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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歌這時候的狀態是愣住的,他是真沒往卡洛斯的身份上想,畢竟這種情況是毫無徵兆就出現了的。

徐雲的眼神提醒了林歌,林歌冷靜下來,扭過頭來對着身後一個金碧眼的壯碩白人笑了笑。

“這種街邊的小餐車居然也能入得了你卡洛斯的法眼?剛開始我還以為我看錯了呢,原來真的是你。”白人的表情其實挺欠揍的,有些張狂,有些跋扈。

“對啊,就是為了這麼一口小餐車裡的雞肉飯來的。”林歌在對方咄咄逼人的表情前,很快找到了身為傳奇的狀態。

對方聽到這語氣,臉色也有些難看:“為了這麼一口雞肉飯來的?這不至於吧,我總感覺這是落魄了啊……我可是聽說了,你那個在華夏的有錢父親去見上帝了?”

“喲,這還能看出來我落魄?”林歌道:“你知道嗎,我們華夏有句老話,餓死的駱駝比馬大,就算是我死了老頭,那也不會受到什麼影響的,你聽說我父親死了,那有沒有聽說過我父親的所有東西都繼承給我了?”

白人的臉色更難看了:“繼承給你又怎麼樣?你不都已經開始變賣了嗎,還有所有房產,汽車,你能賣的都賣,這是欠下了多少債務?”

“誰說我欠債了?”林歌道:“你還挺厲害,什麼消息都知道,我來紐約的事情也是你聽說的吧?我還當這是巧遇呢,原來是你謀劃的啊……說說吧,來找我做什麼?”

“卡洛斯,你少裝傻,我們兩個人的恩怨我可一直都記着呢。”白人冷冷道:“我告訴你,我等這個機會已經等了很久了,你的保鏢不在你身邊,你所有手下人也都不在你身邊,你變賣了所有家當已經是個窮光蛋,你拿什麼跟我玩兒?當年你是怎麼羞辱我的,今天我就打算如何羞辱你!”

林歌在他的話中聽出了一些端倪,肯定是之前有過節的人。

“不好意思,你記得清楚,但我真記不得了。”林歌擺出一副無所謂的表情來:“和我有恩怨的人多了,你算老幾?”

白人氣的臉上橫肉一顫:“有種你再給我說一遍!”

“實話告訴你,你叫什麼我都不記得了,你覺得我還能記得什麼我們之間的事情嗎?”林歌道:“你想怎麼樣,你直接說,別那麼多廢話。”

“我為了教訓你,早就想辦法和肉盾接觸上了。”白人道:“今天,肉盾不可能過來,你不會真以為我不知道你變賣所有資產是為了什麼嗎?肉盾去了哥倫比國,現在只要你死了,你後面的計劃就再也不可能實現了。”

“呦呦呦,還我死了,你以為你多大能耐?”林歌道:“想殺我?不至於吧,你和我是有多大的深仇大恨啊,殺妻奪子啊?還是我踩着你爸爸了?”

“當年你剛到學校就搶了我的女人!還花錢讓橄欖球隊的所有人反過來對付我!我被打到重傷入院!那次之後我就再也沒有辦法參加高強度對抗的體育競技了!我參加橄欖球‘級碗’的夢想從此被你破滅!”白人越說越是來氣。

徐雲和林歌現在就差不多明白了,肯定是因為傳奇有錢,在學校把面前這個橄欖球隊的高人氣帥猛男的啦啦隊女朋友給上了。

這還不算什麼,還讓這傢伙挨揍了,揍的運動生涯都報廢了,若不然這傢伙不會那麼憤怒的。

“我當是什麼大事兒呢,原來就是這麼點事兒啊?”林歌不在乎的擺擺手:“對了,那女孩叫什麼名字,我都有點記不清楚了,最近這些年我玩兒的實在是太多了,真的記不住了。”

