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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日斜挂在头顶,地上的沙子都带着一层金色,远远看去,荒漠之上几个小黑点正在朝着一片望不到尽头的密林前行,看着就像是一群沙土上的蚂蚁。

陈韬看着脚下沙土的变化,这里的湿度明显要比其他的地方要高很多,周围渐渐地出现了一些沙漠植物,虽然大部分已经枯死了。

巴洛哈德说,以前这里曾是一个巨大的淡水湖,湖水清澈动人,周围长满了湖水底下有一条很大的地下河,丰水年的时候,地下河水上涨,湖面扩大,湖中的水会漫过沙丘向四周流淌。那个时候,这里长满了高大的胡杨、红柳,梭梭树,以及肉苁蓉,还有很多神奇的沙漠植物和动物。

守卫军守护塔图那安的历史已经十分的久远了,他们像一黑夜的白色幽灵,悄悄地生活在这片无人问津的广袤沙漠,偶尔也会进入周围的这些村落和城镇中进行补给,但更多的时候,是在沙漠中巡视。

和巴洛哈德聊过之后才知道,原来守卫军并不是只有他们这些人。千百年来,曾经的那支军队全都分散,各自生活在某一片区域中,一起守护着消失的塔图那安。

陈韬将手搭在额头挡着阳光,看着前方黑压压的死灵之森。

这片诡异的森林,光是名字,就让人联想到一些不好的东西,随着他们越走越近,那种莫名的压抑也是越来越明显。

大概走了不到十来分钟,一行人已经到达了所谓死灵之森的边缘。

走的近了,陈韬才发现,这片森林中的树木表皮发黑,并且已经全部枯死了,只剩下了光溜溜的树干和枯枝,东倒西歪地长在沙地上。陈韬并不相信这片树林真的是冥神那卡拉的头发变的,可这些发黑的树干和树枝看着着实有些古怪像,是被火烧过一样,而且树枝长得也是奇形怪状,树枝末端竟然是卷曲的,一根根地缠绕在一起,就跟钢丝球似的,完全不像是一棵树能长成的样子。

都说沙漠中的胡杨一千年不死,死后一千年不倒,倒下了一千年不烂,可这种树并不是胡杨树,也不是红柳,这一路上见了那么多的枯树断枝,都没有和这种树是一样的。

看着这些片古怪的树林,陈韬有些呆了,难不成,还真是那什么冥神那卡拉的头发变的?

巴洛哈德说:“我也是第一次见到死灵之森的这些树木,塔图那安消失之后,这片死灵之森也跟着一起被埋进了沙漠当中。我们现在看到的并不是死灵之森的全部,而是树林裸露在沙土之外的树枝条。当年我们来到这里的时候,这里还是一望无尽的沙海,只有很少的一部分残枝露在外面,要不是之前的那场大沙暴,现在根本不会看到这些。”

陈韬听着有些惊讶,就现在看,这些树

露在外面的部分就已经有三四米高了,还只是树冠?

那在千年前这里得有多高啊!

“那,这里面有什么危险吗?”叶蓉问道。

“我也不知道......”没想到,千姝弘德却是摇了摇头,“那个时候,我受了伤,是我父亲背着我穿过这里的,我并不知道他们在这里发生了什么,等我醒来的时候,我已经在圣城里了!”

“那你出来的时候,总应该知道了吧?”浩子走在陈韬的身边,人已经恢复了不少,脸色也没那么难看了,只不过,他身上的那些伤一时半会儿还下不去。

那个女人没有杀死他,却给浩子喂了一只奇怪的虫子,虽然现在看起来没什么事情,可陈韬心里总觉得有些不安。

欧朗克这帮人可不是什么好鸟,全是刀口上舔血的亡命徒,虽然戴着宗教组织的帽子,可他们的行径实在是令人发指。

这样的一群人,会这么轻而易举的把浩子放了?

答案毋庸置疑。

那个女人一定对浩子做了什么,只不过他们还没有发现罢了。

更何况,陈韬他们现在和欧朗克那帮人完全是不死不休的局面,他们可不会这么好心!

