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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水源乾淨利落地結束了自己的立論,山陽高中隊下意識看向計時器上的時間:4分55秒!

一看就知道是老江湖了。

等江水源坐下來,台下觀眾不管聽沒聽懂,都把巴掌拍得震天響,其中不少還是山陽高中隊請來的親友團,讓組織後援的蘭芳心裡塞塞的。

掌聲稍歇,山陽高中隊的主將黃東培站起身,同樣鞠躬致敬問好,不同的是他手裡捏着好幾張紙條:“今天我方的觀點是馬優於班。馬優於班,或者說是司馬遷撰述的《史記》優於班固撰述的《漢書》,這應該是絕大多數讀過這兩本書的人共識,也是兩漢以來學界的主流觀點,比如著名史學家鄭樵在《通志》的《總序》中就說‘遷之於固,如龍之於豬’;南宋黃履翁也認為司馬遷之文‘措辭深,寄興遠,抑揚去取,自成一家,如夭馬駿足,步驟不凡,不肯少就於籠絡。彼孟堅摹規效矩,其寄籬下,安敢望子長之風?’為何古往今來大家不約而同都這麼認為呢?原因不勝枚舉,但孰優孰劣應該不言自明。我等才疏學淺,姑且從以下數點論證馬優於班。

“首先,難易不同。以帝王本紀為綱、列傳表志為緯的正史紀傳體體例是由司馬遷首先開創的,班固不過因循守舊、蕭規曹隨而已,兩者高下立判。眾所周知,篳路藍縷以啟山林,從無到有、匠心獨運最考驗學者才能與魄力。由此可見,司馬遷才能與魄力勝於班固。

“其次,繁簡不同。司馬遷《史記》撰述自夏商以來直至漢武兩千多年間的史事,只用了五十萬字,要言不煩,綱舉目張,其中善足以獎勸,惡足以鑒戒,而且傳世名篇名句極多,可謂辭約而事舉、言簡而義豐。相比之下,班固敘述西漢兩百多年間的史事卻用了八十萬字。煩省不同,疏密相異。由此可見,司馬遷筆力與見識勝於班固。

“第三,文質不同。司馬遷《史記》富於變化,不拘一格,信筆寫來,繪形繪色,其述辯士則辭藻華靡,敘實錄則隱核名檢,為蘇秦、張儀、范雎、蔡澤作傳,則逞辭流離,亦足以明其大才,被譽為‘史家之絕唱,無韻之離騷’。而班固《漢書》板滯木訥,千人一面,又毀貶晁錯,以傷忠臣之道。由此可見,司馬遷文采與史才勝於班固。

“綜合以上三點,我方認為馬優於班。”

黃東培說完再次微微鞠躬,同時暗自瞥了一眼計時器:3分20秒。儘管在把握時間上還略遜對方一籌,但他對自己的表現非常滿意,畢竟第一次參加正式比賽,沒有超時扣分,沒有磕磕絆絆,更沒有用詞犯規,還能要求更多麼?至於用時短點怕什麼?短才更能顯示“狹巷短兵相接處,殺人如草不聞聲”的利落勁兒!

江水源聽完對方的立論也是暗暗點頭,對方主將表現很是驚艷,放在去年至少全府前三的水準。可見對方敢到淮安府中踢館,除了有大殺器外,辯手出眾也是底氣之一!

高鶴、儲泰松、錢忠明等三人的感觸又和江水源不同。他們相互對視一眼,眼裡滿滿都是驚訝與崇拜之色。估摸着要不是礙着還在比賽,恨不得現在就推金山、倒玉柱,衝著江水源納頭便拜:公明哥哥,收了小弟吧!

緊接着進入相互攻辯環節,首先由反方二辯駁正方立論,時間為3分鐘。要說之前的立論還能提前準備,那從現在開始,基本上就只能靠辯手臨場發揮了,比賽也進入最精彩階段,每個人都打起十二分精神。

對方二辯和儲泰松一樣,是個女孩。

她拿着剛剛草草寫就的紙條一字一頓地念道:“剛才對方辯友認為班優於馬,主要原因在於司馬遷好奇而班固雅平,《史記》蕪雜而《漢書》純正,並提出了三個論點,分別是《史記》尚有戰國縱橫家習氣,《漢書》則純然史家筆法;《史記》體例不純,《漢書》則全書統一;《史記》有違怨而不怒的聖人之教、中庸平和的尊經之旨,《漢書》則旁貫五經,深合教化之意。

“我方覺得對方辯友有失偏頗,首先《史記》雜糅先秦諸子與《春秋》筆法,富於變化,不拘一格,繪形繪色,文采斐然,正是《史記》勝出《漢書》之處,而非其短。其次,《史記》屬於正史紀傳體的草撰階段,《漢書》則屬於後面的大成階段,前修未密,後出轉精,理所當然。何況這些都是雞毛蒜皮、邊邊角角,我們不能以一眚而掩大德。第三、第三——嗯,就是以上兩點!”

