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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無品官

拿槍在手,張正傑的神情鎮定下來,看着我們的眼神雖然仍是半信半疑,但態度卻恭敬了許多,躊躇了一下:“小張,小王,帶……請這幾位上車,回所里再說。 ”

兩個警察答應一聲,剛要上來推我,張正傑突然又叫住他們:“慢着!先把他們的銬子打開。 ”

兩個警察對望一眼,上來把我和孫威的手銬解了下來。 我戀戀不捨地看看,這對大鐵鐲子還有點沒帶夠——對我這樣的“老實人”來說,這種經歷可不常有。

“小張,你們四個開咱們車回去。 你——”張正傑對我說:“開你的車,跟着警車走!”

“ok!”我聳聳肩,反正也不能在周志漢家待了,換個地方也無所謂。 跟孫威兩個把東西收拾一下,先請公主上車,然後等張正傑。

“老俞,你今天怎麼這樣老實?”孫威抱着阿呸鑽進車裡,納悶地問。

我悠然地回答:“我不是個衝動的人!”

我在絕大多數的時候,都的的確確不是個愛衝動的人,比如剛才被人上了﨧子,如果我性格稍微衝動一點,只怕當場就得翻臉和警察動手,雖然我有把握對付他們,如果處理得乾淨也不會留什麼後遺症,但總是要費一番手腳,爽是爽了,卻未必是解決事情之道。 如今又不吃虧,小忍一下,事情反而比較簡單。

孫威翻着眼睛看我:“你確實不是個衝動的人,但是。 你衝動起來不是人!”

那邊張正傑又跟周志漢交待了幾句,便走了過來,一貓腰鑽進車裡,和孫威並排坐在后座。

我開着車跟在警車地後面,看看駛出了大王村,張正傑突然開口了:“你會相術?”

我在後視鏡里看了他一眼,回答:“知道一點兒!”

“你看我這把槍……”張正傑故意不把話接下去。 試探着問。

“你這把槍——”我在心裡默默的推算了一下,“出事應該是在去年臘月。 以目前我們所在位置來算,地點是偏東北方,槍上的血氣薄淡,聚而不散,傷的應該是個陽氣比較弱的人,不是老人就是孩子,這個人雖然沒死。 但卻傷勢頗重,而且此事沒有得到很好的安撫處理,因此槍上冤氣凝結,時時有凶氣透出。 ”

張正傑沉默不語。

“張所長,老俞說的可對?”孫威問。

好半天,張正傑長長出了一口氣,“如果不是知道你們是今天才從外地過來,我會以為你們是故意摸了我地底。 然後……”

他說:“你說的沒錯,這把槍,在去年臘月二十二,傷過一個人。 那天上面來了幾個朋友,大家酒路飯飽之後,其中一個提議上山打獵。 於是大家就去了。 當時快過年了,我一心想打幾個野味,於是三走兩走轉到林子里,發現一叢亂草後有東西在動,以為是獾子之類地,就掏出手槍給了一槍,誰知,過去一看,亂草里倒下的卻是一個孩子,當時我的腿都軟了。 怕自己被折進去。 沒有採取任何搶救措施,而是鬼使神差一樣收拾了現場。 然後逃跑了。 後來聽說,那個孩子是黃楊坡錢老2家的孫子,這一槍雖然沒有要了他的命,但因為搶救不及時,這孩子失血過多,導致腦受損,現在一直痴痴獃獃的癱在床上。 ”

張正傑頓了一頓,聲音有些嘶啞:“這件事情從發生到我逃離現場,沒有任何一個人看到,你剛才的那幾句話,真地是你算出來的?”

我不答反問:“誰說你這件事沒有人看到?”

張正傑一驚,失聲道:“難道當時現場還有別的人?”

我森然一笑:“有沒有人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人的所作所為,都有天看到!舉頭三尺有神靈,嘿嘿,別以為做了虧心事可以逃,遲走都有報應找上門來。 ”

張正傑又是一陣沉默,然後才說:“不錯,發生這件事之後,我有說不出的懊悔,可是又不敢承認,從那天起沒睡過一個安穩覺……”

孫威冷冷地說:“你才沒睡過安穩覺?就不知道那個孩子全家,除了沒睡過安穩覺,還會怎麼樣。 ”

“我看你也沒有什麼悔過之心嘛,周志漢老傢伙一通電話,你不就馬上帶人趕來助紂為虐了嘛!”我在一邊冷嘲熱諷。

張正傑勉強說:“周志漢是大王村的村支書,他家的報警我怎麼能不受理?”

我也懶得跟他廢話了,估計他要和我們單獨在一起,肯定是有事相求,這就好辦了。 我口氣淡然地問:“你的意思是求我們幫你攘解攘解?”

“是!”張正傑地口氣變得恭敬起來:“自從那件事後,我的運氣開始不好,而且就象您說的,我兒子、父母都變得古里古怪的,我本來一直懷疑是中了別人的暗算,周圍十里八鄉的地仙家也請過,就是不解決問題。 ”

我嘆了一口氣:“你知道心疼自己的父母妻兒,怎麼就不想想別人呢?實話跟你說吧,那個孩子的事,只是一個導火索,把你所為之惡全勾出來,然後老天一件一件的讓你受報。 你自己承受不算,還要禍及親人。 ”

張正傑大驚失色:“我的家人……會有生命危險?”

“你覺得死是最大的報應嗎?”我反問他。 心中想起林茉和血嬰樹魅對付那個房地產商的手段——有時候,死亡也許是最仁慈的事情。

沉思片刻,張正傑畢恭畢敬地說:“請先生指點!”

我沉吟不語。

張正傑雖然是個無品官。 但從他來時的行為和周大彪地訴罵中可以看出,這小子平時挺不是個東西,沒少了仗着這身虎皮禍害鄉里。 可是通過這一番說話,我覺得他做了虧心事,至少還知道良心不安,並且畏懼天威,也不是不可救要。

自做孽。 不可活。 我當然可以不管他地死活,讓他為自己做地壞事買單——以張正傑的所作所為。 輕則福償,重則命抵。

不過,這卻不是我地最終目的,鐵打的衙門流水地官,張正傑倒下,他的位置卻不會空着,誰知道下一任地派出所長又會是個什麼東西呢?以我走南闖北的經驗來看。 真正的好官比大熊貓還少。 所以,與其讓他倒下,不如把他留下,威懾他多為鄉梓考慮,辦事秉持公心,也算是為一方百姓做點好事吧。

或者有人說,一個鄉派出所的小芝麻,能有什麼大能耐。 你還指望他造福於民啊?

其實,當你真正與底層的人們接觸之後,你會發現,雖然高官造成的損失巨大,但帶給百姓最直接的痛苦地,卻正是這些沒有品卻有點小權的芝麻官。

滿街追繳無證攤販的。 是基層的城管隊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