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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完長長的一段話,凌俐用餘光瞟了眼鄭啟傑。

他依舊是安靜沉默的樣子,似乎凌俐說的一切,都和他無關。凌俐卻幾乎能肯定,他現在的心理活動,一定不像他表面上這樣的平靜。

就看她什麼時候能撕下他的畫皮了。

凌俐略一思考,選擇了更簡單明了的表達方式:“通過對比過殯儀館站上無人屍體在線查詢系統所公告的死者照片,警方發現鄭啟傑硬盤裡曾經發現過的三十二張無臂的照片,都是出自於殯儀館公示過的,無名屍體的照片。”

藍剛蹙起眉頭:“這又能證明什麼呢?和一百二十萬有聯繫嗎?”

他問的問題也是庭上大部分人所想,收集照片,和根據這些照片做的數據統計表格,也可以解釋為被告人癖好的一部分,並沒有實際的證明作用。

凌俐抿了抿唇角,面向合議庭提出了申請:“尊敬的合議庭,一項項證據的舉證和質證,有些太過麻煩,為了方便查明案件事實,為了節約合議庭時間,我方申請,與被告人對質。”

余文忠本能地想要提出反對,不過大概想起自己這時候最好不要再刷存在感了,縮了縮脖子,終究沒說話。

而藍剛是如臨大敵的表情:“被害人律師,這不合規則,你應當在庭前提出對質申請的。再說對質是被告人和證人,或者證人與證人之間的,律師和被告人之間,哪裡來的對質?”

凌俐被噎了一下,後悔自己用語不當。

“凌律師的意思是,被告人是案件的親自經歷者,可以說是最重要的證人,她請求按照詢問證人的條款,結合本案證據,再次詢問被告人。”

祝錦川不露痕迹地補充了一句,給她的話打了個補丁。

這原本也是不和規則的,不過,這案子開的口子已經夠大,那位葉專委顯然被說動,饒有興緻地跟藍剛耳語了幾句。

藍剛一臉的無奈,乾脆破罐子破摔起來:“要問就問吧,注意時間。”

程序已經夠亂了,案情也已經夠亂了,什麼民事和刑事證明部分混同,他已經管不了那麼多了。

他現在只能指望,不要再出什麼大簍子讓他掉了這身法袍就好。

凌俐得了允許,暗暗鬆了口氣。

之後,轉頭看向被告席,問:“請問被告人,你收集這些無名屍體的目的,是什麼?”

鄭啟傑摸了摸光滑的下巴,微笑着回答:“愛好,可以嗎?”

凌俐不置可否,繼續下一個問題:“你收集的屍體照片,和唐傲雪的殘臂出現在你家的冰箱里,又有什麼聯繫?”

鄭啟傑毫不猶豫:“沒有聯繫,我路邊撿的。”

“那麼,是在哪裡撿的?”

鄭啟傑面無表情:“不記得了,公安問我無數次這個問題,我都是這樣回答的,今天一樣。”

凌俐低下頭,從剛才那疊資料里,抽出了一張照片:“那麼,你能不能解釋下這張照片里的無名屍體,為何和唐傲雪的生理特徵,如此相符?”

接着,她說出那具無名屍體在站上公示出來的生理特徵:“在你的電腦里,這張照片的編號是20140622,性別女,年紀三十左右,身高164,雙臂缺失,從身體特徵來看,這是和唐傲雪本人最為接近的一句無名屍體。”

當法警把那張照片呈給合議庭,再拿給鄭啟傑之後,他表情微動,眼裡閃過一絲放鬆。

不過,再抬頭時已經恢復平靜,面無表情地說:“我怎麼知道我無意中存下來的一張圖片里的人活着的時候是什麼樣的?”

“那你又怎麼解釋,這張圖片在你電腦里,是瀏覽次數最高的一張?”凌俐說完,又指出相關的數據,“警方從你硬盤裡恢復的相關數據里,你瀏覽這張圖片的次數達到五百餘次,而第二和第三的是兩具男屍,分別是一百餘次和幾十次。”

“我忘了,”鄭啟傑眼裡含着譏誚,“你能記得你好幾年前為什麼偏偏就喜歡看那幾張特定小黃片的原因?還能記得‘觀賞’次數?”

凌俐臉一紅,被他這句話憋得結結巴巴問不出下一句。

而藍剛則是臉色一變,聲音肅然:“被告人請注意用語。另外,律師問你就回答,不要反問。這是在調查階段,還沒開始辯論。”

鄭啟傑攤了攤手:“好吧,我的回答就是,我忘記了。”

凌俐深深吸了一口氣,冰冷的空氣進入鼻腔深處,帶來些微的刺痛感。

剛剛被鄭啟傑一激,現在鎮定了下來,而這時候的她,前所未有地清醒,也前所未有地冷靜。

她問出下一個問題:“鄭啟傑,請你如實回答,唐傲雪的屍體,是否在兩年前,就已經火化?”

此言一出,滿場嘩然。

上一次開庭中,鄭啟傑是親口說出混凝土、水泥墩子、河流幾個關鍵詞的,似乎警方的排查重點也是各大山川河流。

凌俐這方千興萬苦的布局,當時得出來的結果是,唐傲雪被“封印”在水裡。

而今天,她卻提出另一個匪夷所思的方向——火。

根本是截然不同的手法。

難道,這場庭審又會帶來什麼驚喜?