虽然陈韬的血能让他们短暂的从幻境中清醒过来,但是却不一定能对付那个女人在浩子身上动的手脚。

听到浩子的问题,巴洛哈德难得的有些不好意思起来,有些尴尬道:“出来的时候,我是被陈幽老前辈救出来的,大巫师被释放的时候,我被布鲁诺的手下给撞晕了。”

“感情你这躺着进去再躺着出来,眼睛一闭一睁,塔图那安圣城就逛了一圈了。”

巴洛哈德笑了笑,对于浩子的调侃并没有在意,反正严肃的对几人道:“虽然我不知道他们在死灵之森中发生了什么,但我知道那一定是非常可怕的事情。”

“为什么这么说?”看到巴洛哈德的神色有些严肃,陈韬也收起了笑脸。

巴洛哈德看了一眼众人,沉声道:“从死灵之森出来之后,我们的人少了一半!那一次进去的,可比我们现在的人多的多。”

“什么!”众人脸色一变。

“死了一半的人.......”巴洛哈德话像是一记重锤砸在了每个人的心上,看向死灵之森的眼神里,也都带上一抹忌惮。

这个地方,比玛卡迷城更可怕!

“不管怎么样,我都得进去,就算是刀山火海,我也要闯上他一闯,一定得阻止布鲁诺,龙叔也必须救出来!”陈韬心中暗暗给自己打了一口气,既然已经走到了这里,那就再也没有回头的余地。

他,不会退缩!

“要是我猜的没错的话,欧朗克和布鲁诺他们应该已经进入到死灵之森的深处了,他们不会停留,一

定会赶在明天日出之前进入圣城,我们没时间了。”巴洛哈德一脸担忧的看着前方的死灵之森。

“”

每每周五下班,一干人坐在食堂,同事总会问我,周末怎么安排啊?我笑了笑,这周有个大会,去佛山出差。同事一脸慈悲的看着我,眼神中满是同情。

我摇了摇头不再参与这个话题,听他们聊着明天要带孩子去哪哪玩,某某商城又在搞什么活动......对于我一个单身狗来说,这样的生活还远着呢。

无聊的戳着碗中的米饭,忽地,就想起一群人来。

几年前,在遥远的某个地方,一群人曾问了我同样的问题。

“喂,闺女,这周末你上哪撒野去?”我至今还能记的这个自诩我们爸爸的北方丫头,甚至连她说话时的音容相貌都是如此清晰。那群陪我一起疯了四年的人,就这样永远地印刻在了那年七月纯白的象牙塔下。

我将会陆续就选题、大纲、角色塑造、剧情节奏、起点编-辑部工作方法、各种榜单的效果、以及作者如何在起点更好发展等方面写出我的一些心得,希望能够对新作者有帮助。

这篇网络作者新手指南,针对的是,喜欢写作,也希望用写作来换取一份稳定并且不错收益的商业作者。想要写出流芳百世作品的作者,写散文诗歌等作品的作者,这篇文章对于你们是没有用处的。

我也不敢说,我写的这些东西对于一个新进的作者有多大帮助,但是那怕有一个新的作者能够从这些东西中获益,也是值得的。几年前,我曾经有过穷困撩倒,几乎不能够再写作的地步。但是幸亏网上热心的朋友帮助,让我度过了难关,才有了现在的我良好的工作环境,不错的收入。所以,我坚信,喜欢写作,努力写作,也有写作天分的朋友,不该付出艰辛的努力之后,却无法获得适当的物质回报。网络作者,我们写作,我们也应当因为写作而获得物质上的回报,这是我们的权利。

这篇文章,献给有依靠写作维生理想而努力的新人朋友。

网络写作第一条:立意。

立意,也就是选题,选择自己要写的题材。

很多作者对于选题是比较忽视的,而是最近看了什么书很喜欢就想写这样的题材。但是选题是作者写作的根本。任何作者,都随着写作有自己的风格。而这种风格,又会因为作品的选题对作品的人气产生相当大的影响。比如蓝晶先生,其文字优美繁琐,采用的是一种近乎与翻译体写作方式。而其对于欧洲中世纪的历史文化了解,令他的这种写法和他欧中中世纪题材架构取得了相得益彰的效果。在网

络作品中,蓝晶先生的作品,是描写欧洲中世纪政治文化气氛最出色的。他的这种写法,目前网络上,还没有见到作者可以模仿。所以尽管他使用马甲血珊瑚,写的魔盗。但是任何看过他作品的读者,都可以在几章之内确定作者的身份。而起点最人气作者血红先生,作品中最大的特色是一种痞和放肆,就如马拉多纳于球迷,这种痞的感觉,令他的作品中和别人的作品同样类型的迭出特你丢了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