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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早,李默在院子里的那輛躍進小福星邊上轉悠着,最後又檢查了一遍車況。

這是一輛單排座的小貨車,也是蛋托廠的送托車。說來也巧,末世降臨的那天,這車正好在廠里,正準備去送貨呢。

不過早在昨晚,裝了半車的蛋托就被李默卸了下來,此時的車斗里,則被換成一條條塞滿獸肉的麻袋。由於變異獸和進化獸的肉很難會變質,因此根本不用刻意去儲存。

至於裝肉的麻袋,則是李默翻遍了旮旯找出來的,以前裝什麼的都有。然而多年的末世生涯,早就讓他無視了所謂的衛生問題,才不會去在意那些。不過進化者自身的免疫力的確相當強大,一般的細菌病毒根本就不必去在乎。

打着了小貨車,習慣性的踩了兩下油門。發動機的聲音很不錯,一看里程錶,才五萬多公里,還算新車。

小江昇也喜滋滋的爬進副駕駛,雖然這輛小貨車比不上家裡那輛新捷達舒適。但只要身邊有李默在,就會讓男孩感到非常的安心。

……

批發市場里的喪屍,大多因為變異犬的出現轉移了。可當李默開着小貨車拐進大門後,還是意外的看到,幾十隻喪屍,正在圍攻副食廳前面的一輛電動三輪。

從情形來看,應該是因為電三輪的出現,才聚攏成群的。而且這會兒已經完成了合圍,要不是恰好被李默撞見,估計裡面的人十有八九是要撂在這兒。

就見躍進小福星驟然提速,朝着屍群直衝而去。當然了,李默並沒有去撞喪屍的意思,雖說這貨車噸位比轎車重,但要論正面撞擊喪屍,卻還不如有鼻子的小車呢。

而小福星的出現,也立時就吸引了屍群的注意。這下到是緩解了電三輪的壓力,鋁合金全封閉的車殼裡面,開車和坐車的兩個倖存者,也都稍稍順了口氣。

其中開車的那個,更是抓住一個空當,加速衝出了包圍。只是擺脫喪屍後,他們卻並沒有離開。而兩人的注意力,也都已經被李默和他小貨車吸引。

在兩人充滿驚奇的目光中,只見躍進小福星屁股一甩,居然利落的來了一個漂移大甩尾!我擦,那種車難道也能漂?就不怕翻車?兩人皆是看的咋舌。

李默的確是玩了一手漂移,不過並非賣弄,只是已經習慣了以最省事的方式來達到目的。一個簡單的漂移,直接就用甩起的後車斗,撞飛了十幾隻靠近的喪屍。雖說沒鼻子的前臉咱不敢用,但屁股可是很強大的。

而且這個華麗麗的漂移,也正好把小貨車準確的停在了副食廳的大門口。要是一般人,讓您一把輪能把車倒正了,都不是那麼容易的。

而車停好的瞬間,李默也鑽出了車廂。手一伸,從後斗里抄起大砍刀。臉上泛起一絲輕笑,提刀殺向屍群。他這刀,可是還沒開過葷呢。

接下來,電三輪里那兩位,徹底傻眼了。沒辦法,實在是那位“貨車司機”殺喪屍殺的太銷*魂,太彪悍。

只見他手上的那把古里古怪的大刀,一個橫掃,就硬生生的斬斷了四五隻喪屍的腦袋。我勒個去,難道那就是傳說中的“橫掃千軍”。

兩個倖存者彼此對視一眼,都看到了對方眼中的震驚,還同時生出了一個荒唐的念頭:那小子,不會是他娘的武將轉世吧?

不過前面開車的那個五十來歲的中年人,眼睛卻是眯縫了起來。看了會兒後,就頗有些吃驚的叫道:“咦?那個小夥子,我怎麼看着有點眼熟啊?”

