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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自然是嚴格管控下的有限度開放,但怎麼開放卻又是一個問題。

這個問題的關鍵點在於,這些互聯網公司應該通過什麼樣的一個渠道,或者說方式,把自己家符合要求的產品,傳輸進虛擬現實世界中。

是的,任何事物都不是憑空產生的,軟件產品也是一樣,就像現在流行的那些智能手機,無論是水果系統,還是安桌系統,裡面那些軟件APP,都是通過開放一點的權限,一點的端口,和傳統的互聯網相連,才讓各家的產品出現在手機屏幕上的。

虛擬現實世界當然是也是一樣,像是目前的這些,虛擬現實房間也好,虛擬現實遊戲也罷,也是李昂在製作,調整,修改完成後,保存在三階人智能生命體中,再由它連接到質子電腦生成器,通過生成器上的特殊控制信號,傳輸給目前已經遍布了整個太陽系的那億萬個質子電腦的。

讓互聯網公司把自家的成品傳輸進三階人工智能生命體中,當然是很方便的,完全可以像現實中的智能手機一樣,也提供一個所謂的權限端口,讓互聯網公司進行上傳。

但是,這又產生新的問題了。

首先,互聯網公司的產品大多數都是聯網的產品,扣扣也好,掏寶也罷,都是需要聯網才能使用的,也是需要在聯網時,和這些公司的服務器產生交互,受到這些互聯網公司控制的。

比如說扣扣上跳出一個推廣彈窗,掏寶上更換首頁的推薦商品名錄,乃至於各種網絡遊戲需要連接的現實服務器。

質子電腦們當然能夠出色的完成連接任務,但問題在於,連接期間產生的數據傳輸流程。

所謂流程,有開始,有中間經過,也有最後結果。

要知道,天昂公司,乃至於華國政府,在明面上,全都對這“所謂的虛擬現實世界”是呈否定態度的,並不承認它的存在,表示它只是網友們的臆想,一個玩笑。而紅星牌好夢頭盔,也只是一款助眠設備,和虛擬現實沒有一丁點關係。

這件事目前也做的不錯,至少在現實中,是無法找到一丁點實證,來證明這個“所謂的虛擬現實世界”存在的,最多,也就是一些人證罷了,不足以採信。

可是,一旦開啟這個連接虛擬現實世界的端口,還是可以供他人操作的端口,豈不是直接把證據送到別人手上?畢竟有了這個開頭,即便經過和結果都無處可尋,但實證也還是實證,這個端口的存在,就是在赤裸裸的打天昂公司,打華國政府的臉。

所以,必須用其他的辦法,讓現實歸現實,讓虛擬歸虛擬。

這種方法當然也是有的,那就是所有有關虛擬現實世界的操作,都只能在虛擬現實世界中進行!

方法也很簡單,在虛擬現實電腦房中,再增加一個設備,和全息電腦類似,可以叫做全息軟件開發機。

就像開發水果手機APP,就必須使用水果電腦一樣,想要開發虛擬現實中的軟件,就必須購買,使用這個全息軟件開發機!

這個全息軟件開發機的樣子和全息電腦是差不多的,只是功能上千差萬別,全息電腦上能夠玩遊戲,看直播,沒看電視,而全息軟件開發機上,只能夠編程寫代碼,繪圖做圖標,聯網搞框架……進行一系列的,軟件開發工作。

也就是說,假如企鵝公司想把自家的扣扣傳輸進虛擬現實世界中嗎,那麼步驟如下:

第一,聘請一批程序員,帶上好夢頭盔,進入虛擬現實世界,購買虛擬電腦房,購買全息軟件開發機,學習專門的編程體系,使用專門的開發軟件,將扣扣軟件重新製作出來。

第二,購買一台虛擬現實軟件服務器,將製作好的扣扣軟件,以及控制扣扣軟件的後台程序傳輸到虛擬現實軟件服務器上。

第三,向虛擬現實軟件發布中心提出審核申請,申請在全息面板,或者全息電腦,或者全息電視上,發布自己的軟件。

第四,如果審核通過,扣扣這款軟件才會出現在全息面板,全息電腦,全息電視上的應用商城內,供玩家下載。

第五,如果不通過,虛擬現實軟件發布中心也會給出不通過的原因,讓企鵝那邊進行整改。

第六,如果軟件有更新,無論更新內容是多是少,都需要再一次進行審核申請,才能進行更新。

是的,目前開放虛擬現實軟件的,只有全息面板,全息電腦,全息電視這三個設備。

而且每一個設備的審核要求,嚴格程度都是不一樣的,其中全息面板因為是玩家操作全息遊戲的最重要工具,要求標準最高,其餘兩個則稍微寬鬆一些。比如說其他互聯網公司的網絡遊戲,就只准在全息電腦上出現。

這個過程要比開發水果手機APP要困難複雜很多,投入也更大,比如給程序員們買頭盔的錢,程序員培訓學習新語言,熟悉新開發工具的時間,給他們開通虛擬電腦房的錢,購買全息軟件開發機的錢,購買虛擬現實軟件服務器的錢,重新製作開發軟件需要的時間……以及每個程序員最多每天10小時的工作時間。

好在,虛擬現實世界中可以預見的利潤極高,想必控制這些互聯網公司的資本大鱷們,是不會畏懼這麼一點困難,吝惜這麼一點金錢,花費那麼一點時間的。

其實過程是次要的,關鍵在於審核。

對於把虛擬現實世界,虛擬現實遊戲看做自己孩子一般的李昂而言,標準當然是極其嚴格的,說是嚴苛也一點都不為過。

就以掏寶為例,它們必須保證上線的每一件商品都是沒有問題的,這個沒有問題,不僅僅是指代正品,還有廣告宣傳的真實度,價格轉變的真實性,貨品來源的正規性……等等一系列標準,保證買家拿到商品後,是沒有後顧之憂的。

而且一旦產生糾紛,產生負面事件,則會像掏寶軟件本身進行懲罰,比如警告,罰款補償消費者,暫時下線整改,永久禁止上線,所在公司永久喪失送審軟件資格,所屬公司相關人員永久禁止進入虛擬現實世界等等,視情況的嚴重程度而定。

當然,像擺渡這樣的公司,這樣的從業人員,這樣的產品,那怕送審一億遍,也是不會讓它過的。

並且,即便通過了審核,上線了軟件,也是需要向虛擬現實應用商店,也就是天昂公司,繳納渠道費用的。

也不多要,五五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