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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金珠沒有答應周水仙的要求,從家裡出來後周水仙一直抽抽噎噎的,誰知在法院門口下車的時候看見孫小燕正和一位四十歲多歲的男子說話,周水仙突然像個瘋子似的沖了過去,揚手就要打孫小燕,嘴裡還不乾不淨地罵著,說是孫小燕害死了她的兒子。:3w.し

幸好孫小燕的身邊站了好幾位孫家人,加上楊小蘭和楊小紅兩人也沖了上前,這才堪堪攔住了周水仙,饒是這樣,孫小燕的臉上也被周水仙撓出了一道血痕,倒是不深,應該就是指甲帶了一下。

孫小燕見了氣得柳眉倒立,雙手叉腰瞪着周水仙罵道:“你個死婆子,你居然敢打我?你們都放開她,我就站在這裡,我看今天她敢拿我怎麼樣?有本事就把我肚子里的娃打沒了,正省得我去醫院了呢。。。”

看到這一幕,金珠上前對周水仙說:“這是法院門口,你要真把她肚子里的孩子打沒了,法官會同情她,我爸的錢就得多給她,你拿的就少了,你要覺得合適你就鬧。”

這話成功地嚇住了周水仙,剛才那一瞬間她就是一股火冒了出來,以致於她都忘了孫小燕是一個孕婦,並不是真的想把孫小燕肚子里的孩子整沒了,這是她兒子留下來的骨血,她怎麼會捨得整沒了?

對了,兒子的骨血,周水仙搜尋了一下對面,看見了躲在孫父身邊那個弱弱的身影正用一雙淚汪汪的眼睛驚恐地看着她。

“金玉,來,上婆這來。”周水仙向金玉伸出了手。

金玉聽了這話,嚇得緊緊地拉住孫父的褲腿,拚命地搖頭。

金珠看着這雙眼睛。忽地想起了金柳,小的時候周水仙和楊大山一發脾氣金柳就是這副表情,以至於到現在還是一副弱弱怕事的性格,想到這,金珠也有些同情這個小女孩,只怕這些陰影長大後也不是那麼好消散的。

不過這些不是重點,重點是周水仙今天的態度。

據金珠所知。周水仙對金玉並沒有什麼愛心。甚至還當著楊大山的面動手打過金玉,她今天唱這一出是為什麼?

兒子死了,良心發現了。想做一個好祖母了?

正疑惑時,孫小燕輕蔑地瞥了周水仙一眼,“哼,少來這一套。別以為我不清楚你打的是什麼主意?”

說完孫小燕把手伸向了金玉,金玉猶豫了一下。走過去怯怯地牽起了孫小燕的手。

“珠珠,這又是哪一出?”黎想也被搞這兩人搞糊塗了。

“我也沒看懂。”金珠搖搖頭。

“算了,一會就清楚了。”黎想領着金珠進了法院的大門。

這是金珠第一次上法庭,整間屋子比一間教室大不了多少。普通的白牆,幾排簡陋的長木椅,大概能坐五六十人。前排的被告席和原告席以及法官席也只是幾張簡單的桌椅,這條件跟上善一中的教室差不了多少。

金珠坐在了原告席上。旁邊是白律師,被告席孫小燕的旁邊也坐着一位男士,就是她剛才在門口說話的那人,也是她請的律師。

三位法官和書記員就位之後,白律師代表金珠念起訴狀,陳述了幾個事實,第一,孫小燕嫁給楊大山之後楊大山對四個子女沒有盡過撫養義務;第二,孫小燕嫁給楊大山之後金珠四個也沒有長期跟他們在一起生活過;第三,楊大山掙的錢分文不少地交給了孫小燕;第四,楊大山沒有錢權,家裡的財權都在孫小燕手裡。

當然,這每一條里都包含了一件或幾件具體事例,比如說楊大山婚後帶着孫小燕外出打工的事實以及多長時間回來一次和回家一次所待的時間;比如說楊大山和孫小燕去銀行冒領金珠幾個的捐贈款的事實;比如說楊大山帶着孫小燕回家生孩子金珠帶着金楊三個租房搬出去的事實;比如說孫小燕嫌農村苦掙不到錢生完孩子沒有半年又和楊大山出去打工的事實;比如說楊大山為了給老母的三千塊贍養費利用過年休假時間打短工受傷被遣送到金珠身邊的事實以及後來養傷、找工作、孫小燕懷孕流產、楊大山挖沙、金珠勸阻失敗和最後楊大山出事、金珠料理後事等等,這些事實經過白律師都詳細地列舉出來。

“基於上述事實,被告和我的當事人之間並沒有形成事實的撫養關係,因此我的當事人完全有理由要求解除跟被告的繼子女親屬關係。此外,我的當事人一個是剛成年的大學生,另外三個是未成年的學生,這四個人均沒有穩定的經濟來源,他們自己的生活和學費都沒有着落,而被告手裡卻拿了死者生前和被告婚後的所有共同財產,包括我的當事人楊金珠的未婚夫下定的定金六萬六千塊錢,總共核計約五十五萬,因此,我的當事人完全有理由要求被告承擔這筆罰沒款。”

白律師說完,對方的律師站了起來,對方的答辯狀里主要陳述了幾點,第一;楊大山這些年一直在給四個孩子提供糧食和菜籽油,足夠孩子一年的口糧;第二,每次楊大山和孫小燕回家過年都會把孩子們接回去一起生活一段時間;第三,楊大山和孫小燕之所以不給孩子生活費是因為四個孩子手裡有一筆不小的捐贈款,當時是三萬二;第四,再後來楊金珠寫文章拿了幾個大獎又拿到賣詩稿的一萬錢稿費,此外還有別的收入總計約三萬多塊錢,這筆錢理應交給父母保管,可楊金珠一直不給,楊大山和孫小燕只好作罷,就以那筆錢作為撫養費了;第五,金柳這些年拍了這些廣告和電視劇,總計收入約六十萬;第七,金珠高中三年拿到的獎勵總計十三萬五千多。

綜上所述,金珠姐弟四個這幾年的收入總計約達八十萬,刨去這些年的各種花銷約十五萬,這姐弟四個還有六十五萬。足夠他們成年,而且,金柳是一個明星,掙錢很容易。

可反觀被告,一個沒什麼文化沒什麼特長的農村孕婦帶着一個四歲多的小姑娘,他們以後的生活來源只能靠手裡的這點存款,所以這筆罰沒款理應由原告負擔。

接着。被告律師還列舉了金珠卡里的幾筆不明走向的巨款。對方完全有理由懷疑這筆錢是原告通過別的什麼途徑掙的,為了某種原因故意轉移了自己的財產。

這點金珠倒是早就預料到了,她自己站了起來逐項逐項交代那些款項的來源和去向。加上有黎想這個明星身份在,這些錢財倒是也交代得過去,畢竟誰也想不到金珠會有這個能力掙這麼多錢。

孫小燕自然不信,她知道金珠跟林月梅做過衣服。她說這筆錢是金珠自己掙的。

好在白律師有林月梅的證詞,她和金珠之間的合作只有區區的幾千塊錢的金額。

可孫小燕不幹。她認定金珠轉出的那一百萬肯定不完全是黎想的,肯定有金柳和金珠掙的,只是他們暫時拿不出證據,她要求法官進行詳細的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