啥?後面坐着的年輕男人愕然的看向他,不過很快就露出了一絲瞭然的笑意。自己的這個老丈人,平日里嘴裡就愛跑火車。這會兒估計是老毛病又犯了,看人家那個司機厲害,就開始吹牛皮。

只是這小子自己其實才是真的糊塗,現今都什麼時節了,是末世啊!就算您老丈人再怎麼不着調,但也不至於在這種關頭,有閑心和您閑扯玩吧。

再看那邊大戰群屍的李默,有了巨力異能和手裡的大砍刀後,只要屍群的數量不是太多,對他而言就不會有太大的威脅。

幾十隻喪屍,也就用了幾分鐘功夫,就完全清理乾淨了。只是他卻根本沒有去理會,電三輪里那兩個倖存者的意思,徑直就朝着副食廳走去。

至於之前為什麼出手相救,當然不是見義勇為。說白了,就算沒那兩個倖存者,他也一樣要清理掉那些喪屍。

而批發市場里的東西又很多,多到根本不是李默或者說是那兩位,能盡數拉走的。雙方可以說沒什麼利益衝突,自己可勁裝就是了。因此李默自然也就沒必要去算計對方,何必非要見死不救。

但是,李默對人家沒興趣,卻不代表人家對他同樣沒興趣。“那個小夥子,是機械廠李東生家的小默嗎?”忽然,一個略顯有些沙啞的聲音,傳進了李默的耳朵里。

李默大感意外,不禁駐足看去。真沒想到在這種地方,還能遇上熟人。可看着從電三輪里鑽出來的那個中年人,他的心裡卻又寫滿了疑惑。

和當初遇到老高不同,對老高,那是李默認識人家,而人家不認識他。可眼前這位呢,是人家認識他李默,他卻死活想不起來對方是誰。只是依稀覺得,似乎有點眼熟。

要知道李默如今的記憶,最清晰的都是重生前那幾年的末世經歷。至於說末世降臨前認識的那些人,十有八九都忘的差不多了。

然而中年人顯然很激動,小跑着就到了近前。也根本不顧李默眼中毫不掩飾的疑惑和防備,自顧叫道:“真是小默啊!你不記得我了?我是你爸爸的老朋友,三條叔啊!”

三條叔?慢慢的,好像已經很久遠的記憶,從李默的腦子裡爬了出來。說實話,對於這位三條叔的樣子,他真的已經沒有印象了。要不是對方頗有特色的大號,李默都不準記得起來。

三條叔的確是李默早亡老爸的好朋友,只是那時候他年紀還小,只有十三歲。而老爸離世之後,和這位長輩見面的機會也就少了。然而,他卻依然記住了對方的那個稱呼。

說起來,三條叔在老機械廠,李默那一代職工子弟的眼中,還是個頗有傳奇色彩的人物呢。而且還給廣大的機械廠職工,以及李默這種小盆友們,帶來了一些歡樂的記憶。

記得當年,老機械廠一次開職工大會的時候,當廠長緬懷了過去,遙想了將來,講話完畢後,客套的讓工人們也踴躍發言。

接着,三條叔上台了。而且還很是不客套的拿起了廠長的水杯,潤了潤嗓子。

繼而一抬手,伸出了三個手指頭,頗有些領導范兒的說:“我就不多說了,就提三條:第一,給我漲工資;第二給我分房子;第三,讓我生小二!”

話音落下,全體職工捧腹大笑。只是台上的領導們,臉卻都有點黑。於是三條叔這個“大號”問世了,他本人自然也“聲名遠播”,成了廠里的名人。

所以李默會對這個三條叔印象很深刻,並不是因為他和自己老爸的關係很鐵。而是因為此叔在他眼裡,實在太不着調,也是機械廠出了名的大混子。

只是讓李默至今都搞不懂的是,老實巴交的老爸,和三條叔這種人,當年怎麼就會成為朋友呢?

而現今,在如此時節如此地點,遇上了這位,也讓李默頗為有些哭笑不得。難道冷着臉不搭理他?可那畢竟是老爸當年的老哥們啊。

再說了,他倒是想和人家保持距離,可人家根本就不和他客套。三條叔是什麼人?那可是當初敢拿着廠長的杯子牛飲的主兒,從來就不知道客氣是個啥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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