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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為改革官制的一個重要標誌,裁撤左大都尉府已經成了必然,否則統一政令就成了一句空話,在這一點上大部分官員基本上都持統一的意見,但是作為左大都尉府的官員,這些官員們唯一擔心的就是去向問題,是被擼掉官職成為平民百姓還是被派到別的地方當任地方官員,又或者是留在賽迪卡擔任東院大王府的官員就是他們最關心的問題了。

當然了,能夠留在賽迪卡,並且在東院大王府當任一個官員是最好的安排,至於當任什麼官職以及官職的大小就不是他們自己能夠決定的了,即使不能在東院大王府任職,那麼去地方上做官也是可以的,最好是當任地方郡縣的執政官,作為左大都尉府的代表官員費爾頓當然得替這些官員爭取利益。

他站起來說道:“大王,屬下很贊同裁撤左大都尉府,可是原左大都尉府的屬官們的去留問題還請大王仔細考慮一二,現在大王要改革官制,到處都要用人,僅僅是現在這些官員的數量都遠遠不夠,再者大王以後還要開疆拓土,還需要大量的官員和大將替大王治理地方,所有屬下以為應該留任所有的官員,如果有些官員不合格,大王完全可以讓這些不合格的官員在一起學習,讓懂得為官的官員教導他們,不僅要讓他們學習如何做官,如何替大王治理地方、管理百姓,同時還要讓派人教導他們要效忠大王。

另外屬下以為我們的政治體制完全效仿羅馬帝國根本不行,羅馬帝國那一套。他們是根據自己的經驗以及他們自身的情況而制定的體制,如果用在我們身上肯定不行,就好比他們的百姓喜歡穿麻布長袍。而且是無袖的,那是因為他們那在海邊,氣候比較溫暖,可如果讓我們這裡的百姓穿他們那種麻布長袍的話到了冬天都會凍死,雖然這是兩件不同的事情,但是道理是一樣的。”

秦東聽了費爾頓的建議之後點了點頭,儘管費爾頓對於改革官制並沒有提出什麼具體的方案。但是費爾頓提出這兩點都是非常不錯的建議,他手下的文官本身就少,進行官制改革之後肯定還需要官員。對於那些不合格,或者有一點小毛病的官員完全可以按照費爾頓說的辦法進行,對他們進行培訓,一方面學習政治。另一方面進行思想方面的教育。用後世的話來說就辦一所政治學院,等這些人都學會為政之道,並且思想政治素質過關了再外派為官。

“不錯,不錯,兩位大人說得都不錯,還有哪位大人有什麼意見嗎?”。秦東問道。

這時鐘暉站起來向秦東行禮後道:“啟稟大王,下官以為改革官制首先要確定一點,那就是在地方上實施軍政分離制度。這樣可以防止某些人的權力過大,不僅有兵權。而且有政權財權,完全可以脫離東院大王而獨立存在,形成尾大不掉之勢就麻煩了,這種現象必須堅決杜絕,軍隊只能駐防地方、守衛邊疆,不能過問地方官吏治理地方的事宜,而地方官也無權過問當地駐軍的情況,軍隊所需的一切例如兵器、弓箭、糧草等所有戰備物資全部由專門的官署負責提供,軍餉由東院大王府專門管理軍隊日常事務的官署每個月固定發放到各地駐防軍隊主官手上,並設立人員監督發放到軍官和兵士手中,軍隊不得另外向地方徵收賦稅,軍費只能由東院大王府撥付。

改革官制方面,屬下以為可以在東院大王府內設若干部門,例如設立關門管理工廠作坊的官署,設立專門管理農田水利和道路以及各種建築建造的官署、專門設立管理稅收、發放官員薪水的官署、設立專門管理各地治安、刑偵的官署、設立專門考察、任命官員的官署、還有專門負責管理禮儀、主持重大活動、接待外國藩臣的官署,設立管理軍隊日常事務的官署……”。

當鍾暉說到這裡之後,秦東心中一喜,我擦,這他嗎不是跟中國古代朝廷里的六部差不多嗎?完全可以用工部、戶部、刑部、吏部、禮部、兵部來表達鍾暉所說的這些部門的名稱。

只聽鍾暉又說道:“屬下以為可以暫時將大王所轄之地分為四級地方管理體制,第一級當然是東院大王府,這是中樞、大腦,所有重大決策和政令都由這裡發出,第二級為郡,主官為郡守,據屬下所知,羅馬帝國實行的是郡縣合一,主官為執政官,屬下認為這種劃分不合理,我們不能照搬羅馬帝國的,我們可以將郡和縣分開,郡的主官為郡守,再另外設立一個副手協助郡守治理,另外還設立若干官員輔助,但為了防止郡守專權、權力太大的問題以至於無人能制的現象發生,還必須制定一定的規制防止這種現象發生。

