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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春華猛然一睜開眼,看到的不是自家卧室里的水晶頂燈,而是黑漆漆的木頭房梁。

這是在哪啊?付春華心裡一陣嘀咕,坐起來四周一掃,這牆壁都是木頭的,木門虛掩着,木門和牆壁之間還露着大縫子。傢具也都是熏得黑漆漆的,不過還是擦得很乾凈。

這地方看着好生眼熟啊,抬頭看向窗戶,居然不是玻璃窗而是木格的,糊着的白紙已經破了好幾個大洞,外面的熱風呼呼地往裡灌。

不對啊,明明睡下去的時候是冬天了,還是晚上了。可現在外面明明是午後的艷陽高掛在天空上,自己身上一陣陣地冒着汗,往頭上一摸,頭髮都濕了,這肯定是夏天啊。

再看身上,哎呀,自己怎麼穿着這麼件格子布的襯衣,還打了個補丁。手也變小了,手指頭縫裡黑黢黢的,手上的皮膚黑黃黑黃的。

這是搞什麼名堂,付春華往床下一看,只有一雙張着嘴不怎麼大的布鞋。她也不管那麼多了,趿拉着鞋站了起來。

看到熏得黑乎乎的牆上掛着一面小小的圓鏡,付春華幾步跑到牆邊,卻發現那個鏡子掛得比較高,她必須踮着腳伸長了胳膊去夠那面鏡子,費了九牛二虎之力終於夠到了手裡。

付春華走到門邊,將木門打開,外面果然還是陽光明媚,大得有些烤人,看上去像是下午四點多的時候。

她就着外面的日光湊到鏡子前一看,吃了一驚,自己這個樣子明顯就是七八歲的樣子。

稀稀拉拉的黃毛抓了兩根麻花辮,每根辮子都細得特別可憐。

臉上的膚色跟手上的膚色有得一拼,黃皮寡瘦的。眉心的胭脂痔也沒有那麼紅,顯得有些黯淡。眼睛就是傻大,看不出光亮來。不過模樣還是自己的模樣,只是怎麼看怎麼樣都覺得自己有些呆。

想起自己睡前想的是能回到小時候,難道自己真的回到小時候了。

她左右打量了一下,果然還真是有老家房子的特色,很是像付家在老家的房子。

付春華可是在這房子里從三歲一直住到十一歲才回的省城,當然也是沒辦法,那個時候城裡比較亂,就連哥哥付春景也在這裡呆了四五年。

付春華忙向自己的脖子摸去,沒有摸到那顆佛珠,心裡頓時一沉。

她抓起鏡子往胸口一照,雖說沒有那顆珠子了,卻是在原來珠子在的那個部位,就是胸口的位置多了一個圓圓的、黑紅色的彷彿是胎記般的東西。

而且,在胎記的正中間就有那熟悉的眼睛印記。

付春華毫不猶豫地摸了摸印記的位置,哈哈,馬上就進入了空間。

她高興地笑了起來,自己不但能重新來過一次,居然還有了這個作弊神器。

付春華看向屋內,自己原來帶進空間的東西都在,真好!不過只一會兒,她又有些後悔起來,當初怎麼不多帶一些東西進來。

轉念一想,老天爺給了這麼好的機會,讓她重新來過,那麼少了一點點東西,那都是小小不言的小意思了。

她就不能太苛求了,這老天爺一生氣,好運氣要是跑了可得不償失了。

好了,她就要從現在振作起來,好好把握,來一次不一樣的付春華的新人生。

現在是什麼時候呢,付春華只略微記得她在鄉下老家的事情,畢竟是三十多年前的事了。她好像是跟着奶奶和姑姑在老家,奶奶和姑姑這個時侯應該是上生產隊上工去了。

付春華還在這裡思來想去的,外面傳來一把清脆的女聲,說的是老家這邊的方言,付春華倒是都聽得懂。

這聲音好像是姑姑付永瑜的,只是比前世記憶中的聲音稚嫩了許多,她正在那高興地喊道:“春華,你媽媽給你送東西過來了!”

付春華正要迎出去,付永瑜的身影已經出現在門口。

她穿了件洗得有些發黃的白色襯衣,手裡拿着一個包袱,在跨過門檻興高采烈地舉起包袱衝著她揮了揮:“說是帶的書包和文具,給你和春強兩個上學用的,托小蘭嫂子帶來的。”

付春華這下算是知道現在是什麼時候了,應該是1978年的夏天,她已經滿了十歲,就在這個下半年的時候她會和住隔壁的弟弟付春強兩個去上村裡的小學四年級。

前世的這個時候,省城裡上班的爸爸媽媽日子過得也不富裕,一直沒有給她買書包,姑姑付永瑜就手工給她縫了個布包。

倒是弟弟付春強因為他養父付永廣是村裡唯一的裁縫,家裡有這附近十里八鄉唯一的縫紉機,所以他的書包比付春華的好看許多倍。

小時候不懂事,見了別人的東西好,心裡就很是不舒服,就託人給省城裡的父母送信,想要一套文具盒一個書包。

不過,她記得特別清楚的是,就在付永瑜拿回來東西沒多久,付春強就會過來要拿他的文具。而且不管是女孩子用的還是男孩子用的,他都會霸道地要求先挑。

最後還多拿了鉛筆和橡皮走了,讓付春華忍不住又大哭了一場。

還是奶奶李舒蓉勸她要讓着弟弟,她那時候不明白,為什麼弟弟有的東西可以拿來饞自己,而自己有的東西只要弟弟要就得無條件地給他,她也只比付春強大一歲多而已好不好。

這時可以肯定的是,這付春強當時是付永瑜這幾聲喊給招來的。平日里,如果他們這邊有什麼好事,那邊付春強的養母肯定就會攛掇着他過來要東西。

付春強是付春華的親弟弟,在一歲的時候,由爺爺付家奕做主過繼給了他親哥哥付家金的兒子付永廣。

一來是因為付永廣婚後十幾年沒有所出,二來是付春強的生辰八字不好,據說是如果留在家裡,會對付永德這一支的人不好。

這個事情對媽媽徐淑珍打擊是非常大的,怎麼說也是自己身上掉下來的肉,她哪裡捨得呢。可捨不得又怎樣,公公做主了。

付春華也想象不出那樣好強的媽媽,怎麼會同意這個事情的。據說剛剛過繼過去的時候,徐淑珍每個月都會回老家一趟,就為了看看自己那剛剛一歲的小兒子。

剛送過去的時候,付春強的戶口還在省城,付永德也是為了兒子能有個城鎮戶口。可付永廣不同意,非得把付春強的戶口遷到鄉下。

開始的時候付永廣兩口子並不喜歡付春強,因為在王濃梅的心裡還是想自己能生一個出來的。所以白天不管,晚上也是由付家金老兩口哄着睡的。

一直到付春強四五歲,說話利落起來。付春強從小嘴甜,會說話,慢慢地將王濃梅的心給軟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