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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叔同就说沈家三代人不可能会如此忌惮那只成了精的狐狸,原来是这样!原来是这样!

翻看沈召手腕处的黑痣,平平无奇小小的一颗,魏叔同无法想象当初是怎样的风雷怎么样的威压。

“一定要这样吗?万一呢?我是说万一这个思路不对呢?”魏叔同不解的问道。

沈召想着反正也说了,干脆不吐不快,“思路不对就死呗,那还能怎么办。魏叔同,那个年纪我早就记事了,我但凡叫个人都不会再让我家里人为我续命的。”

沈召太爷爷当年已经是95岁高龄,仅剩的两年寿命续给了沈召,家里人也没有发现其中古怪,左右这个年纪的老人突然离世也很常见。

沈召的爷爷当时得了癌症,虽然之前对沈召淡淡的还有些嫉妒,最后也耐不过舐犊情深,为沈召抵了命。

沈召爷爷死前只给她留了一句话:“庙庙,活下去。”,说完就咳了沈召满手鲜血,眼睛一闭撒手人寰。

活下去,活下去。

还能活多久,下一次又会是谁,这些念头像是炸弹一样悬在沈召的心头,终日惶恐不安,精神状态愈发糟糕。

人如何能与神灵抗衡,沈家又不能眼睁睁的看着沈召去死,四处求道无果之下,留给沈召的只有一条绝路。

“要怪就怪我生在这个信仰崩塌的时代,人们不在信奉神灵,觉得没有了信徒的神灵早已落寞。要怪就要怪我非得去学水谱,干娇如顺应了我奶奶的请求,使我得以顺利诞生,我本来应该追随干娇如的。可我偏偏跑去学了水谱,神灵容不下我这般不虔诚的信徒。”

沈召回忆起过往,痛苦的撕扯着自己的头发,哭着把一切过错揽在自己身上,说这一切全都是她犯下的错,却要用两位血亲的命来偿还。

干娇如,蒙古地区流传巫教里的母神,赐给信徒们生命的延续。

同时也是一位逐渐被人们遗忘的神灵,除了沈召奶奶这样的巫教后人,已经很少被人提起了。

清朝后期引入藏传佛教,蒙古地区受到了影响,很多人改信了佛教。与蒙古接壤的东北,又有着属于地区的特别信仰,几次传教不成之后,巫教也逐渐走向了落寞,很少被人提起。

为数不多的信徒在寒冷的东北想起了这位母神,举行了虔诚的仪式,神灵欢喜赐与新生。

婴孩长大之后,没能信奉追随母神,反而学了其他手段,奉为家传。

母神震怒,降下神雷,欲惩这般不忠不义的信徒。

沈召身上留着两派的血,深入骨髓无法剔除,入了死局只有死路可走,只能被迫逃亡。

这就是沈家的秘密,沈召逃亡的最究极的原因。

这样血淋淋的家族秘辛,只是寥寥数语就葬送了两位亲人的姓名,魏叔同心下憾然。

每一次心脏用力收缩为全身供血时,沈召都感到无比的痛苦,这身血脉沾染了亲族的鲜血,叫沈召恨毒了它却又无可奈何。

魏叔同感同身受之下也是鼻头发酸,避开沈召时没忍住掉了泪。

“你哭什么?”沈召见魏叔同也哭了,赶忙调整情绪,把眼泪憋了回去。

还能哭什么,魏叔同在哭沈召的命运。

鲜活美好的生命,饱受心理疾病的摧残,再听闻能否活命都是未知,在铁石心肠的人都要心疼他的阿召吧。

魏叔同一直到返程都没能好起来,情绪低落的模样,像是被大雨淋湿的可怜小狗。

“好了!别这样!我和你说这些不是为了叫你心疼我的,这是我的命,我认。”沈召实在是受不了这样的低气压,踹了踹魏叔同的腿,不愿意见他这样,“收一收,看你这样我心里不好受。”

这件事根本就不是魏叔同能操心的,沈召太爷爷和沈召奶奶各个能力都在沈召之上,这些年家里带着去见的能人异士,也不全是些江湖骗子,还是有几分能耐的。

他们都解决不了的事情,魏叔同在这沮丧难过有什么用。

“能活就高兴的活呗,好一天赖一天的,总有个结局。”沈召故意把话说的轻松,好叫魏叔同别琢磨这件事了,开车分心可是大忌。别回头沈召没被天雷劈死,反倒坐魏叔同的车被撞死了。

“男人有男人的世界,打个比方的话,就像划过天空的一道流星!”突然中二的沈召,对着魏叔同念出了这句属于鲁邦三世主题曲里的歌词,用来鼓励他。

魏叔同被搞得无语,故意乱打方向盘,车子叫他开的蛇皮。

不用分心了,他现在就想创死沈召这个坏女人。

回了鹏城沈召还是不放心,非得给魏叔同转了一笔钱,叫他拿去潇洒换换心情。

沈家人独特的安慰方式-打钱。

“你几号毕业典礼?我腾腾时间去看你。”

被迫收钱的可怜小狗魏叔同见杆就爬,“我要毕业了还没找房子,能不能先在你家凑合凑合。”,故意在脸上摆出一副可怜兮兮的表情,逼得沈召不得不答应他。

是要同居的意思诶,小狗坏心思可多着呢。

沈召说住进来也行,但是得交房租。这房子是单位给租的,只住沈召自己是因为目前单位就只有沈召一个女生需要提供宿舍,魏叔同住进来回头单位来新的女同事在需要宿舍,弄得麻烦。

沈召不愿意占单位这点子便宜,准备打个报告给财务,减了的一部分的房补就有魏叔同补上。

“不过你还没赚钱,这钱我先垫着,你回头还给我就是了。”沈召一直都是个贴心的人,怕魏叔同刚毕业囊中羞涩,执意要走个形式这个钱她来补。

随后该上学的上学,该上班的上班,日子日复一日过得飞快。

一转眼魏叔同回学校有惊无险的通过了答辩,顺顺利利的参加了毕业典礼。

毕业那天学校里很热闹,哪里都有穿学士服拍照的学生,同寝的女生拉着手依依不舍的说着道别的话。

沈召也来了,人到了也没和魏叔同讲,只是坐在学校大礼堂外面等。

魏叔同穿着一股子怪味的学士服从礼堂里面出来时,就看见沈召盘腿坐在礼堂外面的长椅上,手里拎着个塑料袋,顶着大太阳在那给学生发冰棍。

“毕业快乐哈!恭喜发财,恭喜发财。”沈召热情的往走过的学子手里塞冰棍,都不认识人家还笑的跟朵太阳花似的,惹得好几个男生脸都红了。

沈召化了妆涂了杏色的唇釉,,还特意修了一个看着柔和一点的眉型。头发扎了起来,上半身穿着一件白T,两处袖口上绣着一圈茉莉花,下半身配了一条印花长裙,脚上穿着一双帆布鞋,风雅的像是谁家的闺秀。

然而沈召就是沈召,在朴素的装扮都有不朴素的首饰装点。

简单的白T沈召都戴了一条钻石手链搭配,上面的钻石在阳光下发出耀眼的光芒,魏叔同简直要被沈召这手腕上的富贵吵瞎了眼睛。

沈召看见魏叔了,急忙把冰棍往袋子里一塞,略过了身边已经伸出手的男生,兴高采烈的往魏叔同跟前跑。

跑到半路觉得有点不好,又折返回去塞给那个男生两根冰棍,歉意的拍了拍人家的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