正是因為那一吻,我終於明白了自己對她的感覺究竟代表了什麼。

那是愛。

是的,我愛她。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這種感覺就已經在心裡生根發芽。只是當那一吻到來,我才深切的明白,我竟是如此愛她。

可是,她對我呢?她是否也對我有特殊的感覺?

我不知道,因為我從來不曾問過她。

其實,在感情方面我很白目,也很膽小。E度文學網所以當我發現了對她的感情,我並沒有馬上去表白,而是一直觀察,觀察她對我的感覺,觀察她的一切一切。

然後在一百天之後,也就是酒吧開業的第一百天,我終於鼓起勇氣,決定將自己的感覺告訴她。那天她依舊在喝,但是自那一吻之後,我便學會了控制她的酒量,讓她將酒量控制在三杯之內。

可是那一晚,她沒醉,我卻醉了。

因為我依舊膽小,我只能以酒壯膽,所以那晚我喝了很多酒……

我依稀記得我吻了她,她似乎也很開心,因為她回應了我。之後的事情,我便不記得了。只是當第二天醒來,我在懷中發現了熟睡的她……

不過,我不後悔。我告訴自己,只要她願意,我可以立刻娶她。因為我愛她,而她也願意把自己交給我,所以我很開心,我甚至都開始準備去向羅媽媽提出婚事的台詞。

可是,當我看清楚了懷中人兒的臉,我整個人都蒙了!

這個女人是誰?

她說自己叫小亞,可我並不認識她!我昨晚抱的是安冉,是安冉!可為什麼早上醒來,在我懷裡的女人是這個陌生的小亞?

從那之後,我的生活徹底改變了。

再次看到安冉,我都不知該怎麼去面對她,我無顏去見她。然後沒過多久,我就和小亞開始交往。其實,我並不愛小亞,我甚至都不喜歡她。

但是我知道,這就是我的命運。由我自己的性格所決定的命運。

沒過多久,她也交了一個男朋友,林羽忻。我跟他很熟,熟到從小就穿一條褲襠長大,我沒想到她的男朋友會是他。不過這樣也好,至少對於羽忻我是了解的。雖然我並不知道羽忻是不是個好男人,但是我卻清楚地知道,他是個好人。

這樣就夠了,不是么?將她交到羽忻的手裡,總比交到一個陌生男人手裡強。

當初,我就是這麼想的,可是後來我卻深深地明白我想錯了。我和羽忻是哥們,是死黨,所以我們見面的機會很多。以往她還沒和羽忻在一起的時候,我並不會有什麼過多的想法,可是後來她和羽忻在一起之後。我們見面的機會更多了,每當這個時候,我都很想逃。

為什麼?

因為我根本就不是個好人!我忍受不了羽忻看她的眼神,更忍受不了她倚在羽忻的懷抱!看着她也羽忻在一起,我就很難受。所以那段日子,只要他們雙雙出席的場面,我便會找借口離開。我害怕看到那樣的一幕,那樣的一幕會讓我很心痛,胸口全是酸意。

可是,我有什麼資格發酸吃醋呢?

我想吃她的醋,可我並不是她的誰。我甚至連吃醋的資格都沒有……

日子一晃就是三年。

三年後,小亞早已不在這座城市,她去了加拿大留學。而安冉也已經從大學畢業,只是畢業後她並沒有去當個設計師,而是當起了職業小說家。說實話,對於她到底做什麼工作,我並沒有太多的想法。不論是設計師還是小說家,都並不是一個生活作息很規律的職業,不過,當個小說家或許更加合適她。

因為她根本不是一個喜歡勾心鬥角的女人。怎麼說呢,不是她不會,只是她很懶,懶到了不願意去跟人計較是非。我想,像她那樣的女人,還是不要在社會上與人爭地死去活來要好些。

如果可以的話,我願意為她造一座堡壘,裡面有她,有我,還有她心愛的寵物。這樣的生活一定很愜意,可我不知道她是否滿意我這樣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