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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獨當一面

一九八七年,春節前夕。

畢自強終於鬆了一口氣,他在讀的電大法律專業的期末考試總算結束了。正好,這兩天又碰上曾清婷休假。

這天上午,大街上車水馬龍,人來人往。畢自強駕駛着一輛本田兩輪摩托車,正向城東方向飛馳而去。而車后座上搭着曾清婷。她緊摟着他的腰部,興高采烈地對他俯耳說著什麼。

在安居小區8棟1單元的那棟新建樓房前,畢自強停車下來,摘去頭盔。看得出來,他那張英俊的臉上略帶一些倦意。而曾清婷卻是一臉歡喜之色,精神十足地從后座上跳了下來。

兩人手拉手地上樓去了。原來他們此番前來,正是為了看那套剛裝修完的新房。

一年前,胡大海曾經付給畢自強五萬元安家費,讓他把自己的日常生活安頓下來。畢自強拿出兩萬五千元,在市區城東安居小區購置了一套兩室一廳、約六十平米的商品房。兩個月前,他已經拿到房地產開發商交付使用的新房鑰匙。

不久前,因為為迎接即將來臨的電大法律專業的期末考試,畢自強向公司請了一個半月的長假,在家裡全力以赴、不分晝夜地準備功課。他無暇顧及別的事情,便把裝修和布置新房的諸多事項全都託付給曾清婷,由她負責包辦打理。

在廠里上班之餘,曾清婷不僅要選購裝修材料和聘請裝修工人,而且還得經常來現場轉一轉、看一看,對新房裝修的進展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畢自強曾經交付給她了一萬元的費用。除去裝修新房的材料費和人工費外,她還購置了一台國內組裝的二十寸彩電、一台單門電冰箱和一台進口的窗式空調機,以及一些傢具、床上用品等日常生活品。

另外,畢自強手頭上還留有一萬五仟元餘款,以備日後生活之需。在當時,若與那些同齡人相比,他所達到的生活水準,可以算得上是富得流油的了。

新房在最頂層的六樓上。客廳里擺放着新潮而時尚的傢具,家用電器已是一應俱全。室內的裝修和擺飾都是曾清婷精心布置的,各處都收拾得整潔乾淨。初次走進這個新家,畢自強不禁眼前一亮,這裡瞄一瞄、那裡瞅一瞅,時而驚奇、時而讚歎,饒有興趣地欣賞她的種種“傑作”。當她歪着頭向他詢問有何感覺時,他樂呵呵地頻頻點頭,連聲說了三個“好”。

“呵呵,沒想到,你還真能幹!”畢自強似乎被這份意外的驚喜所打動了,親昵地摟過曾清婷的小蠻腰,露出滿臉疼愛的神色,豎起大拇指地誇讚道:“本來應該我做的事情,可我卻沒派上一點丁用場,你竟把這些事情都辦好了。嘿嘿,真是太辛苦你了!”

“嘻嘻,表揚兩句就完嗎?”曾清婷笑靨如花,知足在展顏一笑,從心底里溢出的那份幸福全寫在了臉上,一頭扎進畢自強的懷中,俏皮而生動地說道:“我有那麼好嗎?那你幹嘛還不趕快娶我?”

“你沒忘吧,我可是向你求過婚的喲。”畢自強扮了個無奈的鬼臉,向曾清婷伸出一隻手來,然後裝模作樣地板起面孔,又清了清嗓子,裝作一本正經地說道:“曾清婷同志,請你把單位開的結婚介紹信拿出來讓我看看。什麼,這都沒有?那我們民政局沒法給你扯結婚證了!”

“哎呀,不許你嘲笑我!”曾清婷為這事感到很受傷,歡笑的神色頓時暗淡下來。她噘起小嘴兒、亂跺着腳,撒嬌地用雙手輕捶着畢自強的肩膀,嗔怪地說道:“瞧你,真是哪壺不開提那壺!”

常言道:男大當婚,女大當嫁。按理說,畢自強和曾清婷結婚有了這個新家後,本來應該去領個結婚證辦場婚禮,從而結束他們同居的日子,正所謂“萬事俱備,只欠東風”。可是,當時他們卻無法領到結婚證。這是為什麼呢?因為在那個年代,許多單位為響應國家“晚婚晚育”的號召,硬性規定本單位幹部職工必須在“男滿二十五周歲、女滿二十三周歲”的情況下,單位才會給開出結婚介紹信。而民政部門要求必須持有單位的結婚介紹信,才給辦理結婚證。否則,一概不予辦理。

實際上,畢自強雖不滿二十五周歲,但他屬於社會上的無業人員,並且已經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其所在街道居委會也同意為其開結婚介紹信,那是肯定沒問題的。可是,這事在曾清婷的單位可就沒那麼簡單了。因為當時她不滿二十三周歲,她就是把天說出一個洞來,單位也不會答應給她開結婚介紹信的。所以,畢自強和曾清婷若想結婚,必須還得耐心地等上一年之後再說了。

“不管怎麼說,我們總算有了自己的新家嘛!”畢自強心情愉悅地環顧着客廳,拉着曾清婷一起在沙發上坐下,柔聲細語地問道:“你說說看,我們什麼時候搬過來入住好哪?”

