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度c小說網

馬路長吁了一口氣,支離破碎的三條信息破解了兩條,現在已經基本弄清楚特區安寶公司與“山城葯業”之間的聯繫。

表面上雖然特區安寶和“山城葯業”沒有直接聯繫,但是通過自己位於武昌的全資子公司“漢昌證券”承攬了“山城葯業”的配股業務。這樣就隱蔽地與”山城葯業“發生了聯繫。

胖子傳過來的信息中,那位滬市本地男石磊的老闆在武昌,為什麼那位年輕有為的老闆選擇了呆在武昌操縱“山城葯業”?如果說本地男石磊和另一位老廣都是這個團隊的成員,為什麼沒有呆在一起?而是分成兩地?

這些隨之而來的疑問充斥了馬路的頭腦。

馬路想起自己的股市啟蒙書籍《漫步華爾街》,在《漫步華爾街》中有介紹,當操盤經理在操作股票時,他的投資團伙包括多個交易員,通常通過多個場所買入一隻股票,這就是所謂的分倉。通過分倉投資團伙內部可以相互組織成員進行對倒交易。

難道分別在武昌和滬市就是為了分倉?

但這也說不過去,如果要分倉的話更可以選擇在特區,也可以在滬市的不同營業部,那裡離交易所近,交易速度更快!“正中實業”的公告和證監會的處罰公告里不是也說當時是通過滬市不同的營業部買入“正中實業”股票的嗎,換到“山城葯業”就有必要跑到武昌去分倉了嗎?

而且老闆還一直呆在武昌,並且呆上幾個月,難道武昌那邊才是主要的買賣場所?

關於“武昌”這個信息還有什麼秘密呢?馬路在草稿紙上本已打過鉤的“武昌”兩個字下面又打上一個大大的問號。

馬路的視線落在一旁最後一個懸而未決的疑點“過戶”上,過戶是股票過戶嗎?

股票過戶是指購買股票以後,股票發行公司變更股東名單的活動,是股票所有權的轉移。每次馬路買了股票,一般在第二天交易所會有過戶登記,收到過戶交割單。現在都是電腦過戶,不需要人為去更改股東名單。如果是這樣的正常情況,就沒有必要特意提到這個詞吧。

如果不是指的二級市場上買賣股票的過戶,那是一種什麼樣的過戶呢?

馬路把目光投向“滬深股票交易大全”,書後半部分有一些交易規定,以前馬路沒有詳細閱讀,所以有些陌生,今天剛好可以學習一下。

當翻到滬交所交易規定之過戶規則,馬路詳細閱讀起來。果然讓馬路找到了非交易過戶規則。

“本規則所稱證券非交易過戶業務包括證券協議轉讓、法人資格喪失、繼承、離婚涉及的財產分割、向基金會捐贈等所涉證券過戶等。申請人辦理繼承、離婚涉及的財產分割所涉證券非交易過戶,既可以通過託管證券公司辦理,也可以到本公司櫃檯辦理,但涉及本指南第五條規定情形的以及其他類型的非交易過戶,只能通過本交易所櫃檯辦理。”

馬路一驚,只可能符合證券協議轉讓這一條,才會特意提到“過戶”。雖然這只是一個猜測,但馬路想什麼繼承、離婚、捐贈什麼的和“山城葯業”股份變更的場景沒什麼關係。

證券協議轉讓是指不通過證券市場交易買賣,而是通過轉讓接受雙方通過簽訂購買合同的方式轉讓所持上市公司股票,轉讓完成後,必須到證券交易所完成股票過戶的手續。

現在馬路的猜測是作為“山城葯業”的某方股東前段時間通過特區安寶的人進行股票協議轉讓的過戶活動。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是那一位股東要進行這樣的活動呢?

馬路打開“山城葯業”的配股報告的報紙,翻到股東那一欄,上面明確寫着:本公司1993年中股本結構:國家股4741萬股,法人股100萬股,個人股1652萬股。

再看前十大具體股東:第一大股東:山城國有資產管理局4741萬股,第二大股東南北製藥廠100萬股,剩下的八位都是社會個人股東持股從60萬到18萬股不等。

前兩位大股東,一位是國家股,一位是法人股,按規定是不能隨便轉讓的,更不可能是剩下的幾位社會個人股股東,個人股東持股量太少,最大的才60萬股。

等等,這只是配股說明書的股東結構,配股之後呢?

配股說明書上已經說了:國家股、法人股放棄配股,也就是說配股的買單者應該是社會個人股,如果股權結構沒有大變的話,是不可能冒出一個需要協議轉讓股份第三方的。

馬路百思不得其解,這位需要協議轉讓的股東是哪裡冒出來的呢?馬路只好又把配股說明書翻開,仔仔細細地重讀一遍。

“承銷方式:本次配股向社會個人股股東配售的股份,由承銷商“漢昌證券”以餘額包銷方式承銷;”

讀到這馬路靈機一動,難道是配股沒配完,漢昌證券迫不得已包銷了餘額,被動成了“山城葯業”的大股東。

馬路越想越對,“山城葯業”股價上市後一直在跌勢中,配股前配股後都在下跌,有股東放棄配股是可能的事。這樣說來特區安寶的石磊操作股票“過戶”的就成了一件合理的事情。怪不得前些日子胖子說第一次碰到石磊和老廣時,石磊說他的事情已辦完了,很大可能就是說的配股過戶的事情。

好吧,來理清一下思路,”漢昌證券在承銷“山城葯業”配股時採取的是餘額包銷的承銷方式,可能是因為當時股市環境不好。“山城葯業”的走勢也很差,配股竟然沒有銷售完畢,造成了“漢昌證券”被動持有“山城葯業”的一大部分配股。

而“過戶”是指特區安寶的人在炒作“山城葯業”的時候,因為“漢昌證券”持有了這部分配股,通過過戶可以轉讓在其它的公司名下,有利於買賣。

是這樣嗎,馬路覺得會不會太牽強了,後邊這些東西都是憑空推想出來的,沒有真正的事實依據。

馬路重新想了一遍,還是覺得按照這個方式最有可能解釋胖子傳遞的“過戶”這條信息,通過過戶想到協議過戶,再通過翻查“山城葯業”的股東想到配股包銷,最終直指到“漢昌證券”被動包銷配股。

馬路在草稿紙上“過戶”兩個字上方打了一個鉤,想了想又加上一撇成了個半鉤。

作者的話:謝謝dingbang2000兄的支持與留言鼓勵!有朋友們的支持我才能繼續前行。求推薦票!!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