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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航

“威――――武――――――”,隨着眾‘差役’參差不齊的堂威,劉班頭走到雅座,將頭髮花白大腹便便的胡知府推了出來,押到吳思焓面前。

前大理寺正卿吳思焓一拍驚堂木,喝問道:“按大明刑律,有悔過行為者可從輕發落,胡不為,你可願認罪,獲得本官輕判”。

壞事做絕的胡知府本來已經嚇得半死,此刻聽強盜頭子要審他,知道今天肯定討不到好去,事到臨頭卻起了些豁出去的念頭,掙扎着站起來,在大廳中間強辯道:“小小毛賊,也想過一過當官的癮頭,你家胡老爺乃朝廷命官,怎能由你們來判罪”?

兩邊衙役聽了,一個個怒目而視,倒是看熱鬧的百姓覺得好笑,一個海賊居然審問起知府,那知府雖然是貪贓枉法之徒,照理也輪不到一個賊頭來審他。劉班頭見得此景,氣得上前了幾步,抓起知府的脖領子罵道:“你奶奶的,你們這些當官的王八蛋把我們當強盜的活全乾了,我不替你當官我幹什麼去”。

“轟”,堂下笑倒一片。有膽子大的當即喊道:“對啊,這胡老爺搶了你的飯碗,你不搶他的活搶誰的,揍他,揍這個平時騎在咱頭上拉屎的”。

詹姓少年趁着管家的注意力全在集中大堂上的空閑,向前偷偷挪動幾步,蹭到“礦坑泥”身邊和他打招呼:“老爺子,您見多識廣,可知今天晚上這唱得哪一折戲”?

倪老漢沖他點點頭,壓低了聲音說道:“我也沒見過,只是聽道上有人說起,這吳大人當年是有名的青天大老爺,官至大理寺卿,聖眷正隆的時候不知怎麼就歸隱了。最近幾年帶着一夥子人專劫貪官,好多地方官聞其名而色變呢”。

“那朝廷就不管他嗎”?少年人驚奇地問。

“朝廷哪裡知道這事,被他劫了的人哪個敢再報告朝廷。上面查下來,首先他們那貪污之罪就得交待清楚。所以被劫的官兒大多數自認倒霉。當官的要訣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這苦主都沒有的案子,哪個官員吃飽了撐得沒事幹去管他”。

堂上堂下正鬧哄哄不可開交的時候,又聽得一聲驚堂木響,審案的官老爺揮手讓劉班頭退到一邊,拉拉身上皺巴巴的官袍,離開座位來到胡知府面前,笑着問道:“胡大人,你仔細看看本官這身衣服,想想我是誰。然後再想想,本官真的審不得你嗎”?

胡不為抬起頭,上上下下把強盜頭打量一遍,仔細看了看那身褪了色的官服,猛然想起一個人來,驚詫的問道:“你,你難道是大理寺正卿吳大人”!

“正是本官,本官授大理寺卿時,你還是候補知縣吧,這十多年升得好快啊。胡大人既然認得本官,本官再問你一句,不知先皇和當今聖上何時發文免掉的本官大理寺正卿一職”?吳思焓笑嘻嘻地問,表情就像剛剛向酒裡邊兌了熱水的跑堂夥計般奸詐。

“這”?胡不為微微一愣,心道一聲糟糕。洪武十七年先皇忙着退位,太子忙着登基,忙來忙去大夥全把這吳思焓“跑路”這事給忘了,十幾年過去,大理寺正卿換了數茬,但從來沒有一張正式行文說將吳思焓的大理寺正卿職位罷免。既然沒有罷免文書,眼前這位邋遢強盜按道理還是在任大理寺卿,剛好有審問百官貪侫之權。

“你要硬說自己是大理寺正卿,也沒認能拿你奈何,落到大人手裡,本官自認倒霉”!胡知府想清楚了來龍去脈,垂頭喪氣地說。

“哈-哈-哈”,吳思焓仰天長笑,笑聲中帶着無奈與苦澀,“想當年吳某一心效仿當年開封府包大人,想做一個洗冤平獄的好官,卻被逼得遠避江湖。你這種天良喪盡的貪墨之徒反而越活越滋潤。他奶奶的,老子今天就讓大夥看看誰是官,誰是賊,來人,請金槍”!

李師爺答應一聲,走到後堂抱出一個包裹,雙手遞給吳思焓。吳思焓打開包裹,將一把鑲金火銃高高舉過頭頂,大聲喝道:“貪官胡不為,先皇御賜金槍在此,還不給本官跪下聽審”!

“萬歲,萬歲,萬萬歲”!胡不為撲通一聲跪倒,頭如搗蒜。和官爵一樣,這朱元璋隨身金槍也是朝廷沒說明白之物。吳思焓官爵比他大,手中又捧了先皇遺物,不由他不服軟。

“剝了他的皮,點他的天燈”!

“按先皇法令辦了他”!

旁觀的百姓紛紛給吳思焓出主意,這熱鬧不湊白不湊,反正過兩天等船一靠岸,大夥誰都不認識誰。所有罪責由這“奉旨打劫”的強盜擔當。

吳思焓對着門口擺擺手,示意大伙兒安靜。對着癱在地上的胡不為安慰道:“本官審案,絕不濫刑。你大可放心,呆會兒按國家法度,該判你什麼罪就定什麼罪,不會冤枉你”。然後指着屏風後邊一排椅子對圍觀的旅客發出邀請:“勞煩大夥出來幾位當個公正,監督本官審案,願意出面的請上座”。

看熱鬧的人面面相覷,躲在人群中起鬨大夥都願意,真的出面來幫助強盜審官員,大多數人都沒這個膽兒。

“上來幾位,吳大人不會讓你們吃虧的”,劉班頭在一旁熱情招呼。

呼啦啦,人群隨着他的招呼反而向後退了幾步,膽子小的停在門邊,不知自己該跑掉還是繼續看這千年不遇的熱鬧。陸姓商人看劉班頭的眼神掃向自己,一邊擺手一邊向後倒,不小心踏在別人腳上,撲通一下摔了個四腳朝天,惹出一片笑聲。

“算我一個”詹姓少年一個箭步竄出人群,管家拉了他兩把沒拉住,反而被他給從人群中帶出了半邊身體。眾目睽睽之下不好再返回,嘴裡低聲抱怨着跟在少年身後走向屏風。

少年人唯恐天下不亂,走了幾步又轉過身,用外套擋住胡知府的視線,對着大夥喊到:“別怕,他看不見你們,有心給吳大人幫忙的趕緊上來”。

人群中又傳出一陣輕笑,倪老漢和幾個中年男子輕手輕腳繞到屏風後,將頭埋在了桌子上。

看看人數差不多,李師爺拿出一個寺廟中常見的簽筒,仔細地給大夥講解了監督規則。擔當見證的一共有七個人,每人手裡發了兩根竹籤。等會吳大人審案結束,呈上所有物證,並申明給胡知府判下的罪名。如果監督者認為審得公道,則將紅簽投入簽桶。若認為審得有錯誤,則在竹筒中投入黑簽。紅簽超過三分之二,則正在判定的罪名成立。得出判決結果後,吳大人可以接着審另一項罪名。

大夥聽着甚覺新鮮,一個個對審問結果翹首以待,至於審訊過程反倒沒人關心了。不一會兒,第一項貪墨罪審理完畢,吳知府連任兩屆,此次隨身攜帶細軟價值已經超過一百萬塊銀幣,手中所持六十餘萬塊銀票還不計算在內。而他所治之地二十年稅收總額才能達到這個數字,更不用說他個人兩屆的官俸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