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龐勁東高高昂起頭,蔑視的看着彭警官,不屑地說:“我又沒有做錯事,有什麼好態度需要爭取?…”

面對龐勁東的這種強橫態度,回想起昨天被龐勁東辱罵的場景,彭警官剛才的得意有些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惱怒。

但是考慮到龐勁東與賀局長之間的關係,他又不好公開發作,只得耐着性子說:“你參加群體性毆鬥,已經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

“打架的情況分很多種,比如軍人在戰場上殺敵,難道也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

“那不一樣……”彭警官雖然知道有“不一樣”的地方,卻又說不出來具體不一樣在哪裡,只得告訴龐勁東:“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那麼再舉一個例子,假如你老婆強堅了我,在室內強堅和在室外強堅,兩種不同的具體情況在量刑上有區別嗎?”

“你……”彭警官“啪”的拍了一下桌子,近乎是聲嘶力竭的質問道:“我老婆怎麼可能強堅你?”

“打個比方嘛,幹嘛生氣…”龐勁東一臉的天真,小心翼翼地說:“那麼咱們換個說法,是我主動強堅你老婆……”

彭警官指着龐勁東的鼻子威脅道:“你敢…”

“我不敢……”龐勁東瞄了一眼另外那個警官,把聲音放低了:“但是有人敢……”

龐勁東沒有想到自己實在是歪打正着,那個警察與彭警官的個人關係非常好,兩人私下往來非常頻繁。

彭警官曾發現那個警察有兩次趁着自己不在家的時候登門,本來就懷疑這背後有苟且之事,結果龐勁東的這句話立即引起了他的警覺。

想到龐勁東與賀局長之間的關係,他開始懷疑龐勁東可能聽到局裡什麼風言風語,有意說出這麼一句話。

彭警官的注意力立即從龐勁東身上轉移開,注意觀察起自己的那位可能是妻子姦夫的同事兼好友,想從對方面部的表情中發現一點什麼。

雖然注意到彭警官看向同事的目光有些怪異,不過龐勁東畢竟無從知道彭警官的心理變化,於是又說道:“那咱們再換個比方,比如說你的這位同事強堅了你…”

彭警官的腦海中正在想象那位同事與自己老婆如何巫山**,聽到龐勁東新打的比方,其中的男女主角立即換成了他本人與那個同事,立時打了一連串的冷戰,同時意識到龐勁東根本就是在胡說八道。

那個同事本來感到十分奇怪,龐勁東怎麼會從打架鬥毆扯到了強堅,注意到彭警官不懷善意的目光之後,立即意識到彭警官是起了疑心,於是轉而考慮應該如何表明自己的清白。

聽到龐勁東的這一句話,他下意識根據自己的專業知識的糾正說:“我國刑法對強堅罪的定義有一個要件是,必須違背婦女的性意志,也就是說強堅的受害者只能是女性……”

“哦…”龐勁東裝作恍然大悟的樣子,指了指彭警官,又指了指那個警察,說:“這就是說,你們兩個如果互相強堅的話,並不犯法…”

“你給我閉嘴…”彭警官說著,使盡平生最大的力氣,用力的拍了一下桌子。

一聲巨響過後,彭警官只感到手掌痛得厲害,其實這一巴掌本來想拍在龐勁東的臉上,但是他卻又不敢。

龐勁東滿臉無辜地說:“我只是想提醒一下,你們兩個有互相強堅的權利…”

那個警察痛恨自己剛才着了道,指着龐勁東厲聲呵斥道:“別胡言亂語了,把態度給我放老實點,老老實實的交代問題…”

龐勁東嘆了一口氣,突然變作一本正經的模樣說:“我是想用這兩個例子證明,具體情況的確需要具體分析,就比如說同樣是打架,主動參與挑釁和自衛就是不同的。你剛才問我為什麼參與打架,我現在可以回答你,因為法律規定我有自衛的權利…”

“這麼說……”彭警官竭力平靜下來情緒,重新拿起了鋼筆。不過他沒有把這些話記錄在案,鋼筆微微敲點着桌面,緩緩的問:“你是遭人攻擊之後被迫還手的?”

龐勁東點點頭:“你很聰明…”

“有證據嗎?”

“有證據證明我不是自衛嗎?”

“你在面對犯罪嫌疑的時候,應該尋找證據證明自己是清白的……”

龐勁東打斷了對方的話:“你們應該知道這幾年來,我國司法最大的一個轉變,是‘疑罪從有’改為‘疑罪從無’。這也就是說,你們懷疑我有犯罪事實,卻又沒有足夠的證據支持這一懷疑,那麼我就是無罪的。現在這個問題的關鍵就在於,你們現在沒有證據證明我不是自衛。”

彭警官在惱怒之餘,因為竟然被龐勁東給上了法律課,於是又多了幾分羞慚。

他恨恨的說:“我們不需要你給我們**律……”

“我看有這個必要…”龐勁東“哼”了一聲,再一次打斷了對方的話:“我對你們的職業道德和專業水準表示懷疑…”

彭警官看着龐勁東,咬牙切齒的愣怔了一會才反應過來,龐勁東的這段話說得似乎有問題。

“疑罪從無”的適用是在懷疑犯罪的情況下,而龐勁東卻拿這個原則來說明自己沒有犯罪。

但從另一方面來講,如果不是沒有犯罪,那麼也就是說有過犯罪行為,因此又的確適用於這個原則。

彭警官的專業知識和邏輯分析能力實在有限,想來想去想了半天,還是沒想到應該怎樣反駁龐勁東。

不過他立即想到了一件事,覺得可以對龐勁東構成致命打擊:“如果說你不是有意參與毆鬥,為什麼身上帶着兇器?”

“兇器?”龐勁東知道彭警官指的是什麼,但仍裝作十分驚訝的樣子問:“什麼兇器?我自己怎麼不知道?”

“這是什麼?”彭警官拿出一個白色塑料證物袋給龐勁東看,裡面裝着的正是那把甩棍,上面已經站滿了血跡。

龐勁東坦然回答:“甩棍…”

“誰的?”

“我不知道你手裡的是誰的,不過今天我的確帶了一根…”

彭警官根本不認識這個東西是什麼,只知道是用來打架的。

聽到龐勁東承認確實攜帶了,他頓時大喜過望:“這還不是兇器?”

龐勁東立即發問:“什麼是兇器?”

彭警官還真就知道“兇器”的定義,立即得意洋洋的回答說:“‘兇器’按字面上的理解就是行兇的器具,不過從法律上說,兇器的概念要因時、因地的不同而不同……”

龐勁東打斷了彭警官的話;“這麼說一塊磚頭也有成為兇器的可能…”

“當然。”

“法律有規定公民不準攜帶磚頭嗎?”頓了頓,龐勁東補充說:“如果有這樣的規定,好像所有建築工人都要坐大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