白人的拳頭攥緊,隨時都可能落在林歌的臉上。

但林歌卻依然沒什麼節制,反正他現在是傳奇,根本不需要顧忌什麼自我形象。

玩兒的就是心跳,玩的就是跋扈。

“卡洛斯,我告訴你,這裡可是紐約,不是你的洛杉磯。”白人冷冷道:“在洛杉磯你靠着肉盾的保護傘沒有人敢動你,但是在這裡可不行,這裡是紐約,我在紐約混的時間可比你長,比肉盾也長。”

徐雲和林歌已經現了周圍那些虎視眈眈的傢伙,這個白人並沒有獨自戰鬥,而是帶了十幾個人呢。

讓他們覺得奇怪的是,這傢伙明明是個白人,卻居然和一群黑人黑幫的人攪合在一起。

“雖然你混的時間很久,但是你明顯混的並不好。”林歌道:“肉盾可比你混的好多了,很多方面都要遠遠高於你。你一個白人,和黑人黑幫混一起,太掉價了吧?”

林歌這話並沒有貶低黑人的意思。

只是現如今的美帝國,黑人黑幫都是墨西裔和非裔的人組成的,在一定程度上的確不如意大利、俄羅斯等歐洲裔的白人黑幫玩兒的更加高大上。

美帝國的白人黑幫已經幾乎脫離了“小毛賊”的概念,但是黑人黑幫卻依然和“小毛賊”掛鉤呢,不只是黑人黑幫,一些亞洲國家的黑幫在美帝國也走的是“小毛賊”的路線,他們都沒辦法和美帝國真正的白人黑幫相提並論,完全無法抗衡。

級別層次是有差距的。

林歌說對方跟黑人黑幫混一起,不是針對種族,而是針對黑幫檔次的。

他是在說對方不上檔次,雖然美帝國有不少黑人黑幫的地位也混到了白人黑幫至上,但是絕大多數的黑人黑幫的檔次還是不如一些白人黑幫玩兒的更加順利。

混黑幫也是有講究的,不是拿一把菜刀就能在街上耀武揚威的告訴別人自己是黑幫,就可以怎麼樣怎麼樣的。

黑幫這個社會圈子裡面也分兩類人,一類是玩兒的明白的,一類是玩兒不明白的。

比如說托德·鮑德溫這種人就是玩兒的明白的人,什麼都能搞清楚,玩兒的明明白白,任何人都不如他精明,所以他才能夠玩兒的比任何人都明白都清楚。

什麼叫清楚,什麼叫明白?

顯然,徐雲和林歌眼前這傢伙就沒有玩兒明白,他沒能把黑幫的區別搞清楚,和一群販點小毒,搶劫偷包的小毛賊混在一起,肯定不可能玩兒的有多麼高大上。

“我做出什麼樣的選擇不需要你插嘴。”白人說著掏出一把手槍往林歌的腰眼上頂:“卡洛斯,今天我就要讓你記住我馬特也不是好惹的!馬上跟我走!按照我說的做,不然的話我會開槍的。”

林歌沒有再說什麼,他看了徐雲一眼,徐雲示意他不必理會他們,跟着走就行。

若不是徐雲,林歌說不定已經翻臉了,反正在這人多的地方對方開槍的可能性幾乎為零,畢竟紐約警察也是拿工資的,不可能一點事情都不做。

只要是有工資的人,多多少少都要履行一點自己的責任。

徐雲示意林歌跟他們走,是知道他們會把他倆帶去一個警察夠不到的地方,在那種地方,他倆想怎麼處理解決這些傢伙,就怎麼處理和解決這些傢伙了。

“我聽你的,走,你把槍收起來吧,走了火對我們誰都沒好處。”林歌對白人馬特道:“咱倆的事情咱倆可以去單獨解決,你覺得呢?我可以給你一個揍我的機會。”

馬特一聽就興奮了,他知道卡洛斯是一個被女色掏空身體,手無縛雞之力的廢物傢伙。

而馬特的身體素質是很不錯的,若不然也不會成為當年大學橄欖球隊的隊長,兩個人有着天壤之別,所以馬特是很希望能夠有機會親手教訓一下卡洛斯的。

兩人很快就被帶到了一條相對僻靜的街道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