“搬新家過春節,當然趕早不趕晚啦!”曾清婷把頭歪在畢自強的肩膀上,心裡充滿了甜蜜和溫馨,笑意盈盈地說道:“要不,我們今天就搬過來,你說好嗎?”

“啊,今天是不是黃道吉日呀?”

“現在誰還信那個呀!你看外面的陽光多燦爛呀!今天肯定是個好日子呀!”

“可這‘喬遷之喜’,說什麼也得慶賀一下吧?”

“當然沒問題呀。今晚我張羅一桌酒菜,你只管把你的兄弟們都請來好了。”

“呵呵……那是不是太委屈你這個新娘了?”

“我願意……”

“那好,聽你的!”

“走,我們這就回去搬家!”曾清婷快樂地拍着手,又把兩條辮子往身後一甩,喜孜孜地把畢自強從沙發上拽了起來……

在返回的路上,看到街邊一家糖煙酒雜貨店有公用電話,畢自強停下了摩托車,給陳佳林和田志雄各自打了一個電話,請他們倆都過來幫忙搬家。

。”畢自強扮了個無奈的鬼臉,向曾清婷伸出一隻手來,然後裝模作樣地板起面孔,又清了清嗓子,裝作一本正經地說道:“曾清婷同志,請你把單位開的結婚介紹信拿出來讓我看看。什麼,這都沒有?那我們民政局沒法給你扯結婚證了!”

“哎呀,不許你嘲笑我!”曾清婷為這事感到很受傷,歡笑的神色頓時暗淡下來。她噘起小嘴兒、亂跺着腳,撒嬌地用雙手輕捶着畢自強的肩膀,嗔怪地說道:“瞧你,真是哪壺不開提那壺!”

常言道:男大當婚,女大當嫁。按理說,畢自強和曾清婷結婚有了這個新家後,本來應該去領個結婚證辦場婚禮,從而結束他們同居的日子,正所謂“萬事俱備,只欠東風”。可是,當時他們卻無法領到結婚證。這是為什麼呢?因為在那個年代,許多單位為響應國家“晚婚晚育”的號召,硬性規定本單位幹部職工必須在“男滿二十五周歲、女滿二十三周歲”的情況下,單位才會給開出結婚介紹信。而民政部門要求必須持有單位的結婚介紹信,才給辦理結婚證。否則,一概不予辦理。

實際上,畢自強雖不滿二十五周歲,但他屬於社會上的無業人員,並且已經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其所在街道居委會也同意為其開結婚介紹信,那是肯定沒問題的。可是,這事在曾清婷的單位可就沒那麼簡單了。因為當時她不滿二十三周歲,她就是把天說出一個洞來,單位也不會答應給她開結婚介紹信的。所以,畢自強和曾清婷若想結婚,必須還得耐心地等上一年之後再說了。

“不管怎麼說,我們總算有了自己的新家嘛!”畢自強心情愉悅地環顧着客廳,拉着曾清婷一起在沙發上坐下,柔聲細語地問道:“你說說看,我們什麼時候搬過來入住好哪?”

“搬新家過春節,當然趕早不趕晚啦!”曾清婷把頭歪在畢自強的肩膀上,心裡充滿了甜蜜和溫馨,笑意盈盈地說道:“要不,我們今天就搬過來,你說好嗎?”

“啊,今天是不是黃道吉日呀?”

“現在誰還信那個呀!你看外面的陽光多燦爛呀!今天肯定是個好日子呀!”

“可這‘喬遷之喜’,說什麼也得慶賀一下吧?”

“當然沒問題呀。今晚我張羅一桌酒菜,你只管把你的兄弟們都請來好了。”

“呵呵……那是不是太委屈你這個新娘了?”

“我願意……”

“那好,聽你的!”

“走,我們這就回去搬家!”曾清婷快樂地拍着手,又把兩條辮子往身後一甩,喜孜孜地把畢自強從沙發上拽了起來……

在返回的路上,看到街邊一家糖煙酒雜貨店有公用電話,畢自強停下了摩托車,給陳佳林和田志雄各自打了一個電話,請他們倆都過來幫忙搬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