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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級英雄”這個名詞大家都是知道的,和它相關的各種作品歷來都不鮮見,其中最著名的,便是米國的漫威,Dc這兩個系列。

這兩個系列的漫畫中有很多很多的超級英雄,他們有的力大無窮,有的金剛不壞,有的速度驚人,有的有各種神奇道具,有的有各種奇妙異能,在一個個漫畫故事裡懲奸除惡,打敗一個個大Boss,甚至團結起來一起拯救地球。

這樣的人物形象一向都是飽受廣大人民群眾喜愛的,而且沒有東西方文化隔閡,東方有劫富濟貧的俠客故事,西方也有行俠仗義的羅賓漢傳說,本質上都是一個類型。

受到大多數人喜愛的話,這個題材當然發展的很好,早在二十世紀七八十年代,漫威,Dc的漫畫就在米國賣的非常火爆,銷量幾十上百萬冊,從小就培養了一大批擁躉,所以等到了現在,那一部部超級英雄的電影一上映,往往都是數億米金乃至數十億米金的誇張票房,並在全球範圍內都能掀起一股股的文化熱潮。

用這樣的題材來做遊戲的話,自然也是前景廣闊,大有可為的。

事實上,目前以超級英雄為主題的電子遊戲已經有不少了。

比較著名的,有《蝙蝠俠》系列,《蜘蛛俠》系列,《樂高蝙蝠俠》系列,《不義聯盟》系列,還有漫威授權的那些小遊戲等等,仗着超級英雄iP本身的魅力,這些遊戲的銷量都可以算是不錯,雖然算不上大賣,但至少也是小賺。

如果你玩過這些遊戲的話,你會發現,它們絕大多數都角色扮演類遊戲,玩家控制的是遊戲中的某個超級英雄,比如蝙蝠俠,蜘蛛俠之類,以他們的身份,在它們所在的城市中,進行一場大冒險。

當然,還有《不義聯盟》和《漫威英雄大亂斗》這種漫畫中的各個超級英雄互相戰鬥的格鬥類遊戲,這是極少數,這裡就不多提了。

選擇製作角色扮演類遊戲當然是沒有錯的,這也是最大程度上利用漫畫iP的遊戲模式。那些被人氣漫畫iP吸引過來的擁躉玩家買遊戲為的是什麼?還不是為了親自扮演漫畫中的主角,去行俠仗義,懲奸除惡,滿足自己在看漫畫時的幻想么?

只是,這樣的遊戲很明顯是不符合李昂所需要的製作要求的。

第一,這些遊戲都是基於熱門漫畫iP製作的,李昂手頭上並沒有這樣的iP,想要做的話,還得找Dc或者漫威公司購買,付一大筆錢給洋鬼子這種事情,李昂是決絕不肯去做。

第二,iP這種東西,雖然也能自己進行打造,但是這並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就像無論Dc還是漫威,都有着四十多年的發展歷史。沒有足夠的時間,就打造不出足夠強大的iP。就像現在,華國最火熱,最廣為人知,最利於被人接受的遊戲iP,還是西遊和三國一樣。李昂可沒有這麼多時間去打造iP,再等它傳播發酵。

第三,那些漫改的超級英雄角色扮演遊戲基本都是線性的流程,一個關卡接着一個關卡,一個任務接着一個任務,都有着固定的套路,就算手生操作不行,多練幾遍也就能過了,劇情都是固定的,角色的行動本身只是推動劇情罷了,就算有多個結局,有酷炫的qte打鬥,但其本質上還是和一部超級英雄電影差不太多,主要還是賣故事,而不是賣遊戲性。

李昂所追求的,是代入感,因為只有玩家對遊戲的代入感越強,他們產生的情緒才越激烈。

所以,他選擇製作的,並不是讓玩家去扮演那些聲名赫赫,已成傳說的超級英雄,而是讓他們自己,憑藉自己的力量,從一個不熟練的新手,一個一無所知的新人,慢慢的變成一個真正的超級英雄的遊戲。

這樣的題材在電影中也不鮮見,比如說《海扁王》系列,以及《超級英雄》這部電影,這兩部電影中的主角都是普通人,但是為了滿腔的熱血,或者生活上的不如意,走上了成為超級英雄,懲奸除惡的道路,只是這條道路曲折,盡頭也不算美好。

普通人想要成為超級英雄打擊犯罪,這很明顯是非常困難的事情,畢竟雙拳難敵四手,即便經過一定的格鬥方面的鍛煉,想要打敗一群犯罪分子還是十分勉強的。

但是,很多人平時都會有自己成為了超級英雄後,該怎麼樣怎麼樣的的幻想。

產生這樣的幻想當然是無可厚非的,因為只要我們擁有一定的閱歷就會明白,這個世界不是全然美好的,還是有非常多非常多陰暗或者黑不見底的角落,比如在各類的新聞上,我們總是能見到許許多多喪心病狂,毫無人性的罪犯的案例,讓我們感到出離憤怒。

畢竟絕大多數人追求的都是盡量美好的,和平的,不會損害自身利益的生活環境,一想到那些喪心病狂的罪犯很有可能會出現在自己的身邊,誰會不擔心呢?

當然,華國的治安還是不錯的,惡性案件的比例很低,大家碰到那一等級犯罪分子的幾率並不是很大。

但是,惡性的犯罪分子不多,小偷小摸的畜生還是很多的。

比如你去坐公交車,做到了公司準備上班,一摸口袋,袋子里的錢包或者手機沒有了,你會不會感到非常憤怒?

比如你是個女生,還是坐公交車,身後有個猥瑣的大叔不停的往你身上靠,手心手背時不時的落到你屁股大腿上,你會不會感到非常的憤怒?

很顯然是會的,前者意味着你金錢上的損失外,還有補辦身份證,掛失銀行卡,重新申請手機號碼等等一系列的麻煩,後者更是噁心的讓人吃不下飯。

但是,面對這樣的境況,我們所能做的事情卻極為有限。

前者我們得向公司請假,去派出所報案,那時候往往都是叫你填一張表,然後回去等消息,當然,你自己也明白,人家警察蜀黍平時都是非常忙的,小偷這種東西抓起來還非常麻煩,不是一時半會兒就能抓到的,不知道猴年馬月才能等到那個消息。

後者也是差不多,膽子小的女生會選擇默默承受,晚上回家獨自抹淚。膽子大的呢?除了吼一句“你在幹什麼?”,然後換個地方站,又能怎麼樣呢?你拉扯住那個猥瑣大叔,準備報警的話,對方一句“車上人擠嘛,我也不是故意的。”你又能怎麼樣?車上的其他乘客各有工作,有幾個人願意陪你去派出所作證?就算警察蜀黍來了,沒有確切的證據,也大多是和稀泥,最後不了了之。

那是一種深深的,掩藏在憤怒下面的無力感。

是的,無力感,就像前面那個小偷的例子,就算你為人警覺,發現了他在掏你口袋,你除了把口袋按緊一點,又能做什麼呢?和他廝打起來?你怎麼知道他有沒有同夥呢?那些同夥會不會深深帶刀呢?就算最後報了警,來了警察,沒有確切證據,你又能拿他怎麼辦呢?捉賊捉贓,哪有那麼容易?鬧到最後,無非還是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