台下頓時一片鬨笑。

她滿臉通紅地坐了下去。看看時間,3分鐘才用了一半不到。但江水源還是很欣賞她,雖然囿於知識或經歷所限,她沒能充分展開論述,可她說的那兩點卻實實在在戳到了淮安府中隊的痛處。下面就要看己方二辯高鶴是如何發揮了!

高鶴很冷靜。

他站起身,雙手撐在桌子上,身體微微前傾,表現出很強的壓迫性:“大家好!剛才聽了對方一辯的立論,我感覺非常驚詫,甚至有些匪夷所思。比如對方一辯說馬優於班‘是絕大多數讀過這兩本書的人共識,也是兩漢以來學界的主流觀點’,不知對方辯友究竟有何依據?事實上自《漢書》成書以來,直至唐朝,主流觀點都是尊班屈馬、重《漢》輕《史》,而非相反。如之前我方所引王充《論衡》中所言‘班叔皮續《太史公書》,觀讀之者以為甲,而太史公乙’,東晉高僧釋道安在《儒道升降論》中也說‘孟堅之撰,今古褒其是;子長之論,曩見貶其非’。直至唐代安史之亂以後,‘復古’成為長盛不衰的旗號,司馬遷《史記》的地位才逐漸提升,至宋明之後才出現《史漢方駕》這類的書。不知對方辯友何以說出馬優於班‘是兩漢以來學界的主流觀點’的話來?”

周執笏微微點頭:這小夥子不錯!能從歷史發展的角度看問題,而且言之有理、言之有據,不管他的結論正確與否,至少眼光就很難得。而且他敏銳發現對方立論的兩個證據都是宋人的,用安史之亂以後《史記》地位才提升來反駁,可謂一招制敵!

高鶴接著說道:“對方為了論證馬優於班,先後提出難易不同、繁簡不同、文質不同三個觀點,但我首先要說的是,正史紀傳體體例雖然是由司馬遷開創,但它並非鑿空而來,而是借鑒了此前的《呂氏春秋》。《呂氏春秋》有十二《紀》、八《覽》、六《論》,《史記》則有十二《本紀》、十《表》、八《書》、三十《世家》、七十《列傳》,在綱目之首尾貫通的方法上兩者也很雷同。這一點很早以前就有人指出,但我們並不因此就覺得《呂氏春秋》比《史記》高明或優異。

“其次,如果對方辯友覺得推陳出新更高明的話,那麼《漢書》應該更符合標準。因為班固順應當時形勢,把《史記》的紀傳體通史改為《漢書》的紀傳體斷代史;雖然《漢書》大體上沿襲《史記》的體例,卻也在很大程度做了揚棄,比如把‘本紀’省稱‘紀’,‘列傳’省稱‘傳’,取消‘世家’,‘書’改為‘志’,這些都被後來的正史沿襲下來。

“第三,作為一部優秀的史書,文采斐然、辭藻華麗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史料豐富、描述準確、剪裁有度,‘逸馬殺犬於道’精則精矣、簡亦簡矣,但對於後世來說,終不如‘有馬逸於街衢,卧犬遭之而斃’、‘有犬卧於通衢,逸馬蹄而殺之’來得更有價值。不知對方辯友以為如何?”

江水源聽罷不禁以手扶額:虎頭蛇尾啊!不對,應該是畫蛇添足!

“逸馬殺犬於道”說的是歐陽修在翰林院工作的時候,和同事一起出門旅遊,途中發生交通事故,一匹寶馬超速,撞死了躺在路中間的哈士奇。歐陽修就說:“你們回去寫日記會怎麼寫?”有人說:“有犬卧於通衢,逸馬蹄而殺之。”有人說:“有馬逸於街衢,卧犬遭之而斃。”歐陽修很含蓄地說道:“你們是水網文的吧?廢話那麼多。要讓你們寫歷史書,恐怕全國的紙都不夠用!”兩人反問道:“要是你,你會怎麼寫?”歐陽修很有逼格地笑了笑:“要我寫,六個字就夠了:逸馬殺犬於道!”

這個典故從表面上看,是說寫文章要文字精鍊,盡量去除冗餘。但同樣也可以作為史書修撰原則,即史料要精粹扼要、刪繁就簡,否則幾百年的朝代史真能寫出幾萬卷書來。高鶴的觀點並沒有多大問題,以現在史學研究的觀點來看,確實史料應該越詳盡、越準確越好,但他不該舉“逸馬殺犬於道”這個例子,很容易被對方抓住把柄!

對方主將黃東培看到江水源滿臉懊糟的神情,心裡卻若有所悟,忽然高高舉起右手:“裁判,我舉報,對方辯友用詞違規,應予懲處!”

江水源頓時一愣神:嗯?咋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