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看完後,確定沒有問題,雙方爽快簽字。
簽完字後,張大鬍子笑說:“我們工作室下一步片子,就拍《射鵰英雄傳》,所以最近兩個月,先把劇本寫好,還有選角和場景,前期工作都要準備好。劇本我交給了于敏負責,小張你是作者,你得幫我們把好劇本這一關。”
“張導客氣了,這是我第一次改編成影視劇,我比任何人都重視,希望到時候大家能求同存異吧,爭取製作出一部精良的武打片。”
“對,求同存異。”張大鬍子跟張全順碰了一下杯子,說,“全順,你兒子不簡單啊,我剛開始把他當個小孩看,但是現在,我都差點忘了,他才十七周歲對吧,比我家丫頭還小三歲。”
張全順被工作室的人,挨個敬了一杯,喝了不少酒,舌頭都有點大了:“這小子我都沒辦法把他當兒子看,有時候我覺得他倒像是老子,老氣橫秋,說寫小說就寫小說,說出名就出名了。我這個做老子的,滋味莫名啊。”
趙劍啃着雞爪說:“那也是你教的好。”
張全順轉眼看了看正慢條斯理啃着烤鴨腿的張譚,雖然他嘴上說著自己被兒子比下去了,但心裏面得意着呢,當下謙虛說:“唉,我教了他什麼,都是老師教得好。”
張譚其實有點不好意思。
多大個人了,還被當孩子一樣誇來誇去,的確難為情。不過這也無奈,誰叫他才十七周歲,遇到年長的人,工作往來時可以在商言商的平等交際,但私底下飯局應酬。免不了要擺出晚輩的姿態。
索性就裝作聽不見,吃自己的。
“北亰烤鴨,味道真不錯。”
一頓飯吃了兩小時。
散席的時候。張全順已經酩酊大醉。
好在張譚身體完全長開了,獨自一人就將張全順攙扶進了賓館裡。這是一家四星級賓館。張譚和張全順住一間房,當初張全順為了省錢,要求的。
給老爸留了張“我出去逛逛夜景”的字條,張譚就離開了賓館。
來到光怪陸離的北亰街頭。
這裡是北亰三環。
張譚上輩子出差時,來過一次北亰,但匆匆來匆匆離開沒有多逛。北亰對他來說,依然是那個小時候特別著迷的地方,北亰有什麼。有烤鴨,有長城,有人民英雄紀念碑,有**和故宮,還有毛爺爺。
以及張譚比較嚮往的北亰電影學院。
街燈將他的影子拉長又縮短,不斷的重複這個過程。
即便是夜晚。
依然能感覺到夏天的熱浪。
在路燈下面,來來往往的行人中,頗有一些穿着短褲t恤的美女。
在這裡在這個時刻,誰也不認識他。
所以他也就放下姿態,弔兒郎當的邁着八字步。欣賞擦肩而過的美女。張譚喜歡的女生類型,是豐腴有型的那一款。他之所以對高中生沒興趣,就是因為高中生都瘦瘦的像是小蘿卜頭。沒有能誘.惑他的動人胴.體。
俗話說,二十歲的小伙看臉,三十歲看胸,四五十老爺們看腿和腰。
張譚也是早早過了看臉的標準。
“呵,不知不覺重生有兩年整了吧,靜下來想一想,時間還真是過得飛快。我和自己年輕的身體,融合的很快,和這個社會也融合的很快。甚至於有時候,我都感覺到。我就是這個時代的人。”
可能是晚上喝了一點酒,張譚突發的感慨萬千。
“儘管還很微不足道。但是我也努力在這個世界裡,烙下屬於我的印記。”
晃晃悠悠。
走到了一座地下道。
明亮的日光燈,讓地下道明亮如白晝,行人很多,三三兩兩結成對。
裡面有個街頭歌手,正抱着吉他,一隻腿撐地,一隻腳往後伸搭在牆上,甩着長頭髮,用沙啞低沉的聲音唱着:“夏天夏天悄悄過去依然懷念你……”
他的歌喉很不錯,音質很出色。
但一首《粉紅色的回憶》,卻被他用各種炫技的方式,唱得驚悚不已。
行人紛紛避退,他還自以為是的陶醉着。
腳尖處,放一隻鐵皮罐子,裡面只有散落的幾張五毛一塊的票子。
挺失敗的一個街頭歌手。
張譚走過去,也是無聊到了極點,竟然嗓子痒痒的想要一展歌喉:“喂,兄弟,吉他借我行么,我也來唱一首。”
街頭歌手再次甩了甩頭髮,用不屑的眼光看着張譚:“哪來的小孩,一邊去,不要擾亂我的音樂創作。”
張譚翻了白眼,你丫這也叫音樂創作,不是把甜蜜的歌唱得驚悚就是創作了。
想了想,從兜里掏出來十塊錢,放在鐵皮罐子里:“十塊錢,我唱一首,怎麼樣?”
街頭歌手低頭看了看,依然很不屑的說:“切,有點錢了不起啊,音樂不是用錢能買到的……給你,就唱一首啊。”
嘴上不屑,行動上卻不遲延,街頭歌手將吉他遞到了張譚的手裡。然後彎下腰,從鐵皮罐子里,把十塊錢撿起來,揣進了兜里。
“你應該把大錢擺罐子里,這樣別人才會覺得你唱得好,有人捧場。只留着一塊五毛的小錢,誰稀罕你啊。”張譚忍不住傳授了一點生意經。
“我還用你說?”街頭歌手沒好氣的說,“趕緊唱完,別耽誤我的音樂創作。”
一邊說著,一邊很順從的從兜里把三張皺巴巴的十元錢,放在了鐵皮罐子里。
張譚對此,只是搖頭笑笑。
他就是興緻上來了,過來彈彈吉他唱唱歌。
噹噹當。
手指在吉他上,隨便的撥弄了一下弦,試試音準。
旁邊的街頭歌手,又沒好氣的說:“你會不會彈吉他?”
張譚沒理他。
而是抱着吉他,調整好自己的狀態。看着走過來走過去,卻對這邊絲毫沒興趣的路人,緩緩地彈起了吉他。
對他自己來說熟悉。對別人卻陌生的旋律,緩緩地傳出來。
短暫的前奏。張譚張口開始唱了。
“那是我日夜思念深深愛着的人啊,到底我該如何表達,她會接受我嗎。”
清脆乾淨的歌聲,霎那間將眼神不屑的街頭歌手給震住了。
這是一首從第一句起,就能深深吸引人的歌。
“也許永遠都不會跟她說出那句話,註定我要浪跡天涯,怎麼能有牽掛。”
唱着歌,張譚彷彿回想起了上輩子的嬉笑怒罵人生。
即便是個小人物。也有自己的愛恨與夢想。
那準備直接飄過的路人,有三個女生靠得很近,聞聽歌聲,忽然很驚訝的轉過頭,找到了正在彈唱的張譚。
駐足腳步,繼續聽着張譚的歌聲。
張譚微微眯起眼睛,昂起頭,看着地下道頂上的日光燈,穿過光暈後面,彷彿是另一幅畫卷:“夢想總是遙不可及。是不是應該放棄,花開花落又是一季,春天啊你在哪裡。”
街頭歌手不屑一顧的眼神。早已經丟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