剛剛被繁冗的舉證質證弄得昏昏欲睡的旁聽人員一下子振作精神。而只有少數人,注意到了她用的是“火化”,而非“焚燒”或者“焚化”。

能用到“火化”的,似乎只能對應那一個地方。

作為主角的鄭啟傑,自然是聽出其中差別了。

他咧嘴笑了笑,眼裡閃過幾分得意的神采,明知而故問:“你的假設是什麼?不如說不出來我聽聽,看看和我編的故事,是不是一樣?”

終於到了這個關鍵點了。

又是“假設”,又是“故事”,和上一場的套路,如出一轍。

所有人都屏息凝神,期待着馬上要來的轉折。

凌俐翻開面前厚厚一沓a4紙裝訂在一起的資料,埋下頭,緩緩地念出整個經過。

她是從那幾張表格開始的:“……雅城,0;南溪,1,女;陳枝,1,女;甜城,1,女……到了最後一張表的數據,所有數據相加的和正好是32。而這具和唐傲雪體貌特徵高度相符的屍體,存放在甜城市一個較為偏遠的縣城,距離雒都,三百多公里。”

她頓了頓,開始下一條的線索:“案發前一年,甜城市殯儀館,曾經發布過一則招聘臨時搬運屍體工人的招聘啟事,而我們根據鐵路系統的購票記錄,查到你在同一時間段,曾經往返過甜城。再之後,你以化名曾勇,在那裡工作過兩個月,正是在暑假期間。”

鄭啟傑沒有急着否認或者承認,抬了抬眼皮:“繼續。”

凌俐穩了穩情緒,說:“所以,你是利用職務之便,用唐傲雪的屍體,換出了作為無名屍體被存放在殯儀館的這編號為2014622的屍體。這就是你認為完美無缺的作案方式。”

余文忠這時候顧不了“要低調”的箴言,站起來大聲反對:“這完全是毫無根據的猜測,沒有任何證據。再說了,怎麼能證明被告人在案發時候往返過雒都和甜城?有開房記錄嗎?有購票記錄嗎?什麼都沒有,這完全是假設。”

他算是徹底聽懂凌俐剛才那番假設的用意了,一步步引出鄭啟傑的犯案手法,讓他在膨脹的表演欲下,再一次“自證其罪”。

鄭啟傑能不能無罪,他現在管不了,他只知道,鄭啟傑再重複上一把的玩法,他這個辯護人,將會死得很慘。

不行,必須得阻止他!

然而此時,合議庭已經集體噤聲,沒人搭理他。

所有人都在期待着鄭啟傑的反應,已然沒有人在意,這還是不是法庭。

回應他的,卻是凌俐。

她抿着嘴角,說:“眾所周知,有很多不需要身份證就能往返兩地的交通方式,搭黑車、城與城之間公交車、甚至就坐長途客運也都可以不用出示身份證購票。另外,一張假身份證就能入住監管不嚴的小旅社,他能瞞過視線來去幾天,有什麼難的?”

余文忠黑沉着臉:“那他怎麼進殯儀館?還換屍體?太離譜了!”

凌俐舔了舔嘴唇,感覺自己嗓子有些干啞起來,剛剛要開口說話,身旁的祝錦川已經代替她回答:“搬運屍體這個工作,不是所有人都願意乾的。不少地方因為人手緊缺會招臨時搬運工,干幾個月走人的臨時工也多的是。至於換屍體這件事,停屍間的鑰匙在哪裡,凡是員工都心知肚明,還有些停屍間根本就沒上鎖。畢竟那又不是銀行,管理沒那麼嚴,誰有事沒事會偷屍體?”

余文忠聽到他的解釋,面沉如水:“那監控呢?據我說知,殯儀館是二十四小時都有人管着監控的。”

祝錦川一笑:“余教授,你說的那些都是理想狀態,我這些天跑了幾十個殯儀館,起碼一半以上監控室沒人。你也可以自己去調查下,看看監控室是不是二十四小時都有人在的,尤其是在下半夜。”

而跟余文忠的慌張相比,鄭啟傑卻是胸有成竹,一點都沒有慌。

他面帶笑意,視線投向凌俐,就像在誇獎一個聰明的孩子的一般:“想不到啊想不到,我以為你就是個資質不那麼好的律師而已,誰知道,你還是很有創造力的,幾張表格幾張照片而已,可以被你解讀成這樣內容豐富的故事線,簡直太厲害。”

說到這裡,他還裝模作樣鼓了掌,接着換成譏諷的聲線:“只是我還是要說一句,哪怕是講故事,你這想象力也太豐富了點。那破表格我自己都忘記是什麼意思了,也許是統計的醬油廠的數量,或許是某年狂犬病發病人數,你怎麼就這麼能瞎掰呢?你要真的懷疑,可以讓警察去查一查,那具屍體到底是不是唐傲雪就可以了。”

看到凌俐沉默,他又雲淡風輕地笑了:“是不是已經查驗過了,根本不是?”

凌俐輕咬下唇:“那具屍體已經在兩年前火化,查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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