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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雷很清楚,目前的刑偵科學技術水平與三十年後可以說是天壤之別。

血跡大概只能比對出血型,DNA那是想都不用想,指紋才是最為關鍵的證據。

這個案子有兇手的指紋,這可以算是鐵證如山。

第二起案件遺留在現場的手槍上提取到了蒙面人指紋,那麼只要比對中嫌疑人,絕對不可能存在栽贓陷害之類的情況。

茫茫人海,光胡蘭縣就有好幾萬符合條件的男性,而且只能人工比對,效率自然是非常低下的。

如果算上哈市周邊的縣市,比如第二起案發的八郾縣等等,那比對數量是幾十萬幾百萬,根本就不現實。

在三十年後可以進行所謂的“大海撈針”,那是因為大量的工作“電腦”可以解放“人腦”,但在目前這種環境下,只能進行重點比對,而無法開展“大海撈針”。

……

這時張隊長拍了拍林雷的肩膀,忽然從衣兜里掏出了一個小本子。

那小本子是八十年代最常見的寫着“工作筆記”四個字的記事本,張隊長對林雷說道:“沒想到你對案子還挺上心的,不錯不錯。晚上我有個飯局,不太方便帶你去,你自個兒回招待所。這個本子上是我做的案情摘要,也算是自己的筆記吧!案件卷宗不能給你,你就看看筆記也行。”

林雷大喜過望,連忙接過記事本,對張隊長說道:“多謝張隊長,我就想看看這個!”

張隊長點點頭,看了看錶,已經五點半了,而後又叮囑了林雷幾句,便獨自離開了。

看着張隊長離去的背影,林雷掏出了一支紅梅煙,正想點燃,卻又將煙放了回去。

這煙實在太難抽,林雷看見路邊有一處小賣部,明顯比剛才的“東方紅”小賣部裝修好一點,便走了進去。

果不其然,裡面的香煙檔次也高得多,後世那些名貴的香煙自然是沒有的,最貴的是一種叫做“阿詩瑪”的。

這煙要四塊錢一盒,林雷掏錢買了一盒。

從小賣部出來之後,林雷點燃了一支“阿詩瑪”,開始翻看筆記本,查看第三起案件的始末。

第三起案件更加震撼。

因為首案和第二案間隔了四個月,然而第三起案件居然發生在第二起案件半個月之後!

兇手作案頻率明顯提速了!

第三案發生在1987年10月27日。

遇害者是胡蘭縣公安局辦公室主任穆主任全家!

又是滅門大案!

穆主任一家四口人,有一兒一女。

因為大女兒已經出嫁,所以家中便是穆主任夫妻以及小兒子,大女兒住得也不遠,就住在隔壁院子。

案發那天深夜,一個黑影翻過了穆主任家的院牆,悄悄地來到了卧室門前。

來人懷揣着一把牛耳尖刀,一把斧子,開始撬門。

撬門的手法與首案完全一樣,都是用斧頭“削”門縫,弄出一個豁口,而後打開門後的插銷。

順利進入卧室之後,面對正在熟睡中的穆主任一家三口,兇手掏出牛耳尖刀,開始了瘋狂行兇。

具體的過程不必贅述,穆主任一點兒反抗都沒有,在睡夢中就被兇手一刀刺死。

而後穆主任的妻子和小兒子被驚醒,他們與兇手發生了搏鬥,但是搏鬥過程很短——作為最有戰鬥力的男主人被先殺死之後,孤兒寡母根本就不是兇手的對手。

殺完一家三口之後,兇手竟然在現場的牆上寫下了一行大字。

具體的內容張隊長的筆記中沒有詳細摘錄,大意是兇手聲稱要殺滿一百個警察。

更為關鍵的是,兇手竟然在牆壁上留下了自己的名號“胡蘭大俠”。

兇手“胡蘭大俠”的稱呼,便由此而來。

林雷掏出了一支阿詩瑪,點燃,緩緩地吐了一個煙圈。

這就是挑釁了!

而且是赤果果地挑釁!

縣公安局辦公室主任,雖然級別比不上局長副局長,但是也算縣局裡面的高層領導,竟然被這個自號“胡蘭大俠”的兇手滅了滿門!

這起案件更讓人咂舌的事情還在後面!

兇手殺完人,在牆壁上留下字跡之後,似乎並不着急離開現場。

胡蘭大俠將廚房自來水的水龍頭打開,堵住了下水道,任由自來水流入整個房間。

穆主任家院子里養着好幾隻大白鵝,兇手將大白鵝趕入案發的房間,讓大白鵝在現場上躥下跳……

做完這些之後,兇手才飄然而去。

案發後警察進入現場調查,結果看見的現場可以用“一片狼藉”來形容。

現場到處是水,而且大白鵝踩來踩去,將所有的痕迹幾乎破壞殆盡。

而穆主任出嫁的女兒和女婿就住在現場隔壁,可是不知道為什麼,他們那晚上似乎睡得特別死,什麼動靜也沒聽見。

由於兇手在現場狂妄地留下了“胡蘭大俠”的名號,並且揚言要殺滿一百名警察,案件轟動一時。

那段時間,整個胡蘭縣可以說人心惶惶——雖然歹徒聲稱只殺警察,但是在兇手殺紅了眼的情況下,普通老百姓自然也沒什麼安全感可言。

大批警力從哈市以及黑省其他城市調入了胡蘭縣,不光是警察,還有武警甚至部分特種部隊。

軍警在胡蘭縣開展了大規模的排查,並且設置了明哨暗哨,各種手段都用上了,卻不見胡蘭大俠現身。

經過高層的研究,警方給胡蘭大俠設了一個局。

首先是大批警力明面上撤出了胡蘭縣,讓胡蘭大俠放鬆警惕。

而後警方高調宣布要給穆主任舉辦一場盛大的追悼會,並且布置追悼會的地點選擇了一個地形比較複雜,有利於兇手作案的地方。

當然,在整個地區外圍,那是布滿了便衣警察,就等着兇手入套。

兇手不是號稱要殺滿一百個警察么?

選擇開追悼會出席的警察遠遠超過一百名,而且故意都沒有帶配槍,地點選擇也利於兇手作案。

兇手到底來不來?

追悼會一連開了好幾天,現場一再放鬆戒備,可以說是人可以隨意進出——當然,內松外緊,外圍布置有大量暗哨。

可惜——

兇手似乎沒有興趣“一網打盡”,壓根兒就沒有出現在追悼會現場。

警方的設計,落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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