在郡的下面又分為若干縣,一個郡可大可小,大的可以有十幾個縣,小的郡有三五個郡都是可以的,縣的主官稱之為縣長,如同郡的官制一樣,也有一個副手協助縣長治理地方,再分派若干官吏輔助。

在縣的下面又分為若干個鎮,鎮的官署官員數量可以相對少一些,體制結構也可以簡單一些,畢竟一個鎮的地方太小,民眾也很少。

屬下查看過大王所轄之地的全部地圖地形情況,認為可以將大王所轄之地分為十七個郡,一共大約一百四十五個縣,如果按照這個情況劃分,大王所屬的官員中能夠勝任縣長級別的官員剛好差不多夠數。”

鍾暉的這番話說完後立即在眾官員中引起了不小的反響,特別是一些對政治比較內行的人,許多官員都覺得鍾暉的建議非常好,不僅提出了具體的官制體制,而且還提出了行政區域劃分,官員們議論紛紛,不少人都點頭不已。

秦東見官員們都議論起來,便出聲道:“好,佩特烏斯、費爾頓、鍾暉等大人都提出了建議,我見諸位對鍾暉大人的建議都比較滿意,不過佩特烏斯和費爾頓大人的建議也不容忽視,這樣吧,既然三位大人提出建議,那麼就由三位大人一起共同制定一個官制,如果遇到問題就互相協商解決,形成一致的意見之後再寫一個奏疏上來!”

三人同時行禮答應:“是,尊大王令!”

這次會議開了三天,經過多方協商,第三天終於形成一致意見,具體的官制改革意見遞交給秦東,秦東看了之後修改了幾處地方,便形成了最終的決議頒布執行,由於大部分官員都來了,轄區內如果長時間沒有官員坐鎮就會亂套,因此這些官員呆在賽迪卡的時間不能太長,時間太長了地方上容易出現問題,所以秦東也必須儘快決定下來好讓那些官員回各自的崗位。

最終形成的官制如下:第一,實行地方軍政分離制度,這是為了防止地方權力過大形成藩鎮割據的局面,軍隊的所有戰備物資和軍餉由東院大王府新成立的軍事廳負責,軍隊不得過問地方事務,地方官吏也不能指揮當地駐軍,一地之軍政官員不得暗地裡私下往來。

第二,轄區內分成四級地方行政級別,最高行政機構為東院大王府,直屬下轄機構七個廳,分別是財稅廳、農田水利建設廳、官吏人事廳、典章禮儀外交廳、軍事廳、刑事治安廳、工業作坊商貿廳。

第二級行政機構為郡,最高行政官員為郡守,設兩個副郡守輔助,其中一個主管刑事治安,另一個主管郡城城防,整個東院大王府轄下的所有地盤劃分為十五個郡和兩個市,市和郡同級,市級城市直屬東院大王府管轄。郡的行政機構轄下七個機構,分別為財稅局、農田水利建設局、官吏人事局、典章禮儀局、兵役徵召局、刑事治安局、工業作坊商貿局。

第三級行政機構為縣,最高行政官員為縣長,設兩個副縣長輔助,每個郡下轄若干個縣,有的大郡可能有十幾個縣,也有的郡只有幾個縣。

第四級行政機構為鎮,鎮長為東院大王府任命的最低的行政官員,現階段秦東還不能將官員任免權下放太多,因為地盤就那麼大,如果官員任免權力下放太多的話,他自己能夠任免的官員就少得可憐了,而最下面的村長則由每個村的村民們自行選舉。

官員如何產生呢?如何晉陞呢?除了改革官制之後的第一批官員之外,以後官員的提拔和晉陞都必須要經過官吏人事廳的考察,另外平民百姓可以通過考試進入官場,這些參加考試的人必須要是有文化、識字、有思想,並且對時事有自己見解的人。

這個官職改革具體的方案最終形成決定之後,秦東立即頒布下去,而官員們則拿着新的官制改革方案回到自己原來的崗位,至於各人新的具體官職得等一段時間才能公布出來,畢竟秦東需要考慮各個職位的任免人選問題,等新的官職出來之後,各人再來賽迪卡領取自己的官印和官憑到新的崗位上任。未完待續……